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来,这就是程家的反击。
金顺恩呢反正在后面看着,法人不是他,管理公司的也不是他,很多事情他都没出面的,他也乐得别人只盯着那古董行看。
宋子轩一会是被传迅,一会又还得去忙金顺恩交待的事,疲于奔波还真是累得跟狗一样。
就连一向专注于狗血电视剧的宋母都忍不住问了:“子轩啊,最近是不是很多的事,你还是要注意身体啊,好像是瘦了很多。”
宋子轩打起精神来:“倒也还好,爸妈,你们的身份证给我吧,我叫人给你们办一下证件,到时你们跟着云依一块儿去香港。”
“去香港干什么啊,现在在B市不是好端端的吗?”
“小颂要去看港看病,你们办好护照什么的,到时会方便,爸妈,我害谁也不会害你们的啊。”
陆去依也不吭声,躺在沙发上玩着手机。
宋子轩这是说的大实话,他就是坑谁,他也不会坑他父母。
要走路的消息,当然不敢声张,只能找一些借口进行着。
办这些护照,他也不敢光明正大地办,拿好了就塞给她:“云依,你放在你美容店,到时德哥会去那里取的。”
“哦。”她懒懒地应了一声。
回头又问:“房子的事,进行得怎么样了?”
他拧着眉:“还差点钱呢,云依,上次不是给你一千万的吗?你拿五百万出来吧,我们一次性购买大一点的,这样一家人住着也舒服一点,余个五百万,也足够小颂看病的了。”
陆云依白了他一眼:“这一千万是我的,一分钱你都别想打主意。”
还想着骗她呢,要不是德哥什么事都告诉她,她还就真相信了宋子轩,虚伪起来别人不知道,还真以为是有其事。
实则上宋子轩不仅叫人物色香港三千万的的毫宅,而且就连车子什么都叫德哥看。
没关系,他只管叫,到时这里面的钱,有一大半是她的呢。
她现在反正也和他离了婚,他人不人鬼不鬼的,她才不管他到时会怎么样,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小颂看病,又不需要那么多钱?”
“说不定还不够呢,到时你确定你能拿得出来吗?”她反唇相讥:“我看很难啊,你眼里压根就没有小颂的存在。”
“合着这日子,还过不过得下去了?”宋子轩也怒了:“怎么叫你做点事,就那么难呢,陆云依,你体谅一下我行不行?你以为我容易吗?”
“我容易行了吧。”陆云依从沙发上爬起来,拿起包包就走:“合着如今也不是一家人了,我不指望你会给养我们母子,你也别从我这里打么算。”m.χIùmЬ.CǒM
宋子轩阴沉着脸看着她,很想一巴掌的甩过去,但是理智告诉他不行。
“陆云依,你以为你一个人,就真的是干干净净了吗?”
陆云依停了下来看着他:“你想说什么?”
“你从XX渠道买的感冒药,很厉害啊,吃了叫人手脚都受控制呢。”
他说罢就往房里走,陆云依一咬牙,跟着他进了去。
“说好不提以前的事,宋子轩,我不干净,你又能干净到哪里去,要不要我提醒你,你是在哪里买的剪刀,胶布?”
他一点都不为所动,只是冷冷地看着她:“陆云依,现在婚也离了,什么你都捏在手里,你就想为所欲为了吗?”
“呵呵,我能有多大的本事哦?我能怎么为所欲为啊?”她冷笑:“B市多大,有本事的人那么多,人家都不敢这么想,我哪来的底气哦?”
“在你的眼里,我就跟个死人一样了,陆云依,你忘了当初你要跟着我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了?”现在她眼里的嫌弃和厌恶,他看得是清清楚楚。
没错,他现在百事缠身,几乎没有什么出头的日子了,但是谁都可以低看他,就她陆云依不行。
他和凌雪结婚前,他是和她有一段,可是和凌雪结婚后,他是想过好好地和凌雪生活,过好日子的。
女神一样的人,成为他的妻子,又能干,他为什么要和陆云依还缠在一块呢?
可是就是陆云依一直缠着他,威胁他,要是他不和她好,她就将小颂的事告诉凌雪。
他害怕凌雪知道,也害怕凌雪会踹开他,那么在云端一样的好日子,就会化作乌烟一般,他所有的心机都白费了。
要不是陆云依闹着要嫁给他,故意做手脚又怀孕了,闹着要光明正大让孩子姓宋,他至于要那么快对凌雪下手吗?
可自打和陆云依在一起后,他就没有过几天的好日子。
现在想想,和凌雪结婚后的那三年,其实是他最安心,最舒适的日子。
什么都不用担心,也不用操心,他想创业,她也不反对,在她能力范围内,她还会尽力地支持他。
她太优秀了,他的自卑感总是时不时地跑出来作崇。
要是他当初听她的话,不参与江语花园,不想一鸣惊人,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变成今天这样这么糟。
真的是一团糟透了,一点希望也看不到。
除了吵,还是吵,私下里互相一点信任也没有。
埋在过去的事,他是一点也不想挖出来,可是他必须要让陆云依乖乖听他的话,如今他什么都快没有了,他也不知道等着他的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他爸妈没了他,压根没法生存,还有子晴也是,小颂也是。
这些,都必须是陆云依的责任。
“我染上了那东西,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戒掉。”他情绪低落地说:“云依,以后这个家,就指望你了。”
陆云依就笑:“你可别这指望我,我都不知要指望谁呢,男人男人不靠谱,家没个家的样子。”
“我没为你的以后打算吗?”宋子轩压下去的火又差点窜了上来:“陆云依,今天变成这样是因为这个家,是因为想让你们过好日子,你别以为离了婚,你就没有一点责任了,我告诉你,我是毁了,但是,你也逃不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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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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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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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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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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