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三,一辆朱红色油壁车,悬挂着与红正对的青色绣花帘子,奢华至极,停在了驿馆门口。阳光底下,秀帘自然生泽,仿若虹霓。一应驾马侍从共八人,整齐立着。
路人纷纷揣测,瞧这奢华的排场,都快赶上公主的仪仗了,也不知是来接何贵客。
少刻,霜兰儿一袭北夷国装扮,自驿馆中出来。阳光灿烂如金,她撩开帘子,一张冷绝艳绝的脸庞迅疾闪过,“去瑞王府。”
马车缓缓驶离,走上了闹市中的青石板路,“咯噔”,“咯噔”的声音像是一路伴着轻快愉悦的歌声。
不多时,马车嘎然停住。
瑞王府之中,早有宫女小厮侯在门前,他们刚想上前搀扶,霜兰儿风姿卓越,已然轻巧跃下高高的马车。
洛公公与秋可吟亦是在门前等候,以示对北夷国使臣的尊重。见到霜兰儿下了马车,秋可吟似一只展翅的蝴蝶般扑了过来,牢牢拉住了霜兰儿的裙摆,含喜道:“纳吉雅郡主肯大驾光临,不胜荣幸。我怎都没有想到,郡主竟然肯为王爷瞧眼病,王爷他这两年来,我替他传遍御医……可……”话未说完,一行热泪滚滚落下。
霜兰儿头上戴着狐毛毡帽,面前垂下无数细碎晶石略略挡去了她的容貌。那日晚宴中,隔得稍远,她没有仔细留意秋可吟。眼下细瞧,只见秋可吟一身月白青色的云天水留仙裙,发间缀了一朵朵米珠绢花,在日光下莹透着一丝一丝折出冰晶般的光色,衬得她整个人楚楚可怜。
两年的光景,秋可吟虽不复从前的病容,面颊之上多了几分红润。可惜的是,她眉宇间终究掩不住失意,许是这两年因着龙霄霆的眼盲费尽心思。她整张脸尖削而憔悴,眼角,已然有细纹横亘其上。
她的碰触,令霜兰儿心中一阵厌烦,面上却不露出一分异样,只是淡淡道:“瑞王骁勇善战,能者也。如今患有隐疾,若是能替瑞王效劳,亦是表我北夷国一心和平的诚意。我格日勒部落生死追随风延可汗,替可汗分忧亦是应该。瑞王妃不必客气。”
洛公公上前附和道:“一早就听闻郡主获封勇士称号,眼下见来当之无愧。身为女子却能心系国家,令人钦佩。”
秋可吟声如黄鹂滴沥啼啭,温婉笑道:“府中一应已然备好,郡主请。”
霜兰儿颔首跟随,她不语,眼神将周遭之人一一留意。一别瑞王府两年有余,记得她离开时尚是初秋,如今已是第三年的初冬。
依旧巍峨的府门,“瑞王府”三字在明晃晃的日光下分外耀眼。记忆中的鹅卵石小路,所通向的冷湖亦是从前的模样,波光粼粼中泛着清冷的光泽。一切都与她记忆中无甚分别。她缓缓走在了瑞王府中,曾经熟悉的路,她要装作从未走过,曾经因着长日寂寞看遍了风景,如今她要装作第一次见,眸中满是惊讶之色,她赞道:“想不到南地王府如此奢华,我以为墨赫皇庭已然气派,不过比起精致如画的庭院水景,还真是各有千秋。”
秋可吟微笑着。她跟在了霜兰儿身后,眸中异色愈来愈浓厚,其实自晚宴起这纳吉雅郡主突然提议要为霄霆治眼时,她便心存一缕疑惑。纳吉雅郡主不过是第一次见龙霄霆,缘何愿意出手相助。且这纳吉雅郡主医术颇好,当场就治好了方将军,她不得不心存芥蒂,毕竟从前霜兰儿便是妙手医女,世间怎会有如此巧合之事?更可况,眼下她跟在纳吉雅郡主身后,瞧着那背影与霜兰儿当真是如出一辙,不过是多了分英姿硬气。
