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流浪在南明>第二百七十二节:议和(七)
  吴应箕在街头上来来回回走了三圈,在长乐街和安乐街流连忘返,这里是黟县最繁华地方,也是人口最密集街道,在这里他可以找到清军没有入关前,各地人声鼎沸的影子。

  很久没有这种感觉,吴应箕像是回到当年,那时候江南大部分地区还是一片太平,虽然老百姓还是吃不饱穿不暖,可没有受到战火波及,日子也还过得去。

  此时此刻他站在街道正中央,这里时不时有手持长枪的城防军走过,他们负责维持城市秩序,长乐街上小吃多,一些像是民夫的男子,下工后会从口袋掏出几枚铜子,给家里孩子买上一些糕点,生活条件好一点的会买上一些精粮,回去给全家补一补,多么祥和之景,让吴应箕感觉到通体温暖,或许秦楚是对的。

  他突然觉得这和平来之不易,而这和平缔造者就是秦楚,秦楚想和金声恒议和,吴应箕也忽然理解秦楚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明朝人口不多了,需要争夺人口和休养生息,哪怕是休养三个月,对大明朝来说都是宝贵生存时机。

  他还在流连忘返的时候,李非带着一队城防军士兵来到他的身边,说道:“吴推官,可算找到你了,我是徽州府城防军千总李非,特奉命保护你。”

  “是李千总啊,不用你保护我,我看这城内真好啊,君不见华夏大地尸骨累累,今日在黟县,让我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李非自豪和他说道:“这一切得感谢秦大人,秦大人给我们带来久违的和平,在黟县的百姓都能够分到一块田地,老百姓没有生活来源,秦大人命令工部和后勤部,组织老百姓修建大型工事,你看这城内处处都是箭楼,还有城外房屋,都是老百姓给我们修建的。”

  吴应箕问他老百姓会给你们免费修建?

  李非有些骄傲的和他说:“可不,只要能够干活的,每天都有工钱,还有稀粥和馒头,足够养活一家五口,这一次是鞑子进攻徽州府,导致有一些地方没有来得及播种早稻,等秋天到了,粮食可能会减产,不过没有关系,没有粮食,秦大人也有办法。”

  “什么办法?”

  “抢鞑子的啊,我们现在的粮草,有一部分是侍郎大人供给,其他全部是从饶州府鞑子手里抢来的,现有粮食足够我们撑到秋收,不过我们也有苦衷。”

  李非言语中透露出一种无奈,吴应箕不禁问道这是为何?

  “越来越多难民投奔我徽州府,后勤压力极大啊,秦大人又带领大军支援池州府,我们缺少士兵,可府内人口又增多,这样持续下去,粮食撑不到秋收。”

  吴应箕问他:“不可以继续抢鞑子吗?”

  “抢不了了,鞑子也学精明,不会把粮食都放到一个地方,每一次出征也不会携带大量粮草,以免被我军抢走。”

  李非作为城防军千总,暂时没有出征任务,作为守备部队,每日粮食要比野战部队少一个馒头,他始终站在吴应箕右侧保护他的安全。

  吴应箕点点头,继续在黟县城内逛街,李非还邀请他去武亭山和林立山去看一看,这两处也有难民聚集,因为人口过多也成为新型城镇。

  吴应箕就想呆在黟县,感受着片刻温暖:“我就不去了,秦指挥使不是要和鞑子议和吗?我也想去听一听,正好看一看鞑子贝勒爷尼堪长啥样?”

  “尼堪还在丛山关呢?秦大人可担心尼堪被俘获消息走漏,他就不值钱了,让他在丛山关住着,秦大人也准备去从山关和他谈一谈,你要是想去,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丛山关。”

  吴应箕决定去丛山关,还把铜陵军将领都带到丛山关,向徽州府军学习先进经验,特别是给来百姓分田分地,这件事情值得学习。

  他带着铜陵军将领往丛山关方向去,宋昕也跟着一起去,他身份曝光后,秦楚让他继续留在铜陵军中,人人都知道他是秦楚的人,金声又对他也读有照顾,相信他在铜陵军中会越来越好。

  宋昕还特意抽出时间,去看看妹妹宋杏,兄妹俩到一家酒肆,点了满满一桌子饭菜,两人大吃一顿,相互说一些最近生活,宋杏向哥哥抱怨,秦大人的内侍武官吴茂,总是找她的茬,不是说她军姿不整,就是说她黄毛丫头。

  宋昕比宋杏大三岁,人情世故懂得很多,他当然知道吴茂对妹妹有情,但是他也不好和吴茂直截了当说明这些事情,毕竟吴茂是秦大人身边的人,总不可能因为这事和吴茂大打出手,如果妹妹能够和吴茂结合在一起,对他是一件大好事。

  他突然没头脑的问宋昕,对吴茂有没有意思?

  宋杏傻了,哥哥今天怎么不帮她说话,在她眼里,吴茂还是个毛头小伙子,哪里比得过秦大人伟岸,她嘴巴一撅,和哥哥说道:“吴茂就是个二愣子,啥事不懂小屁孩,我倒是觉得秦大人很...”

  宋昕一听,感觉脑海里发起洪水,冲的他七荤八素:“啥,你喜欢秦大人?”

  宋杏赶紧用小手捂住他的嘴巴。

  “嘘,小点声,要是让别人听到就不好了。”

  “秦大人不是有黄姑娘吗?全军都知道黄姑娘是未来指挥使夫人,你怎么争得过人家?”

  宋昕对妹妹爱慕秦大人,一点都不意外,妹妹真喜欢吴茂,他内心还是有点失落,可是喜欢秦大人,这就不一样了,要是可以嫁给秦大人,哪怕是做一个小妾,他都和秦大人沾亲带故,这样一来,在徽州府军地位会急剧上升,这可是大好事啊。

  他问妹妹:“那你有没有机会?”

  “没有,黄千总为了照顾秦大人,特意让胖妞照顾大人生活起居,我哪有机会和大人接近啊?”

  宋昕眯着眼睛问他,胖妞是何方神圣?

  宋杏告诉哥哥,胖妞之前也是女营女兵,可是在不是当兵的那块料,不管怎么训练都没有任何起色,最后被黄千总调到秦大人府上,给秦大人端茶倒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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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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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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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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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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