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没忘初心,怎么可能忘?
当初他,叶诚,还有老韩仨,之所以能成为好哥们,就是因为他们有相同的境遇,都是家里不被待见的那个崽。
当然不是被虐待了,大人对他们都挺不错,不缺吃少喝的,零花钱也给够,甚至还更偏疼他们一些,毕竟他们是家里年纪最小的崽嘛,老人都会偏心一些,老韩除外。
老韩是他们仨中最惨的,爹不疼娘不爱的,还有一肚子坏水的大哥和侄子,成天就想着算计老韩,一家子都不是玩意儿。
他和叶诚则是家里最小的孙子,从小就是蜜水里泡大的,无法无天,仗势欺人的事没少干,等他们大点后,家里的老人们才发现,两个宝贝孙子让他们给养歪了,就又开始严格要求他们,甚至还把他们扔去B队严加管教。
他和叶诚都是娇生惯养的,哪吃得消B队那一套,没一个月就叫苦连天,寻死觅活地才给放出来,出来后还是老样子,继续当欺行霸市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过着快乐无忧的纨绔生活。
可后来他们却发现不对劲了,以往疼爱他们的大人们,看他们的眼神变了。
慈祥当然还有,可却多了些失望,最后变成了死灰,也不再要求他们了,甚至还放出了狠话——
“老子怎么养出你这种二世祖?老子算是看透你了,这辈子你就是个二世祖,永远都不会有出息!”
又或者是——
“你就不能和你哥哥们学学?哪怕你有他们的一成优秀,老子也能欣慰了!”
这样的话,楚枫都听得耳朵起茧了,起初他还觉得羞愧,以为自己是真的不够优秀,所以他也努力过,想成为哥哥们一样优秀的军//人,但事实证明,他真的不适合,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B队的,他就不行。
再之后,这样的话听得多了,楚枫也麻木了,甚至还生出了逆反心。
你们不是看扁我没出息吗?
好啊,那我就没出息给你们看。
于是,有一段时间,楚枫和狐朋狗友们鬼混,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浪荡生活,成天浑浑噩噩的,不知岁月几何,家里大人们的眼神也越发失望,最后索性不再管他了。
但这样的日子楚枫并不快乐,他甚至还想过死,也许他死了,大人们麻木死灰的表情会出现一点裂痕吧?
他甚至都准备好了刀片,但割了一刀后就放弃了。
太特妈疼了!
而且之前也没人告诉他,割腕自杀是要不停割的,特妈割一刀他都疼得要死,再像拉锯一样割肉,他还不如苛且活着吧。
老韩就是那个时候突然闯进他生活的,之前当然也认识,可关系不是太亲密,大院的人都说老韩是神经病,没人敢和他玩,他也不敢。
那天他在花园里割腕,因为他想死得浪漫些,死在姹紫嫣红的春天,躺在花团锦簇的花园里,一定很美,也一定会给家里大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韩景川和叶诚就那样闯进来了,抢走了他的刀,还扇了他一个大耳光子,骂得他狗血喷头,反倒把他骂醒了。
最后他们仨兄弟就在花园里,各捧了一朵月季,对天叩拜结义,他们都是同年,月份不一样,老韩最大,叶诚次之,他最小。
当时他们仨对天起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让瞧不起他们的大人们刮目相看,眼珠子都弹出来那种。
之后不久,韩景川就去了B队,他和叶诚也都有了工作,不过他是混日子,叶诚在刑侦队干得风生水起的,三兄弟就他混得一般,楚枫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
韩景川严肃地看着他,冷声道:“你别忘了当初起的誓,如果做不到,就烂子孙根当公公!”
楚枫脸一下子垮了,激灵灵地哆嗦了下,不敢相信地问,“我们发的誓有这么毒?”
“不是我们,是你!”
韩景川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闪过促狭,三兄弟里楚枫最小也最好糊弄,傻憨憨一个。
“老韩你说清楚,什么叫只我一个?咱们仨不是一块起誓的吗?”xǐυmь.℃òm
楚枫一脸如丧考妣,他宁可万箭穿心,也不想烂子孙根,那可是他唯一的快乐源泉啊!
“当然不是,我和小诚起的誓是打三辈子光棍,你是烂子孙根当公公,因为你说要与众不同些。”韩景川淡淡地说。
事实是他和叶诚忽悠这傻憨憨的,傻憨憨好糊弄,三句话就说得他心甘情愿起了毒誓,还觉得自己特能耐。
苏眉买好了布回来,就看见楚枫一脸哀伤地样子,和之前的笑容满面截然不同,便关心问道:“楚大哥怎么了?”
“没什么,走,吃饭去。”
楚枫勉强挤出笑容,强打起精神,没啥大不了的,不就是出人头地嘛,凭他的聪明,肯定能混出人样的,让家里那帮人好生瞧瞧。
百货公司附近就有家饭店,现在才刚十一点,吃饭的人不算多,四人找好了座位,楚枫让苏眉和郑春燕点菜,还把菜单递给郑春燕,微微笑地在纸上写道:“女士优先。”
郑春燕脸红了红,接过菜单,头也不敢抬,随便点了个炒青菜,就把菜单给苏眉了。
苏眉点了份干炸响铃和雪里红炒罗汉豆,都是素菜,肉菜还得花珍贵的肉票,太奢侈了,她不好意思点,毕竟和楚枫第一次见面。
楚枫却笑着说:“怎么都是素菜,放心,就算我钱不够,老韩那肯定有。”
他现在好歹也是纺织厂的干部,工资有四五十块,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而且老韩是他最坚实的后盾,怕啥。
韩景川坐在苏眉旁边,刚才坐座位时,他却有意无意地坐在苏眉身边,便于吸香。
现在他很平静,燥意全无,心情自然好多了,所以——
“整两盘肉。”
韩景川说了句,心情好了就想吃肉,他有钱。
【作者有话说】
韩景川:给我媳妇整两盘肉,老子有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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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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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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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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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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