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摇摇头说:“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们高家其实就是从龙王堂搬出来的。”
其父亲在世的时候曾经说过,听老人说约七十多年前,高家曾经居住在龙王堂。
那时的龙王堂还很繁华,不过最为出名的有两件东西。
第一,传闻始建于唐朝的龙王庙。龙王堂这个名字也是根据庙名而延伸出来的。
第二,就是龙脖槐。
没有人知道那棵槐树到底活了多久,只知道两百年前天空落下一颗球状的雷电,绕着槐树转了三圈,最终在树瘤处砸开一个破洞。
从此以后,便有人开始祭拜,据说还挺灵验。
“记得小时候,还跟着奶奶去祭拜过。他老人家对龙脖槐可是很虔诚的,经常一拜就是一下午,嘴里嘟嘟囔囔的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正因为如此,他才对龙脖槐如此的熟悉。
后来,高运泽出息了,全家搬到了左夕市。
即便如此,高老太还是一如既往地前来祭拜。
直到十几年前她走不动了,才断了祭祀。
“会不会……”
这个时候,高北松忽然眼睛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但回头看了看父亲,又闭上了嘴。
“想到什么就说。”
高运泽白了他一眼。
“其实也没什么。”
他摇摇头说:“我在想太奶奶为什么能活这么长呢?”
“你的意思?”
“太奶奶每年都去祭拜龙脖槐,会不会在求什么,又或者说那块‘月牙玉佩’……”
九十八岁!
如此高龄,可不是单靠一个有钱就能办到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高运泽的父母就不会那么早死了。
所以,高北松怀疑太奶奶之所以如此的长寿,应该和龙脖槐有关系。
又或者说,他从槐树里得到了什么东西,就是这样东西使得其如此的能活。
现在她死了,应该还回去了。
话说到这里,几乎已经断定了。
不过,一切的一切,还得要到龙王堂龙脖槐那里一探究竟。
抬头看看窗外开始发亮的天空,我打定一个主意,要二探龙脖槐。
这一次,不比上一次,需要有充足的准备。
高运泽也发了狠,不管那龙脖槐是什么东西,也不管高老太到底欠了他什么,必须找回来。
实在不行,就把它给推倒。
我们没有插手高家如何紧锣密布的准备,因为,还有一件事情有了眉目。
丧鬼终于出现了。
还是聂宝宝有一套,软磨硬泡地把她给哄了过来。
丧鬼是个小女孩,浑身上下黑不溜秋的,就像刚从煤堆里爬出来一样。
她很胆小,一直躲在喜鬼的身后,不肯出来。
“别怕……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有句话想问一问而已。”
对付这种孩子,我没什么经验,只好努力地挤出一个自认为已经很和蔼的微笑。
只是人家并不买账,反而躲得更勤了。
和尚骂我笑得比哭还难看,亲自出马,但依然没有效果。
实在没办法,只好由聂宝宝从中间传话。
这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前天晚上小东说的那个小黑个子,就是丧鬼。m.χIùmЬ.CǒM
事实上她已经在高家逗留了六天,知道那晚是最后一天,所以玩得格外珍惜。
小东是个孩子,天灵未灭,所以能看到她。
孩子吗!
撒尿合泥,放屁崩坑,什么事也干得出来,也没什么禁忌。
就这样,一人一鬼在灵堂里玩了起来,直到后来棺材里发生了响动。
“龙爷爷来了,他好凶的。”
丧鬼说在龙王堂有一个龙爷爷,为人十分凶恶,所以她很害怕,然后就逃走了。
我与和尚点点头,看来那个所谓的龙爷爷就是龙脖槐了。
“不是!龙爷爷不是那棵树,不不不,他是那棵树……不不不……他不是那棵树……”
说到这里,丧鬼开始语无伦次起来,一会儿说是,一会儿又说不是,反正她也闹不清楚。
不过她知道,龙爷爷和高老太是认识的,早在几十年前就认识了。
丧鬼就住在龙王堂,并且距离龙脖槐不算太远。
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见过高老太。
虽然旁人看不到,但她却可以看到,高老太每次来的时候后,龙爷爷都会高兴地出来迎接,并且一谈就是一下午。
临走时,还依依不舍的。
“和尚,我怎么觉得这味儿不对呢!该不是老太太和这龙脖槐有什么吧?”
“这……”
和尚摸了摸脑袋,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就不能是朋友吗?”聂宝宝白了我的一眼。
我没理她的白眼,心里已经有了思量。
可以确定,高老太和龙脖槐确实是认识的,只是他们到底是个什么关系,现在还不明确。
丧鬼说,她之所以知道今天晚上会出事,就是因为傍晚的时候看到龙爷爷在生气。
说什么,你以为你们赢了,错,今天晚上就要夺回来之类的话。
我与和尚的事情,在小公庄以及周边地区已经不算什么秘密,所以丧鬼很快就猜出来龙爷爷会卷土重来。
正好在路上见到了好朋友喜鬼,便把这件事情说了出来,让他早点搬好马扎,来看戏。
丧鬼很胆小,而且说话颠三倒四的,提供不了再多的线索。
所以,准备了一些食物,让聂宝宝把他们送了回去。
“今天是不是有热闹啊?”
临走时,喜鬼不忘问一句我们今天是不是有活动。
这家伙最喜欢看热闹,憋着劲儿要去看。
“去去去!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打听。”
“切!黄泉路上无老少,李落,你给我等着,以后你死了看我怎么欺负你。”
好不容易赶走这个呱躁的喜鬼,我的心才慢慢地平静下来。
不管怎样,有一件事情倒是搞清楚了,高老太确实和这个龙爷爷是老相识,而且交情不浅。
“他应该就是龙脖槐的树灵。”和尚补充道。
“好对付吗?”我问道。
和尚摇摇头:“人家的道行可不低,真要拼起命来,你觉得我们有胜算吗?”
“那怎么办?”
“简单点办!”
和尚笑了:“有些事情我们办不了,别人办起来却很轻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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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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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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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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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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