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春风十里有娇兰>57.有你才是家
  虽然刘寡·妇对我不喜,但平日里我极少违逆她,今日当着众人的面等于是驳了她的面子,立觉气氛变得凝重而压抑。却还有人在这时落井下石,杏儿轻声细语地状似在劝:“清姨,既然姐姐这般孝顺,那就不留亲家小舅吧,免得姐姐难做。”

  小同闻言蹙起眉头,不客气地回堵过去:“谁是你亲家小舅?”xiumb.com

  杏儿也不生气,笑着对小同说:“你是平哥哥的小舅子,自然该唤你亲家小舅了。”

  一声讪笑传来,是进门后没开口的阿牛,他讽刺地看着我道:“阿兰,你果然是嫁的不好。”这话一出来刘寡·妇就神色一凛,眼神变得极其犀利,“这位小哥,饭可以乱吃话却不可乱说,什么叫她果然嫁的不好?”

  光是从气势上刘寡·妇就直接压倒了阿牛,使得阿牛却步后退地眼神缩了缩,但转瞬间面露不甘地道:“她嫁过来才半年,却有了新妇取代,自己沦落为下堂妇。早知有今日,当初就不该嫁过来,跟了我……”一道身影扑了上去,一记拳头挥断了后面的话。

  是阿平!时隔三月,换成他将阿牛骑在身下,拳头如雨点般地劈头盖脸打在阿牛脸上。杏儿在旁惊呼不断,连连喊着“平哥哥小心”,刘寡·妇也不淡定地走上了前。

  唯独我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闹剧,心中有些悲凉与讽刺。

  小同不知所措地来看我,他有些被吓到,也不懂如何面对眼下的情形。我叹了口气,轻声道:“跟我来。”拉了他的手臂往屋外走,出门左转,向村口而走。

  “阿姐?”小同不确定地在我身后唤,见我回过头眼神迟疑地问:“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我没事。”

  “那……我们不管阿牛哥了吗?”

  “不管。”

  走出了村后我便松开了他手臂,埋头在前面走,他也紧步跟在后。走了一盏茶功夫听见身后喘息声重,我的脚下一顿,忽略了这孩子身体弱,不可走得太快。

  于是放缓了脚步让他跟上来与我并肩,听着他问:“我们现在是回去吗?”

  “嗯,我送你回去。”从银杏村到坝头村有十里路,若没人照应让他一个人回去肯定是不放心的。走了一路,小同问我:“阿姐,是不是我做错了?”

  我侧转头看他,“怎么错了?”

  “我想来找你,阿娘不让,后来我就托了阿牛哥带我出来的。可是刚才阿牛哥好像不太对劲,我也说不上来,就觉得他对你不好了。”

  小同十五岁了,他可能不太懂人心易变这些大道理,却会凭着本能的判断一件事。我没有去教他所谓人心险恶,只道:“算了,以后不可以这样了。阿娘若知道你偷跑出来,在家里要急死的,我们快些赶路吧。”

  到底小同的体质不如阿平,加上他一大早随着阿牛从家过来,又马不停歇地回去,所以走到一半时就气喘吁吁,脸色潮红。我立刻带他去河边喝水,也不敢催他继续赶路。只等他休息够了才再上路,这般走走停停,快到坝头村时头顶的日头已经偏西。

  远远看见庄稼地里埋头干活的妇人身影像似阿娘,不由叹气,这架势是小同离家了一天她都没发现?我拍了拍小同的肩膀,“回去吧。”

  他回过头来,“阿姐你不回家吗?”

  “我回啊。”指指后头道:“这就要走了,估计到家要天黑了。”故作潇洒地挥挥手转身,口中喊了句:“你快回去吧,下次别一个人跑出来了。”

  走出十多步就听到小同在后面叫:“你回去肯定会被骂的。”

  咧了咧嘴角,岂止是骂那么简单?一个烂摊子还丢在那呢。没有再回头,一步一步走离了坝头村口。连续长走了十里路又再返程,其实双腿也有些酸乏了,想着尽可能多走一些再休息便一直也没停。

  不小心踢到一块石头,脚下一踉跄人往前栽倒。膝盖磕在路面,一阵揪心的疼,一双脚出现在了视线里,我抬起头,逆光里颀长的身影很英挺,但静了一瞬我又垂落了眸。

  尝试着起身,发现罗裙被磕破了,还隐隐透着血迹。

  突的身前肩背蹲下,长手臂往后伸来要揽我上背,我抓住了对方的手微微一挡,他回过头目露委屈地看着我。心软不是因为那小眼神,是因为他那鬓角滚着的汗珠。

  默默爬上了他的背,双手环过在他脖前圈住,起身时微微抓紧了他的衣襟。

  默走了一段路后我才开口询问:“为什么不早点出来?”

