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后妈就有后爹,老话都是这么说的。
但老爷子也知道,不让苏志勇再娶是不可能的,于情于理都不适合,而且苏志勇是玉兰死后三年才再婚,已经相当有情义了。
再者苏志勇工作繁忙,又是个大男人,照顾苏月有心无力,再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苏志勇当时和他保证,说夏艳秋肯定会对苏月好,说得信誓旦旦的,老爷子是半信半疑的,他知道夏艳秋有两个和苏月一般大的女儿,一个是继女,一个则是亲生的,当妈的肯定会偏向亲女儿嘛,这是人之常情。
但他毕竟不是苏月的亲外公,没法反对太过,只得默许了苏志勇娶夏艳秋母女进门,之后的发展真的大大出乎了老爷子的意料,夏艳秋对苏月是真的掏心掏肺的好。
凭良心说,庄玉兰没死时,对苏月也只一般般,还不及夏艳秋一半的好。
虽觉得奇怪,但老爷子还是放心了,只要能善待玉兰的孩子就行。
至于苏眉,老爷子其实并没太多印象,以前这丫头闷声不响的,几乎没有存在感,今天这丫头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明艳大方,活泼开朗,品性也很好,苏月那孩子和这丫头真没法比,也正是因为此,老爷子才会觉得夏艳秋的态度太古怪。
明显不是一个亲妈应该有的样子嘛。
就算要对继女好,也不至于那么苛待亲女儿吧?
这夏艳秋从吃饭时起,就一直在嘘寒问暖地照顾苏月这个继女,苏眉那儿正眼都不瞧一下,说话也都偏帮着苏月,刚才走的时候,更是招呼都不和苏眉打一声,就算是演戏也太过了些。
更何况老爷子觉得夏艳秋不像演戏,倒更像是真情流露呢!
老爷子虽然耳根子软,还优柔寡断,摇摆不定,但他好歹是枪林弹雨腥风血雨中走出来的,见识阅历都非同寻常,以前是没注意到,才没多想,今天这一细想,便察觉到了处处都有古怪。
“小月身体怎么样,我看着胖了些。”老爷子关心地问。
苏志勇忙放下筷子,双手搭在双膝上,坐得笔直,恭恭敬敬回答道:“好不少了,多亏了小眉的好厨艺,小月每顿都能多吃不少,确实胖了。”
老爷子又朝沙发上坐着的苏眉看去,就瞧见自家的小兔崽子,紧挨着苏眉坐着,虽然摆着一副死人脸,可知子莫若父,老爷子就看出这兔崽子心情好的很,不由嫌弃地哼了声。
兔崽子绝对是见色起意了。
瞒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不过这小兔崽子眼光真不错,小眉这丫头确实出挑,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模样也水灵,还能吃苦,品性更没得说,也就比他媳妇差点儿了。
老爷子撇过头,脸上多了些笑,看得苏志勇一阵激动,手都哆嗦了。
他也看见小女儿和韩景川排排坐在一起了,还贴得很近,这要不是搞对象,他把头跺了给老爷子当球踢。
“韩叔……”
苏志勇一叫出口就觉得怪怪的,他以前叫韩叔很自然,今天却叫不出口了。
小女儿一口一个韩伯伯,他再叫叔,岂不是和小女儿一辈了?
老爷子也察觉到了,爽朗大笑,笑过后才说道:“别叫叔了,玉兰和曼茹一直都是姐妹相称,你叫老韩吧。”
要是小眉那丫头,真和小兔崽子在一起了,他和苏志勇就成亲家了,再叫叔肯定不适合。
再者庄玉兰生前,确实和林曼茹姐妹相称,他媳妇比庄玉兰大不了几岁,两人感情好得跟亲姐妹一样,玉兰也从不叫曼茹婶子,都叫名字的。
苏志勇受宠若惊得连坐都不敢坐实了,只坐了半边屁股,背也挺得更直了,心里却欢喜得好想连干三杯酒,听老爷子这口气,肯定不会反对小眉和韩景川的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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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老韩是万万不能叫的,苏志勇略想了想,双手捧起酒杯,恭敬道:“您比我虚长几岁,我就厚着脸皮叫您一声大哥了。”
老爷子碰了下杯,豪爽地一饮而尽,不以为意道:“叫什么都行,名字就是用来叫的。”
“哎……大哥!”
苏志勇激动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两只手颤抖着,差点洒出杯里的酒,他和韩家的关系,总算又往前迈了一大步啊。
多亏了小女儿,以前他糊涂了,把宝贝当成了草,幸好他及时悬崖勒马,以后他一定要好好待小女儿,当掌上明珠一般疼宠。
老爷子微微皱眉,看不惯这家伙的局促样,太小家子气了,还奴颜卑膝的,就像战争年代的汉奸一样,他第一次看到苏志勇,就觉得这小子身上有汉奸的气质。
现在稍稍看得顺眼了些,但也就一点点而已,苏志勇是真入不了他的法眼,相比起来,苏眉那丫头顺眼多了。
苏眉冷眼看着,嘴角边都是嘲讽,苏志勇在老爷子面前,从来就没直起腰过,她很清楚这渣男的心思,野心勃勃,可能力有限,韩家是苏志勇唯一的大腿,他必须且只能紧抱住韩家这条金大腿,不管用什么方法。
她猜测苏志勇是为了苏月的婚事,苏月和韩建明前世结婚并没那么顺利,韩玉柱夫妇瞧不上苏月,韩老爷子态度不明,苏志勇绞尽脑汁推波助澜,想尽了办法,最后用的是生米煮成熟饭这一招,才让老爷子松口,逼韩玉柱夫妇同意这门婚事。
这一世,苏志勇估计还想用老办法吧,但别想成功。
她会让苏月嫁给韩建明,但可不能全须全尾地嫁过去,她得做点什么,才对得起这对狗男女嘛。
苏眉捅了下旁边一动不动的男人,凑过去了点儿,在他耳边小声说:“你猜我爸和你爸在说什么?”
沉浸在幽香中不可自拔的韩景川,不高兴地抬了眉,瞥了眼身边的女人,淡淡道:“不想猜。”
说什么关他屁事。
他现在只想安安静静地吸香,好舒服。
【作者有话说】
三更完成啦,又来求好评催更啦,每天都要求一遍,不要嫌烦哦,么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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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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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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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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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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