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跟着要来,其目的性非常强,王军怎么能什么都不知道?
他看向杨奕:“老弟,你那笔筒什么来历?”
作为一个深入了解杨奕的人,王军可不认为杨奕是随便拿的。那笔筒,必有蹊跷!搞不好,就是一件宝物。
笔筒是搁放毛笔的专用器物,它的材质有镏金、翡翠、紫檀和乌木,现在我们能够见到的传世器物,大多是用瓷或者是竹木制作的,具有收藏价值。
当然,陶瓷的笔筒通常就比较值钱。毕竟那是瓷器的一种,也不缺乏一些精品。去年,他就在羊城的一场拍卖会见过,那是一个清朝粉彩的笔筒,还是珠山八友的作品,拍出六百多万的天价。
“竹笔筒我比较少见。”王军说道。
笔筒是中国古代除笔、墨、纸、砚以外最重要的文房用具,大约出现在明朝中晚期。笔筒因使用方便,很快就风靡天下,至今仍盛而不衰。
苗霏也看过去,发现那竹笔筒外貌丑陋,跟她想象中的古董相差太远,直觉不会很值钱,兴趣顿时失去了九成。
“明代以前传世的竹刻器物甚少,一则是缺少知名的刻工,二清花梨嵌百宝笔筒则有些器物上没有刻工姓名,加之竹制品本身不易保存,难以见到出土之物,故具体年代极难定夺。”杨奕也说道。
而他手头这个,就是明朝中期以后的产物。
明代中叶之后,竹刻名家辈出,竹刻器物由实用型开始向实用和欣赏二者兼备的类型转变,竹笔筒也在此时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收藏者的心爱之物。
“不怎么好看。”苗霏坦白道。
“哈哈!苗总虽然是行外人,但你说得没错,我也不太喜欢这种东西。”王军也哈哈大笑。
杨奕苦笑一声,这两个人评价得还真不客气。
“这不是庐山真面目!”他解释道。
“哦?”
“呃!”
王军跟苗霏的笑声都戛然而止,愣愣地看着杨奕,又望了望那笔筒。
杨奕将笔筒递过去,让王军认真鉴赏。如果真就是这幅寒酸的模样,杨奕也不会拿。他也是发现了点东西,觉得不同寻常。至于会是什么宝物,他也暂时不知道。
竖眼的功能,他一直都没有动用。这种地方来一次不容易,他不想浪费掉竖眼的宝贵时间。
王军接过来,翻看了好几分钟,真没发现很特别的地方。
“看不出来。”王军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眼力比起杨奕相差甚远。
“你主要看笔筒上面的切口,有层次很分明的两层,它们属于不同的材质。”杨奕指点道。这一点还是不难看出的,当初刚一看,就看出了笔筒其实有两层。
这么一说,就连苗霏都凑过来。她不懂古玩,却也分得清楚,确实有不是很明显的两层。当然,在专业人士的眼中,那就是很明显了。
“真的呀!”苗霏吃惊地说道。
王军有点尴尬,辩解道:“我还以为这本身就是如此。”
因为有些竹子本身就有层次分明的轮廓,虽然没有木材那样的年轮,但也是越往里面,竹子的“肉”就越嫩。
不过,现在认真一看,就还真是两种不同的竹子材料。
“没有工具,不然可以弄开看看。”杨奕说道。
他手上却把玩着另外一件东西,是后来老摊主给他塞过来的,是一件金铜色的发簪。发簪的末端还有一颗手指大的珍珠,成色还不错。
这种东西,在古代比较流行。将长发松松挽起,插上一枚别致的发簪,再配上典雅的长裙,即便性格再外放的女性,也可以成为让人眼前一亮的古典美人。
“黄铜的吧?”王军没有细看,扫了一眼那发簪。他对这个笔筒更加感兴趣,想要立马解开庐山真面目。
“这颜色,好像是金子的。”苗霏开口道。
各种珠宝她都有所研究,金子的颜色同样很敏感。那枚珍珠,应该是一枚海珠。大家也知道,珍珠也分河珠和海珠。
杨奕却摇头:“应该是银鎏金的。”
银鎏金是古代的一种说法,也就是银镀金的意思。发簪本体应该是银子做的,但表面镀了一层金子。
这一点,从手感上看就能发现,并不是足金。然而,外表的一层,却分明就是金子,所以杨奕才会说是银鎏金。
在古代,这种做法也很普遍。他还知道,古代有一种发簪,就叫银鎏金凤簪。因为造型奇特优美,也颇有价值。
“鎏金?”王军拿过来一看,还真就是金子,但质量不对,也相信了杨奕的说法。
他也了解,鎏金是一种金属加工工艺,亦称“涂金”、“镀金”、“度金”、“流金”,是把金和水银合成的金汞剂,涂在铜器表层,加热使水银蒸发,使金牢固地附在铜器表面不脱落的技术。
这种技术,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还一度非常流行。
“好像也叫发钗吧?”苗霏忽然问道。
王军摇头道:“不一样,两种东西。”
他就知道,很多人会将两者弄混淆,都是插头发用的,而且还都是古代就有的,所以大家容易弄在一起。
其实,发簪通常做成一股,而发钗则做成双股。另外在用途上也有一些区别。发钗的普及大约在西汉晚期,自此以后,它一直是中国妇女的主要头饰之一,直至今天,发钗在妇女的梳妆品中仍占有一席之地,比如发夹,就是由发钗演变而来的。
“发钗相对贵重一些,在古代也更受欢迎。”杨奕说道。
主要还是发钗的用法更多,实际用途更大,而且做得更加美观。
根据不同人的个性需求,有的横插,有的竖插,有的斜插,也有自下而上倒插的。所插数量也不尽一致,既可安插两支,左右各一支;也可插上数支,视发髻需要而定,最多的在两鬓各插六支,合为十二支。
“如果在发钗上装缀一个可以活动的花枝,并在花枝上垂以珠玉等饰物,这就成了另一种首饰,名为‘步摇’,因为插着这种首饰,走起路来,随着步履的颤动,钗上的珠玉会自然的摇曳。”王军补充道。
而杨奕手中这个发簪,也可以定义为步摇,但严格意义上讲,却也算不上。
“讲究还真多。”苗霏吐槽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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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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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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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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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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