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流浪在南明>第四百四十四节:冰天雪地(一)
  清军将士谁不喜欢银子,又有谁不喜欢娘们,在谭功轩刺激下,清军将士就像是猛虎看见羔羊一样,眼睛里散发出杀人的光芒。

  一万清军对一千明军进行死亡绞杀,秦楚手持鬼头刀,化身为阴间使者,见人杀人,只要是阻拦他前进的人,统统杀掉,他不知疲倦在砍杀,所有明军都和他一样,都知道到了最后时刻,哪怕是死,也要死的像个爷们。

  奈何实力悬殊过大,清军十倍于明军,明军将士在三板斧过后,体力精力耗尽,大部分将士被清军斩杀殆尽。

  看着周围将士越来越少,秦楚决定突围,这附近都是山林,哪怕现在和清军战斗地方,也是在一片森林中,秦楚和高田一起带着为数不多部下撤退,清军不放过任何一个明军,发现秦楚等人撤退,赶紧追上去。

  清军前军猛追明军,在后面督战的谭功轩,和高进库会面,相互寒暄一番,继续带领主力追击,秦楚在逃跑的过程中脱掉身上的铠甲,从地上扒拉一件战死明军士兵衣服,一边跑一边换上小兵衣服,换下来的衣服扔到地上,却被高田捡起来。

  秦楚看着高田举动,问道:“高田,你这是做什么?”

  “秦大人,俺跟着你的时间不长,可俺就是觉得你和其他人不一样,你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今日虎落平阳,也不怨你,毕竟鞑子太厉害了,俺是个粗人,早些年和朝廷打的翻天覆地,跟着你,才知道什么是人,俺没有多大本事,也没有啥可报答大人,今日,就让俺替代大人引开追兵吧?”

  高田不等秦楚说话,和身后几个部下喊道:“我乃赣州府总兵秦楚,诸位速速和我撤到南安府。”

  这几个部下跟了他多年,愿意跟着他一起赴汤蹈火。

  高田带着部下装扮成秦楚的模样,吸引清军注意力,秦楚看的眼睛湿润了,高天跟着他不过半年,却忠心可鉴。

  “秦大人,如果有下辈子,俺一定更早认识你,跟着你一起复我大明河山,告辞了!”

  秦楚看着高田远去,含着热泪,从另外一个方向撤退,高田穿着秦楚总兵戎装,吸引绝大多清军注意力,他拼命往秦楚相反方向奔跑,在奔跑途中不断有清军追上来,他也不恋战,就是低着头跑,他知道一旦和清军交战,很有可能会被清军认出来他不是秦楚,会影响秦大人突围。

  他的部下一个接一个战死,他却仍旧在奔跑,哪怕前面是世界的尽头,也要跑下去,给秦大人争取活下去的机会。

  高进库调动麾下骑兵去追击,骑兵速度快,但是在山林里骑兵行走能力受到很大限制,高田跑到一个山谷中,清军骑兵就在后面追击,高田看着山谷地形,只要冲出这个山谷,就有机会逃离清军追击,他默默抽出大刀,把身体贴在山谷两侧山壁,等待清军骑兵冲过来,从山壁上飞下来,一刀就砍死冲在前面的清军骑兵,然后夺过清军战马,飞快往山谷外面冲刺。

  他不想死,因为他突然想起来,现在他就是秦大人,只要他还活着,清军就会误以为秦大人没有死,会一直追击他,那么秦大人就有机会跑得更远。

  他骑在抢来的战马上,不停用拳头敲打马屁股,战马吃痛,奔跑的速度更快,后面的清军骑兵也死死跟着,今天非要杀死这个明军高级将领,毕竟谭功轩说话算话,那可是一千两银子和十个女人啊。

  高田早年跟着张献忠等流寇转战大半个华夏,对逃跑很有心得,屡次从明军包围中逃脱,追击他的清军又大多是前明军,他仿佛回到当年,利用多年逃跑经验,竟然从清军追击中成功逃脱,把谭功轩气的够呛,高进库看着他说道:“谭总兵,不就是一个明贼吗,至于这么大动肝火?”

  谭功轩虽然是赣州城总兵,也不敢顶撞高进库,有些遗憾说道:“那人可是明贼兵部侍郎秦楚,要是能把宰了,赣州府其他地方肯定会不战而降。”

  高进库听说跑掉的是秦楚,也有些惋惜,但还是劝谭功轩不要为此可惜,毕竟一个秦楚没有多大能量,只要灭掉其他明军势力,秦楚一人又算得上什么?

  ......

  赣州城陷落,以及秦楚生死不明,赣州府明军在这个寒冬腊月受到严重损失,秦楚作为赣州府军事行政首脑,身边竟然没有一个士兵,独自一人往南安府撤退。

  在山中,又冷又饿,清军主力虽然追击高田,但是没有放弃对其他明军散兵追杀,在他身后还有数百清军在山里游弋,不断有明军散兵被清军从山里拖出来杀死,惨叫声彼此起伏,秦楚听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些士兵都时因为他的自大,而丧命山林。

  天色很快就黯淡下来,秦楚身后仍旧有清军在追赶,身边只有黄颖送给他的这把鬼头刀,天地之间,唯有此刀护在身旁。

  不知道在山林里奔跑多久,秦楚感觉到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步伐也越来越慢,幅度也越来越小,可后面还有清军在追杀,他在想,这些清军都是铁做的吗?

  怎么甩都甩不掉,他咬着上下颚板牙在坚持,可终究敌不过身体的虚弱,最后被十多个清军追上来,秦楚想留点力气和清军搏杀,他转过身来,看着围上来的清军士兵,最后一次调整呼吸,缓缓平息快要炸裂的肺部,清军士兵慢慢逼近他,更有三个清军士兵端着火铳,随时可以击毙他。

  放在秦楚体力充沛的时候,这十来个清军,仍然有机会一搏,可现在的他,因为剧烈运动,导致肺部和大脑缺氧,眼睛一阵黑,一阵白,硬是靠着一口气扛着。

  秦楚举着鬼头刀,对清兵大吼:“不怕死的就来。”

  他已经做好死亡的准备,只是对不起黄颖,对不起牛光天等追随他的部下,还有该死的朝宗南,他这一死,华夏大地怕是要被东瀛小儿...

  一个小旗从清兵中走出来,他仔细看着秦楚,举起手中大刀,对秦楚喊道:“秦百户,好久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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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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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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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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