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流浪在南明>第二十四节:太平府(一)
  第二天,太平府光复消息,传到还在句溪江天一部,全军沸腾,从上到下在句溪两侧敲锣打鼓,随后金声派来的信使也来到军中。

  江天一打开金声给他信件,金声是他恩师,字里行间充满关爱之情,叮嘱江天一要注意安全,信件尾端才和他提起军事防御,希望在原宣城废墟中重建宣城防御,并且让江天一派遣得力干将到太平府,接新兵补充军队。

  见字如面,江天一当即起营,大军重新返回宣城,入驻宣城后,立即建立城防工事。

  自从秦楚和江天一提起过粮草官和军械官后,江天一也从对军事一窍不通的文人,也开始略懂这军务,让后军将清军丢弃军械收集,特别是清军没有来得及运走火炮被他当成宝贝使用,因为清军兵器比义军武器质量好很多。

  中军负责全城的防备,前军安排伐木建城,后军给全军更换武器。左营苏熊表现很不满意,除了杀俘虏积极,行军作战都不如秦楚原左营,为了让田竺安心修建城防,新左营被江天一打发去附近乡下寻找百姓,将幸存百姓接到城中,免得受到兵乱失去性命。

  宁国府周边清军撤退后,很多避难百姓纷纷回到家中,重新修建家园。宣城逐渐恢复了些人气,还有一些原明军士兵加入义军,义军实力更上一层楼。

  江天一重新回到知县府邸,地上血迹还没有擦干,这里有义军鲜血,也有清军血液,在府邸前,他甚至感受到战死将士还在身边保护他。

  “唉,生者艰辛啊!”江天一自叹后让人将秦楚和王琢请来。

  两位将军先后走进来,江天一打量两人,王琢走路大步流星虎虎生威,是不可多得悍将,反观秦楚,健步如飞,长枪不离手,和他的性格一样,来去如风。

  两人就坐后,江天一简单介绍给二人任务。

  “秦楚,你带人去太平府接新兵,金大人给我们补充了士兵,王琢,你去泾县接受一批物资,是我军最需要粮草,你们都要速去速回。”

  秦楚想去太平府将银子取出来,但更担心他和王琢都离开宣城,江天一会被田竺下阴招。

  “我和王千总都走了,谁来保护大人?”

  王琢也觉得有些不妥,虽然看不惯秦楚,但他也担心江天一遭到黑手。

  江天一却挥挥手,大气告诉二人,田竺虽然自私,却还是抗清先锋,断然不会做出叛逆之事。

  见江天一态度坚决,秦楚和王琢不在勉强,两人领命后回去准备。

  在回营路上,秦楚一阵苦笑,来自未来的他,看过很多穿越题材作品。

  为什么主角大部分不是生在帝王家,就是有大把时间野蛮发育,怎么他就来到战争最激烈时代,从清军南下攻占南京,一直像个无头苍蝇乱窜。

  回到营地,将士仍旧是驻扎在马厮,勤快士兵从城外林子砍伐树木,修葺被毁坏建筑物。

  “把总,你要去太平府?”听秦楚要去太平府,王献有些犹豫和他说道。

  “大人,恕我直言,太平府不安全,昨天被金大人光复,但是清军其他部队随时会围上来,宣城去太平府来回要三四天时间。大人如真要去还请带上我,我也可以帮主大人尽快将新兵带回来。”

  秦楚敢打敢杀让王献很是敬佩,迫切想和秦楚一起去太平府,正好有机会向把总讨教,和宁大一样,他也是一个武痴。

  去宣城带新兵是重要事情,将银子带回来更是重中之重。秦楚思来想去,带上所有人一起去宣城,带走部分人去宣城,留下这部分人有可能会被田竺和苏熊吞并,干脆一并带走,正好让李姜带他去寻找银子。

  田竺得知秦楚要带所有人去太平府,高兴都来不及,巴不得秦楚这群人赶紧走,最好是去太平府后都不要回来,还假惺惺让其他把总替他送送秦楚。

  秦楚一行七八十人浩浩荡荡去太平府,江天一将给金声回信写好,让秦楚一定要亲手交给金声,这即是信物,也是对恩师感恩。

  从宣城往西,就是太平府治当涂县,众人走了两天一夜,终于来到当涂县,当涂县俨然成为一座军事要塞,各只义军云集,士兵忙碌修筑城墙,还有附近的商贩在县城内做些小买卖用来补贴家用。

