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调查张成功的履历的时候,他仅仅是一个大专学历。
但实际上,我对他的改观发生在张三的描述时。
我们所见所闻的一切,让我忍不住开始怀疑张成功的心理和精神状态了——那一切都已经超乎一般残忍可形容的了。
情感是人类动物先祖赐予人类的礼物,而残忍则是人类送给自己的礼物。然而没有人生来就是残忍的。
张成功原本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而已,他有老婆,有家庭。也许是从身体的残疾开始,一切都变了样。
他的妻子……总之,总会有一个理由,让他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碎尸犯来说,他在行凶的时候一定会有一套自己的理论的,否则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留下头颅,是很多碎尸狂魔都会干的一件事。除了能拖住警方调查到死者身份,从而暴露自己,而且因为头颅是最不好处理的一个东西。
但是很少会有凶手会像张成功一样,把头颅当做战利品一样整齐码在衣橱里。
“衣橱里挂的,全是人皮!”脱骨去肉,仅仅留下人皮,这能说明什么?说明张成功是一个极有耐心的人,心理素质极强。
有耐心的人无论在哪个行业都会让人觉得可怕,他们可以花上很长的时间专注于自己的事,只是为了能让最后的结果让自己满意。
在杀人犯这个行业也是同样的,完整剥下一整张人皮对所需的专注力和技术的要求都是极高的。
但是刘大显案之后,我再去复勘现场的时候,衣橱里是干干净净的,只有樟脑丸浓重的味道。
不过那些人皮和头颅被张成功藏到哪里去了呢?
张成功要逃跑,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扔掉,这么短的时间,他也无法做到完全清理所有痕迹。
那么只要找到那些人皮和头颅,就能证明张成功涉嫌碎尸案了。
它们也许在某个巷子里,也许在某个垃圾桶里,这样的天气,尸体用不了多久就会腐烂发臭,一定会有迹可循的。
“我就说那个张成功不对劲!每天都扔一大袋垃圾,别人问他,他还笑眯眯地回:‘挣了点小钱,伙食好……’”琇書網
他总是会扔一大袋垃圾,是因为他的藏品开始腐坏,但是他没有足够的条件能留住他的藏品。
它们是不完美的,所以它们应该被抛弃。
他操刀的切口是最干净利落的,这点从郑成则和刘大显的伤口可以看出。
那些本该有关他的现场却没有任何他的痕迹,干干净净,找不到一丝和他有关的线索。
张成功是完美主义者,他不会留下不完美的痕迹,所以他下手的对象都是不完美的人。
从郑成则单独“狩猎”却被张成功打断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张成功是一个很“自律”的杀人犯。
目前我们发现的,张成功一伙人的下手目标,主要还是卖淫女。张成功在那一起起案件中得到了什么呢?
他没有性行为能力,不会是为色。
为财吗?按照各个方面的线索可以判断,张成功在三人集团内部的地位并不高。所以他能得到的钱应该不多。
难道只是为了获得杀人的快乐?很肤浅,这种幼稚的想法只会出现在王凯那种尚未成熟的小男人身上。
对于张成功这样的人,与其说是快乐,不如说是,凌驾于他人的掌控感,凌驾于那些,他瞧不起却又凌虐于他的人之上。
在他眼里,卖淫女不停地用肉体换来男人的追捧和钱包,她们是肮脏的,是不完美的,所以张成功实际上厌恶甚至憎恨她们。
郑成则和刘大显则是因为没什么脑子,他们以奸尸或者奸淫女人为乐,他们有些“口不择食”。
所以在张成功眼里,他们是愚蠢的,也属于不完美,他们应该消失。
更何况,郑成则和刘大显一直压榨、嘲弄他。
郑成则独自一人外出“狩猎”,之后就被张成功轻轻松松杀了,从郑成则之后的验尸报告里可以看出,郑成则身上没有任何抵抗伤。
张成功出其不意的偷袭了他,而且一刀毙命。
刘大显就更不用说了,从这么多起案件里可以看出,刘大显只是一个跟在郑成则身后的喽啰,就像张成功替刘大显写的遗书里所说:
“我只是一个跟班,全都是听郑成则的话。”
但是这其中有个变数,李峰。李峰家庭美满,有可爱的妻子和可期的未来,即使没有孩子他们也不会觉得遗憾。
他基本做到了普通人的完美,但,就是这样的人,张成功把他杀了。
我们原本猜测,李峰遇到的是横祸,张成功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一时兴起将李峰杀害了。
但是通过另一个角度去看张成功,李峰的死是不合理的——他不会杀不符合他要求的人。
那会是什么呢?
《沉默的羔羊》中食人魔汉尼拔曾说:
“开始有妄想时,我们企图得到明天所见的东西。”
他反问女人:“克拉丽丝,在每天偶然遇到的人中间,你难道没感觉到有眼睛在你全身上下扫来扫去?”
“你要是感觉不到,那我几乎都不能想象。那么你的眼睛不也在别的东西上扫来扫去吗?”
每个人都会有妄想,穷人想变富有,丑陋想变美丽,无人问津想变炙手可热。
杀人犯也不例外。那么,张成功一定是看到了什么,让他开始怀疑自己也并不是一个很完美的人。
因为他看到了李峰,一个正常男人应该有的模样。而对比自己,实际上他本来就是一个不完美的,甚至都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
想到这里,我脑海中闪过一个画面——李峰死前穿着的,是张成功的衣服。
我急忙撇下那俩人,赶紧跑到解剖室找苏琪要李峰身上的衣服。
一身纯黑的运动服……没错,这就是那天监控里,张成功的衣服!
不过,张成功为什么要给李峰穿自己的衣服呢?难道只是为了迷惑我们,造成“张成功已经死了”的假象?那李峰本来的衣服呢?
是张成功穿走了李峰的衣服吗?可是……为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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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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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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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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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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