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锦绣年华>第67章 呵,男人
  夏艳秋虽没文化,可她哄男人确实有一手,姿态放得低,脸皮又厚,晚上的业务水平估计也不错,所以才能将苏志勇这老渣男哄得团团转,更能打败她亲妈庄玉兰。

  庄玉兰可是才貌双全的大美人,出身名门,自己也很优秀,是一名出色的外科大夫,还亲自上前线救死扶伤,也是在前线做手术时感染了病毒,导致庄玉兰下半身瘫痪,缠绵病榻五六年。

  这五六年来,苏志勇不离不弃,也不请保姆,亲身照顾庄玉兰,还不止一次对外表示,他会照顾庄玉兰一辈子,不离不弃,深情人设为苏志勇赚足了好感,还上了报纸,一时间声名远播,全城都知道好男人苏志勇了。

  泸城的女人都羡慕庄玉兰,可她们却不知道,苏志勇这个虚伪之极的渣男,一边口口声声说要照顾庄玉兰一辈子,另一边却和夏艳秋鬼混,甚至还合谋害死了庄玉兰。琇書網

  外人都只当庄玉兰是死于病毒,却不知道她是死在那个声称要照顾她一生一世的渣男手上。

  直至现在,苏志勇这王八蛋还在利用庄玉兰,隔三差五都要去悼念亡妻,逢年过节去亡妻当成娘家的韩家拜访,一副孝子贤孙的样子,为苏志勇赚足了好感,人人都夸他是好男人,庄玉兰就算死了都值。

  呵……

  苏眉不由掐紧了手,指甲扣进了肉里,丝丝的刺疼让她冷静下来,妈妈的仇她肯定会报的。

  她会将亲手撕下这对狗男女虚伪的面皮,将他们狰狞可憎的真实嘴脸暴露在所有人面前,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世上再无他们的容身之处,去下面给她妈妈当牛做马赔罪。

  吃过饭后,夏艳秋主动收拾碗筷,苏志勇见了后心情更好了些,他就喜欢家里和谐,只要不吵不闹,大家和睦相处就好,就像以前那样。

  至于谁受了委屈他并不在意,一个家里总得有人牺牲嘛。

  “爸,我这大衣好看不?”

  苏眉换上了新做的大衣,令苏志勇眼前一亮,不由夸赞,“好看,女大十八变,小眉越变越漂亮了。”

  苏月眼睛刺了刺,这么好看的衣服,凭什么穿在拖油瓶身上?

  她张嘴想说几句,被人拍了拍手,是夏艳秋。

  夏艳秋眼神警告,微微摇头,拽着她回房间了。

  “妈,她凭什么做新衣服,我都没做。”苏月气冲冲地抱怨,忘了她衣柜里的衣服都快装不下了。

  “忍着点儿,你爸刚发了火,别这个时候去触霉头。”

  夏艳秋好声好气地哄着,其实她也恼火,但现在苏志勇被苏眉哄得晕头转向,只能忍。

  苏月不高兴地扭着身子,“我也要做新衣服,爸爸刚才说不让我做,妈……我要做。”

  “好好好,妈肯定给你做,你爸就是随口说说,明天就忘了,过些日子妈就扯布给你做大衣啊。”夏艳秋浅言细语,眼神尽是慈爱。

  她就一个宝贝女儿,怎么宠都不过分。

  苏月心情又好了,抱着夏艳秋胳膊撒娇,“妈,韩爷爷为了什么事请我们吃饭啊?”

  夏艳秋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小心思,微微皱眉,笑着说道:“我哪知道啊,可能就是吃顿便饭吧,明天你穿那件桃红大衣,老人家喜欢红色,喜庆大方。”

  苏眉那小贱人肯定是故意的,穿着新大衣去韩家,想夺去小月的风头,哼,她可不会让这小贱人得意。

  苏月有些失望,嘟着嘴小声道:“我想穿蓝色那件,妈,苏眉那大衣是哪里做的,款式挺好看的,我也想做那样的款式。”

  “妈一会儿问问啊,你听妈的,穿桃红那件,那个颜色好看,乖啊!”

  论相貌她的小月肯定比不过那小贱人,只能在颜色上取胜了,夏艳秋哄了许久,苏月才勉强答应穿桃红大衣。

  晚上,夏艳秋拿出了所有本事服侍,苏志勇一点力气都没出,却享受到了极致的快乐,之前晚饭时的那点怒火也消了。

  庄玉兰可从不会在床上这样伏低做小的,永远都只有一个姿势,男上女下,还不喜欢主动,搞得他一点兴致都没有。

  夏艳秋却不一样,花样百出,还不用他出力,快乐的很。

  “老苏,韩家有啥事啊?”

  夏艳秋亲昵地依偎着苏志勇,随意地问了起来。

  苏志勇一脸魇足,心情好了看她也顺眼多了,便多说了些,“具体事不知道,应该是好事,老爷子心情很不错。”

  夏艳秋也松了口气,只要是好事就行,和韩家的关系肯定不能断,她的小月还没嫁高干子弟呢。

  在这一点上,她和苏志勇是一致的。

  “老苏,小月她年纪也不小了,你看是不是请老爷子帮忙,介绍些家世好的小伙子?”夏艳秋小心翼翼地提了出来。

  苏志勇微微皱眉,不高兴道:“小月的事你别管,我另有打算。”

  韩家的人情他不想浪费在苏月这蠢货身上,大女儿又懒又蠢,相貌还平平,他家的家世在大院那些人家眼里,和农村的也没什么差别。

  人家高干子弟凭什么相中苏月?

  夏艳秋这女人还真敢想。

  “老苏,小月过了年就十九了,她嫁得好,对咱们家也有好处啊……”夏艳秋细声细气地说着。

  “她凭什么嫁?美如天仙?还是聪明能干?人家高干子弟又不瞎眼,他们是娶不着老婆了?行了,这事你别管了,我自有安排!“

  苏志勇不耐烦地打断了夏艳秋,转过身蒙头睡觉,与其投资平平无奇的大女儿,还不如把重宝押在美貌聪明的小女儿身上呢,妇道人家见识短,他可没那么蠢。

  夏艳秋一口气被堵在了心口,上不去下不来,还想再劝几句,可没多会儿就听见了苏志勇的鼾声,夏艳秋气得咬紧了牙,老腰那儿酸的很,全身都没一点力气。

  今晚白辛苦了。

  但她不会轻易放弃的,她才不会把小月嫁去普通人家,她的小月必然是要过富贵日子的,庄玉兰输了,庄玉兰的女儿也会输给她的小月!

  这对贱人母女,此生此世都别想出头!

  又过了一天,苏志勇和夏艳秋都提前下班,提着两瓶好酒就上韩家了,苏眉穿上了新大衣,苏月的大衣也有七八成新,艳丽的桃红色,看着倒很亮眼,可却衬得苏月肤色暗黄,看着灰不溜秋的。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三更哦,亲们给点鼓励吧,催更好评都可以呢,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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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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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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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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