  在城门口,秦楚和负责守城的军官通报情况,得知秦楚一行人是江天一部,守城将领很客气派人带秦楚去内城,其他人也都安排住宿。

  到了内城,秦楚,马锡和他的亲兵,带着朱由崧,李尹和李姜住在一所客栈,客栈在城中心地带,和金声府邸很近,这也是金声特意给门生江天一部下安排的住所,客栈主人还免费给义军军官提供食宿和热水。

  “秦老弟,你还别说,这义军现在有模有样,我看不比我大明官军差多少?”马锡有些天没有和秦楚侃大山,从宣城到太平府一路见闻,让他对义军看法有改变,对太平府义军评价上一个台阶,但和清军还有不小差距。

  朱由崧刚刚吃了几块羊肉和馒头,饱暖思欲,坐在床上又想起李尹,分别才一会,也不知道李姑娘住在隔壁孤单吗?他没好气的说道:“这算什么精锐之师?比起禁军差的还比较多。”

  马锡脸上变得有些难看,他可是禁军提督,禁军在南京一战几乎没有作为,大部分随主流投清,朱由崧说这些话没有经过大脑,让马锡有些不满。

  哎呦,朱由崧竟然觉得义军不如禁军?秦楚乐呵的问他哪里不如?朱由崧闭上眼睛想了一会说道。

  “军容不整,一个个穿着破烂,走路也都是佝偻着背,稀稀拉拉没有精气神。”

  还有吗?秦楚一个反问,朱由崧嘴巴停不下来,像一个评论家侃侃而谈。

  “军械不如,都是些大刀长矛,还有竹竿,三眼铳这些寡人是没有看到,还有铠甲,都穿的啥?只有少部分有铠甲,大多是人都是单衣单褂,这怎么能挡得住清贼的刀子?”

  朱由崧倒也没有说错,秦楚深以为然,这些确实都是义军遇到困难,他没有将朱由崧当成皇帝供着,以普通朋友和他聊天。

  “宁老爷,为何义军没有精气神啊?”

  “可能是吃不饱饭?”

  “我大明百姓为何饭都吃不饱?”

  朱由崧顿时说不上话,秦楚也不多问,和马锡商量白银事情。

  听说李家还有三千两白银埋在地底下,马锡有些动容,朱由崧懒得搭理,他还在思考大明百姓为何饭都吃不饱的问题。

  “李姜就在隔壁,不要让他走出你的视线。”秦楚安排亲兵和李姜住在隔壁,等拜见金声后尽快将银子取出带走。

  马锡有些疑惑,三千两白银怎么带走?这个问题也困扰着秦楚,他想了很久才想出一个折中办法。

  将银子散出去。一部分分发给将士,一部分购买粮草,还有一部分干脆送给金声作为抗击清军军饷。

  马锡补充道。“可不可以用这些银子多招点人,这点人太少了。”

  秦楚却不是这么想,江天一人很好,也很注意团结部下,可他不能一直在江天一军队里呆着,之前还想雀占鸠巢,想办法接管江天一的军队,后来才发现这个想法,是多么可笑和幼稚,不说王琢,光是田竺和白里翁两人,秦楚现阶段就拿他们毫无办法。琇書蛧

  些银子送给金声,给义军筹集军饷,借机向金声请求独立成军,将这个计划和马锡商量,马锡觉得不妥,现如今力量太过于渺小,脱离义军恐怕难以自保。

  秦楚决定事情,当然不会因为别人建议而打断,这太平府至少有十几只大大小小义军,鱼龙混杂参差不齐,可以在这里做一做文章,至少要将现在的部下人数翻一翻。

  光复太平府后,金声也立即派出使者,向台州鲁王,福州隆武帝贺喜,义军战绩也鼓舞两位藩王,一时间江南抗清风起云涌,隆武和鲁王也前后派遣使者任命金声为兵部侍郎,鼓励他高举义旗,提督南离职明军,继续在南直隶驱逐清军。

  南京城,多铎阴沉着脸,大军被阻拦在南直隶南部。一群农民军竟然重新攻占太平府,鼠首两端明朝地方官献降表后又重新反叛,向东又遭到鲁王抵抗,好在阿济格西路军追击李自成残部,从江西追至湖南,东线额真准塔从山东进军,攻占江苏全境,这路大军和多铎大军在杭州会师,多铎军力大增。

  有足够兵力重新制定军事行动,为了收买投降明军军心,用抢来银子给明军补发拖欠军饷,同时纵兵抢劫,抢到金银财宝对半分,一时间数十万降军成为清军强有力主力部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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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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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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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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