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刚哈哈一笑,十分得意。
“那不是狼。”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石魁笑了:“狼的眼神很凶,前肢也没这么短。”
经他这一提醒,我急忙再看,果然,这灰狗的前肢是比一般狗要短上许多。
“不是狼,那是什么?”
周刚有些不服气,虽然赵小狗没说,但他问过很多人,都说这是条狼,难道所有的人都错了不成。
“当然。”
石魁冷笑一声:“这东西叫狈,是狼的一个变种,凶狠度不般,却极其狡猾。”
有句成语,叫‘狼狈为奸’。
其‘狈’说的就这个玩意儿。
通常情况下,几百条狼才可能出现一条‘狈’。
狈的前肢较短,不适合奔跑,算是狼群里的个残次品。
大自然优胜劣汰,狈这种东西注定会被排斥,所以大多会被母狼衔出去扔掉,很难长大。
但如果机缘巧合之下长大了,就会极其聪明。
通常情况下,由于其前肢较短,不适合奔跑,会趴在头狼的身上,为其出谋划策,俗称‘狼军师’。
狼和狈在一起,是力量与智慧的合体,质的改变,做起坏事来自然事半功倍。
所以,才会有狼狈为奸这个成语出现。
话题扯远了,石魁说狈和狼的区别除了前肢,还体现在眼睛上。
准确点说,是眼神。
狼的眼神凶狠,而狈的眼神充满了狡猾。
“你确定吗?”
虽然其分析得很有道理,但周刚还是有些不服气。
“确定。”
后者用力地点点头:“当年我差点死在这玩意的手里,绝对不会有错。”
大约在七八年前,石魁赊刀迷路进了一座深山,不巧碰上一群狼。
他常年走南闯北,自然见过狼,也知道对付狼的手段。
可那一次失败了,他的招数完全失效。
因为这群狼里有一只狈。
如果不是赊刀法,石魁早就死了。
“即便如此,也给我留了一个念想。”
说着,他解开上衣,胸膛上露出一道骇人的爪印。
不怕饿狼爪,就怕饿狼有文化。
从那以后,他对狈这种东西有了很深的了解。
“原来如此。”
听到这里我笑了:“这么说,藏獒和狈是一文一武了,文武双全,还真给我面子。”
石魁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但周刚却摇摇头说:“文臣武将出现了,那么皇帝就不远了。”
皇帝!
难道赵小狗家里,有比这两种还凶恶的犬类不成,不会是狮子吧!
就在我们满怀期待后面会出来什么的时候。
一条黄色的大狗,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站在两者中间,以一种鄙夷天下的眼神看着下面的百狗,和车里的我们。
“三儿!”
石魁脱口叫出声来。
这狗我们认识,正是昨晚祸害了一桌子菜的大黄狗啊!
他只是一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土狗而已。
说得好听点,就是‘中华田园犬’。
这种狗何德何能能够站在藏獒和狈之上呢?
三儿出现的一刹那,所有狗都不叫了,抬头齐刷刷地看着它,好似看到了心中的王。
‘汪!汪汪!’
三儿的这声犬吠并不大,却无比的威严,百狗一听快速散到两旁,站成一排,好似迎宾一样蹲在地上,一动不动。
“狗上朝。”
周刚回头看着我,半天说道:“想不到干爹会对你使用狗上朝,看来是真的很看重你。”wWW.ΧìǔΜЬ.CǒΜ
我们下车后,一边往里走,他一边解释。
甭管几条狗欢迎,其实那都是虚的,为的是把来人分出个三六九等来,让人有种优越感而已。
换句话来说,就是让来人有一种攀比心理。
可是,狗上朝则不一般。
三儿是一条大黄狗不错,但在赵小狗眼里,那是比亲生女儿还要亲的,是百狗之王,仅次于自己的存在。
让它迎接,就等于自己亲自迎接。
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这证明,赵小狗已经完全把我当成了自己人,我的地位仅次于三儿之下。
“恭喜你,一狗之下,万狗之上。”
听到这里,石魁难得地开了一句玩笑。
我没有说话,心里不安起来。
因为自己知道,即便我是余开甲的外孙,也绝对不应该享受如此崇高的礼遇。
这是捧!死捧。
也是杀,死杀。
他把我捧到了云端,一步走错,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这个赵小狗,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虽然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但却知道接下来的事情不寻常。
赵小狗没在客厅等我,而是让人把我带到了后花园,然后让所有人离开,包括周刚和石魁。
此刻的他正拿着一个大簸箕,用力的颠着什么东西。
离近一看,居然是一簸箕的狗粮。
“小落啊!你先坐着。这狗粮有点松散,我把灰尘簸出去。这样三儿吃的时候就不会呛到了。”
他回头示意我坐下。
身后有两个小马扎,看样子是专门为我预备的。
几分钟后,他放下簸箕,取出一颗狗粮,放进嘴里尝了一下,满意的点点头自言道:“嗯!不错,湿度正好。”
坦白地说,如知真相,还以为他在尝肉丸子呢!
或许看到我不解的眼神,赵小狗笑着放下手中的活,笑道:“别惊讶,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狗。”
说着,他来到马扎前坐了下来,顺手从石台上取出一把小茶壶,抿了一口满意的点点头说:“这茶不错,来口?”
我赶忙摆手,说还是算了,我口大,别一口再把茶壶给吃了。
他也没有强求,看着蔚蓝的天空幽幽的说:“你一定很疑惑吧!余大哥把我打成这样,我为什么没有记恨他,还这么的尊敬他。”
我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他也没等我回答,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比起后来的事情,我这条脊背根本不算什么……”
当初,姥爷余开甲将他打成了残废,一年没有下地。
这一年里,他每天都要在心里骂上一百遍,想着只要自己恢复了,天涯海角也要杀了余开甲。
一年以后,他终于好了。
可正在他想天涯海角的追杀余开甲时,一场灾难发生了。
那一年,天狗山大旱,四周的百姓用一句颗粒无收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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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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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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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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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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