  以为自己藏得好呢?与小同在河边休息喝水时就看到他躲在一旁了,后面边走边停等着他追上来,可几度假装不经意地回眸都看到他离着一长段距离缓缓跟着,连个遮掩都不。

  当时我就又好气又好笑,你这是跟踪我呢还是想要干啥?

  还以为这次他又闷葫芦了,却在身形微顿后低答:“不想出来。”

  呀,跟人玩儿了一场打架,这还有脾气了?我换个方式问:“你跟他谁打赢了?”这回他答的既快又坚定:“当然是我。”

  “哦?说说呢,我走了后你是怎么揍他的?”

  他停下脚步,回转过眸,“你心疼他?”

  我一下拍在了他脑门上,竖起眉,“哪只眼睛看到我心疼了?”他脱了一只手去揉脑门,造成我从他背上往下滑,我本能地揉紧他脖子以防自己摔下去。

  却见他嘴角上扬眼底透出小小的得意,他是故意的。

  继续前行时心底那股燥闷好像淡了,当时……我拉着小同撇下那一堆乱离开是有些生气的,因为在杏儿带着小同与阿牛进门时我就已经能预想到接下来会可能发生什么,也极力想要阻止、规避这种可能性,但随着阿平那一拳头出去,一切付诸于零。

  但我这气其实也不是真的就气阿平,当时他挥的那一拳甚至都是我也想做的,只是他代表了我的愤怒情绪而出了手。我气的是,辛苦经营的平静随着这一拳头出去必添风波;我气的是,原本与刘寡·妇可能还有一场很长的拉锯战要打,而今却结束了。

  别人是一念成魔一念成佛,到我这便是一拳头这段时间的努力付诸东水。

  不过事已至此,与其叹息还不如多了解点实际情况。挠了挠他的耳朵,“诶,把后面的事给我说说呢。”我总得知道了事后发展才能想接下来的对策。

  阿平依照他一贯简单、摸不着路数一半靠猜的说话方式,把后事给讲述了。

  那场架最终以阿平大获全胜为结局,阿牛的去向——未知。之所以是未知,因为阿平把人恨揍了一顿后抬起头发现我不见了,撒开手爬起身就跑出来追我了。

  所以,我想从他这了解后来事态动向一点都不靠谱。不过,我有被甜到。

  他挥出那拳头是为了我,抬起头发现我不见了爬起身来找的也是我,还有什么理由去埋怨他怪他呢?紧了紧环住他的胳膊,再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轻声说:“阿平,其实杏儿挺好的,既会持家又受你娘喜爱,还会做很多糕点,手工活又细致,今后没我的日子你俩一定好好的。”

  “胡说。”阿平面露不快。

  我讪然而笑:“不是胡说呢,一会到家了估计你娘就会给我一纸休书了。若不是你来,我都在考虑还要不要回去。”

  阿平沉走两步,说了句让我触动的话:“有你才是家。”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与他成婚已有半年多了,一直在眼前晃着不觉得,可此刻与记忆中初见时相比,他的轮廓深邃了许多,眉眼间也褪去了稚气。我的阿平竟在不经意间从少年变成了男人模样,也越发的好看而俊逸了。

  他说,有我才是家。这真不像是他会说出的一句话,可仔细一想又觉得也只有他会如此直白地说。很惭愧我刚才在说着杏儿好时,其实是反话,也是在为自己谋后路。

  因为在这个家里我真正能依靠的人也只有他,从始至终明确一点:娶我的人是阿平,不是刘寡·妇,所以我可以不顾刘寡·妇的喜好,但必然要掌握阿平的喜好。也用这半年的时光一点点渗透进去,放纵他对我的依赖,扩大他对我的习惯,只有这样,今日我才有资本有恃无恐地离开,又在事后用语言诱导他。

  不是我一定要这样来算计阿平,事实上我更希望能够与他简简单单地过。可是既然对他上心了,我就得为我们的将来铺路,刘寡·妇是他娘是不争的事实,但凡为阿平设想我也不可能真的与之决裂。可又不想随波逐流一切逢迎,连底线都退到没有,比如纳妾,所以只能从阿平这里入手。

  但,即使是我种的因,现在阿平的话是本该有的果,我依然触动不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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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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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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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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