府上当即人心惶惶,特别是永宁身边的丫鬟们,当即吓得双腿发软,心乱如麻。
如果是旁人说,剁碎了拿去喂狗,可能不过是个玩笑话。
但长公主从来不说玩笑话,府上的后院里,就养了几匹獒犬。
听说是从西藏专门进贡而来的,那些獒犬凶悍如狼,一天就能吃一头猪,十只鸡。
这等凶悍的东西,长公主喜欢的很,府上犯了错的人,也真的被剁碎了喂过狗。
云挽歌到了公主府后,下人们带着她先去了后院。
永宁郡主平日里的贴身丫鬟木兰一直躲在花厅,见她来了,趁着人还不算多,连忙上前给云挽歌行礼请安。
云挽歌还有些好奇,这个时候,木兰不去陪着永宁,怎么跑到花厅来了。
“王妃娘娘,求您帮一帮主子,也帮帮奴婢。”因为还有外人在,木兰不能跪下,但看着云挽歌一双泪眼汪汪的,很是可怜。
云挽歌见她这模样,愈发好奇,跟随着木兰的步伐,朝着永宁的房间去。
走在路上,云挽歌听木兰说了这前因后果,也是十分震惊。
“那人呢?永宁如今身在何处啊?”云挽歌有些错愕的看着木兰,这才连忙质问道。
木兰咬着唇,摇了摇头,眼泪珠子就像是断了线一样,连忙开口说道,“不知道,府上的人都不知道,我们昨天睡在耳房里面,也没有丝毫的动静,可是早上起来,郡主就不见了。”
云挽歌听见这话,不免有些诧异,“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先带我去看看。”
木兰听着,连忙应声带着云挽歌去了院子,直奔着二楼的阁楼去了。
永宁郡主喜欢高处,就连闺阁也在二楼。
这样的高度,正巧合了她的心意,二来,也能杜绝一些不轨之心的人。
毕竟,那间屋子只有一处窗户,窗户下面是一片竹林。
云挽歌到底是个现代人,她并不相信人会凭空消失这样的话。上了二楼,云挽歌一点点仔细的观察着。
她进了屋子,在房间环顾了一圈,并未发现什么异样。
木兰看云挽歌也是一无所获,立马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王妃娘娘,求您救一救奴婢,如果被长公主知道了,定然会捉奴婢去喂狗。”
云挽歌和永宁郡主相处甚久,大抵也清楚了长公主的脾气秉性。
这会儿看木兰哭的如此凄凉,她只能点头应着,“我尽力吧,你们为何不报官呢?”
“这怎么能报官?郡主丢失了多久我们都不知道,今日里就要和沈将军定亲了,传出去,对沈家和皇家,都是莫大的耻辱。”木兰仰起头,看着云挽歌有些惊恐。
这话倒也是,是自己唐突了。
云挽歌一个现代人,虽然在这里生活了许久,但有些现代的潜意识还是忘却不掉。
她再次仔细的检查了一番,最要紧的,是门窗。
云挽歌关上了房门,发现,这门上面居然有些猫腻。
门缝好像被什么东西撬过一样,不仅如此,还有一些粉末状的东西。
她伸手粘上一点儿,放在鼻尖闻了闻,脸色微变。
云挽歌走去永宁的床边,果不其然,在床下发现了一只用过的迷药竹管子。
可惜了,这个世界没有指纹提取的技术,不然分分钟就晓得是谁了。
云挽歌让木兰把那个管子收好,在床边也发现了一些白色粉末。
不仅如此,窗户边也有一些。
其实看的仔细些,就能发现,这窗户上有一些小小的泥巴。
只不过用花瓶挡着,看着并不醒目。
“这泥巴居然是红色的。”云挽歌用自己的白帕子擦拭了一下,发现这泥土很红。
比起寻常的黄泥巴,要红得多。
木兰也被她这一点点发现的线索惊呆了,当即忍不住好奇的问道,“王妃娘娘,这,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这人为什么要害我们主子啊?”
“我也不知道。”云挽歌摇了摇头,自己查出来了一些端倪,不代表就能知道原因。
她看了看手上这点红泥,心里觉得,或许这就是一个突破口。
云挽歌看着木兰问道,“盛京偏北方,城内好像都是黄泥居多,这红泥一般会在哪里出现呢?”
木兰为难得的摇了摇头,显然是不知道。
在屋里伺候打扫的小丫鬟,当即怯懦糯的开口道,“王妃娘娘,奴婢前些日子回家时,发现在城外的碧水山庄有人在运输这些红泥,听人说,好像是那庄主要重新修建一处红墙院落。”
“碧水山庄?”云挽歌还是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她转过头有些好奇看着木兰。
若是别的,木兰可能不晓得,但这碧水山庄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王妃娘娘,碧水山庄以前是皇家园林,后来被皇上赏赐给了朝中大臣,再后来,那大臣被抄家,这山庄也被拍卖了出去。”木兰语气很是恳切,“说不定主子在碧水山庄?”
“有线索总比没有的强,咱们先去看看。”云挽歌点了点头,显然是没有异议。
如今这是唯一的线索,总要去看看才是。
“娘娘,您还有身孕,出了事怎么办?”春桃立马挡在了云挽歌的面前,显然是很不赞同。
云挽歌拧着眉,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固执的小丫鬟。
若是别人,云挽歌可以不管,但这个人是永宁。wWW.ΧìǔΜЬ.CǒΜ
是她为数不多的好朋友,她怎么可以做到熟视无睹呢?
“你们和我一起。”云挽歌拉着春桃的走,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春桃,永宁是郡主,她如果出事,这院子里面的人都活不了,再者,她是我的好友,我怎么可能不管呢?就当是为了这孩子积德吧。”
春桃想要说什么,秋月连忙摇了摇头,冲她使了使眼色。
主子要做的事情,什么时候阻拦成功过?
木兰立马带着院子里面的两个丫鬟小厮,跟在了云挽歌的身后。
云挽歌虽然是宸王妃,可是她过于低调了些,这宴会上的夫人小姐们,没有几个认识她的。
云挽歌带着众人,从偏门出去,准备朝着城外去。
可是还未上马车,就遇见到一队人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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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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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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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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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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