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她差点撞上了他。
贺泽枫回头:“你就打算穿着一身去参加酒会?”
沈宛白垂眸看了下自己,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
此时她穿的是碎花的长裙,上身是衬衣加一件牛仔外套,看起来倒是青春活泼。
不过要是以这身去参加满是衣香鬓影的酒会,恐怕会有不妥。
毕竟这关系到贺泽枫的面子问题,不容忽视。
安迪连忙上前替沈宛白解决尴尬:“贺总,反正现在时间还早,我带宛白先去换一套礼服,到时候我再送宛白去酒会,您觉着怎么样?”
沈宛白有些为难,她知道一套礼物的钱不是小数目,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负担不起。
更何况,她浑身上下没剩多少钱了,恐怕连一件像样的礼服都租不起。
“安迪,不用了,我就穿这身过去,只是参加一个酒会而已,不会有人在意我的。”
她无比认真的盯着贺泽枫:“我就只有这一身衣服,你要是嫌弃,那请您重新找人吧,我恐怕消受不起。”
贺泽枫挑眉,上下打量着沈宛白。
助理心里直发怵,心想这沈宛白胆子也太大了,怎么什么话都敢说啊!
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贺总的女伴的,自从他跟着贺总开始,就没有看到贺总去参加酒会带过舞伴!琇書網
“沈小姐,您还是换一身吧,这身衣服你要是真的穿着去酒会,岂不是让人笑话贺总虐待员工了?”
贺泽枫醇厚的嗓音忽然响起:“你竟然是我的女伴,我当然得全程负责你。”
在沈宛白的惊讶中,贺泽枫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腕,而后径直朝旋转门外走去。
淡淡的余晖透过玻璃洒在地面上,落下淡淡的倒影。
沈宛白知道贺泽枫是一个讲究品位的人,以他的身份,她就像一只没见过世面的丑小鸭,只配在阴暗见不得光的角落中生存。
可她却偏要用这种偏执的,甚至是市井的关系提醒着他,她与他本就是天差地别,是永远也不配在一起的!
就如王小波《舅舅的情人》一书中所描写的其中一个画面,女主角白日里蓬头垢面,将自己最疯狂且不堪的一面展现在男主的面前。
用尽一生来折磨自己的丈夫,因为这是她唯一可以抗争的办法,但到了晚上,她却将自己打扮得妖艳妩媚。
女主夜晚与白日的差别,让沈宛白所不能理解。
或许,女主在内心中也渴望爱情,渴望被人爱。
直到被带上车,沈宛白一直还处于神游状态,她微微侧头看向身边的男人,心里百感交集。
这一年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将贺泽枫忘记,可是……她终究还是忘不掉。
这到底是为什么!老天为何要如此折磨她。
贺泽枫或许是察觉到沈宛白的目光,唇角微微勾起。
“你不用偷偷摸摸的盯着我,光明正大的我也不介意。”
沈宛白脸色一红,别开了视线,目视前方。
“谁看你了,自恋!”
“是么,那你脸红什么,莫不是车中的温度高了,还是说你的腮红打得有点重了?”
沈宛白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她就知道这才是贺泽枫的本性。
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你要带我去哪?”
贺泽枫从后视镜中看了一眼沈宛白,缓缓说:“你不是说你只有身上那件衣服了?带你去试礼服。”
闻言,沈宛白没再回话,她凝视着窗外的一闪而过的风景,看得出神。
贺泽枫将沈宛白拉到市中心的一个商场中,将她带下了车。
沈宛白不耐烦的盯着贺泽枫的手,眸光中闪过厌恶。
“我自己会走,你将手松开。”
贺泽枫垂眸,眸光讳莫如深。
“我怕你跑了。”
沈宛白厌恶的说:“你想多了,有便宜占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跑,我自己会走。”
贺泽枫见她不时地看着周围,心里忽然明白了什么,但他依旧没有松开手,反而拽得更紧了些。
“你是害怕被人看见吧,没想到你的脸皮还挺薄。”
沈宛白愤愤的瞪着他:“你以为谁都像你没脸没皮!”
“既然你这样想,那我更不能放手了。”
沈宛白气急,不仅没挣脱开,反而将自己的手弄疼了,无奈之下她只能放弃。
贺泽枫怕沈宛白跟不上,故意放低了脚步,他的余光中看到沈宛白气鼓鼓的模样,甚至还觉着有些可爱。
来到一家装饰豪华的门店,贺泽枫毫不犹豫的将沈宛白拉着走了进去。
“给她换一身礼服。”
当导购看到贺泽枫的时,不由愣了下,毕竟贺泽枫的气质不俗,而且光是身上穿的便足以证明他的身份不简单。
于是导购立刻热情起来,拉着沈宛白去看了礼服。
期间,沈宛白将店中的礼服都看了一圈,最后故意选了一件价格最高的。
“小姐您真有眼光,这是我们anna设计师的新款,今早上才到的货呢,而且就只有这一件。”
沈宛白听着十分满意,她才不管设计师怎么样,只要价钱够高就可以。
“就这件吧,我去试试。”
导购将礼服拿着去了试衣间,而贺泽枫则坐在软椅上,漫不经心的看着手机。
实际上他的心思一直在沈宛白的身上,甚至开始有些紧张。
大概几分钟后,沈宛白换好了礼服,裙摆有些长,她小心翼翼的提起裙摆走了出来。
玉脂般的皮肤,明眸皓齿,这件白色礼服就如同是为她专门定制一番,意外的合身。
这一年,沈宛白气质更加的吸引人,平时不觉着,但现在穿上礼服后,气质足以胜过当红的女明星与名媛。
亮堂的灯光洒在沈宛白的身上,衬托着她仙气十足。
贺泽枫的眸光微微眯起,不动神色的打量了下站在面前的人儿。
沈宛白有些局促与不安,说实话,她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站在贺泽枫面前了,在这一刻,她仿佛又回到了过去。
从前的种种仿佛历历在目,她恨不得将身上的裙子脱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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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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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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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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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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