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时候听长辈说过,那是一棵神树,以前还没有寺庙,那树就是神,长得深不可及,一半在阴,一半在阳,它能通阴阳,被雷劈过之后几十年也不倒下,有游客还拍了下来发到旅游杂志上,你住的那客栈,就还保存着那本杂志呢。”
靠得越来越近了,凌雪看着那树,越发觉得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怎么好像她见过的样子。
可是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不曾来过这里啊。
她拼命地想啊,可是脑子里却空白一片,忽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仁顿寺的白幡在飞着,洁白如雪,似乎要把人所有的污秽都洗涤一空。
那大树,就是那大树,好熟啊,她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
她的心跳砰砰作响,也不知是激动,还是怎么了,可是一点也不会难受,反而全身的难受也都不翼而飞了,她的喉咙也不痛了,头也不痛了,浑身轻松不已,却有一种脚没踏实地的感觉。
里面的喇叭在上着课,念经的声音也让她恍如隔世。
神树被围了起来,是被雷劈得黑黑的,却很坚固一般。
这里的一切,如此的安谧,也如此的踏实,她要努力地想想,为什么觉得熟悉呢?是不是她梦里来过,是不是她和这里有缘份,所以到了这里,她所有的不适都不翼而飞了。
明明疲累不堪的身体似乎也变得有力量起来了,她抬起头望着仁顿寺,里面有些暗沉,可是仿若能看到星星火火在招引着她。
有人立了个碑,上面都是捐赠者的名字。
她看到了一个刻在她骨子里的名字:程墨。
“看,这就是你们B市的那个好心人。”司机跑到她身边来,指着程墨的名字说。
忽然脑子里一片清明,她想起来了,那时她刚重生,有段时间程墨说要离开几天,后来给她发图片了,她看到了美丽的晚霞,还有这棵很有特色的树及寺庙的一角,对,就是这里,就是这里啊。
她有些激昂地问那司机:“大叔,程墨为什么要为这里啊?为什么要捐寺庙?”
“啊?这个我可不知道,你认识他吗?”
她何止认识,她对他是刻在骨子里,想忘忘不了,想放,放不下。
“我知道他的,他来过里,他给我发过图片,我想他来这里肯定是有很想要的事情,我很想知道。”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送过他一次来这里,那时的仁顿寺还没有做好呢,他心情很不好的样子,捧着一个包小心翼翼的,要不问问这里的喇叭吧。”
司机大叔很好心,生怕她不会用本地话沟通,就先去跟喇叭说。
然后一个小喇叭过来,朝她行了个礼说:“师傅让你进去。”
凌雪进了去里面,宝相庄严,供奉的是什么她不清楚,里面有点黑,香火有些薰得让她精神恍惚的。
一个年老的喇叭很客气地招呼她坐下,说着她听不懂的话。
司机大叔跟她说:“这里供奉着程先生很重要的物品。”
“是什么啊?”她真想知道,什么才是他重要的,让他不远千里跑来这里,又是修路,又是修庙。
“是他爱人的骨灰。”
“我能去看看吗?”
大叔又巴拉巴拉地跟那老喇叭沟通着,老喇叭看了她很久,然后点头同意了。
她跟着小喇叭转了一圈,在后面终于看到了一个骨灰盒,边上点着长明灯,供着瓜果鲜花。
凌雪的心跳得快到嗓子眼了,看到那几个刚劲有力的字,连站都站不稳,扑地就跌坐在地上。琇書網
爱妻凌雪。
爱妻?爱妻?
前世丢失的骨灰,被他拿走了,被他供在这里。
滚烫的东西在脸前划过,她伸手一摸,竟然是湿腻腻的泪。她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程墨过去所有的所作所为,一下子全都清皙地浮现了出来。
她死了,他以夫之名,让她有个着落,还将她寄于此地,让神明庇佑她。
他知不知道他这样子是断了他所有的幸福,他另娶她人,神明是不会保佑他的,他怎么不给他自己留条后路呢?她都死了啊。
他为什么要给她做那么多的事,她就那么重要吗?
如果她不碰巧到这里,是不是他一辈子都不会告诉她。
她死后没人关心她要怎么下葬,没人想要让她入土为安,都争着她的财产,他却偷走了她的骨灰,将她寄于地此,日日受供奉,受护佑。
她又想起那天雨夜,他在拔云峰上差点跳下去。
哭得难受,小喇叭扶着她出去坐在石阶上晒着太阳。
那司机大叔说:“没想到还真是一个专情人,可惜啊。”
凌雪抖着手,很久后才拔通了电话。
响了很久很久,被挂了,她还是打,他一直挂,她就一直打,只要他没有拉黑她,她就要打。
“喂。”他终于接了。
凌雪忍住了哭,还是哽咽地说:“程墨,是我,我在仁顿寺,我知道了,我也看到了。”
他那边很热闹,还有喜庆的音乐,以及主持人的声音。
等了很久后程墨才回答她,却是单单的一个字:“哦。”
看到了,那又如何,可以笑话他了吧,无所谓,反正心已经麻木如死灰了。
“程墨,那天晚上你打电话给我,你问我会不会出现,会不会说反对你的婚礼,我想我无法出现在现场,可是我想问你,你说的话还算数吗?”
程墨呼吸一顿,手微微地发抖,还是努力地深吸了口气望着天外的艳阳天,假装冷静地问她:“你想要做什么?”
“我不想你和江念伊结婚,程墨,对不起,我不想放下你了。”
不想了,真的什么都不要想了,去他所谓的担子,去他所谓的未来和交待,她现在只想这么跟他说,也想阻止他结婚。
不管他会不会听她的,但是她阻止过,她往后心里也许不会那么愧疚和难过。
毕竟有些时候,缘份过去了,就无法再回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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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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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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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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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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