如此想着,秋可吟已是吩咐洛公公道:“哦,对了。本王妃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既然纳吉雅郡主这般喜爱庭院水景,不若住醉园罢。园中有湖,此时又逢梅花新绽,想来郡主一定会喜欢。”
醉园?洛公公一听,当即一愣。方想说话时,秋可吟已然递来凌厉的眼神。他只得颔首应下道:“是是是,醉园中日日都有人打扫,宽敞干净。纳吉雅郡主这边请。”
霜兰儿淡然一笑,神态稳若磐石。她若是真想完全瞒过她们,只需易容得更彻底。可她不过是将肌肤晒成麦色,眉眼处以金针细丝往上缝住几针,其余稍稍作易容装扮。如此便与从前有几分相同,又有着几分不同。
她要的便是,似像又不像,让秋可吟在这种揣测中惶惶终日,不得安宁。
眼下,秋可吟想试探她,恐怕是没有那么容易的。
暖阳风动,王府中颇大,她们又走了一会儿。待近了一处园子,洛公公低低道:“郡主,醉园到了。”
醉园,之所以名为醉园。她记得,他说过,是因园中种了几棵参天大树,当阳光隔着密叶洒下时,白墙黑瓦沉浸在稀薄的光影里,有着醉人般的美。ωωω.χΙυΜЬ.Cǒm
此时,细碎的冬日阳光自稀疏的缝隙洒落,有梅香漂浮,令整个醉园仿佛沉浸在了香雾之中。
霜兰儿不由自主地驻足,这里,一切如旧,看着的确日日有人打理。丛丛翠竹掩映,寒烟翠色的纱窗,再里边是她曾经住过的地方。
忽然,她的眼前幽幽浮起一丝往昔。仿佛看到了曾经脸色苍白透明的自己正立在面前,那时的她,日日立在醉园之中,一任阳光自碎叶间洒落,可印在她的脸上仿佛是碎叶般的忧伤。曾经的她,生活如千年枯井一般。
秋可吟注目霜兰儿的表情良久,才问道:“怎样,郡主可喜欢这间园子?我们去里边瞧一瞧罢。”
厚重的木门,推开时并没有想象中的“吱嘎”声,门口似不久前刚上过桐油。屋中厚重的帘子紧闭着,光线晦暗不明,刹那推开时,竟像是推开了一段古老的时光。
竟然还是她离开时候的样子,一点都没变。
原来的家具摆设,她喜爱的帐幔用金钩挽起,一点灰尘也无。床榻之上,被褥叠的整整齐齐,脚踏之上,放着她曾经穿过的珠缕绣花鞋,床屏之上,甚至还挂着一袭天水蓝色的衣裳,纯蓝色织金,颜色清亮赛过蓝天,透明若鲛纱的七彩披肩长长拖曳在地上,好似携了道彩虹自云端垂落。她怎会忘记,她曾经穿着这衣裳与他一同去看皮影戏……
似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她转首望去,屋子里供着兰花,叶长长尖尖如锋利的宝剑,花朵是浓绿素白的颜色,像是玉色温润,静静吐露着清雅芳香。
她记得,他说这花叫做--春剑叶蝶。此花极难养成,想不到两年多过去了,依旧开得这么好。
她突然想起,那一夜明月如钩,清辉如水,连天边的星星也分外明亮,如嵌了满天水钻般晶莹。她就在眼前这张案桌之上,亲手缝制着皮影人物。
一双臂膀在身后轻轻将她拥住,月光透过窗棱静静筛入,尽数落在他的脸侧。
他的眼中映着烛火的影子,像是一个朦胧的梦。她记得清楚,他的声音低不可闻,“日后我的妻,只有你。”
俱往矣……
一切都过去了。
霜兰儿知晓此时的秋可吟定然想试探她的反应。一缕淡薄的笑意逐渐蔓延上她冷寂的唇角,她上前几步,伸手轻轻拂过丝缎般的锦被,她微叹一声,“哎,我们北夷国人,素来马上鞍前的,以天为帘,以地为席。哪曾睡过这般柔软的床铺?这么轻的被子可不比虎皮貂裘。昨夜我不过是在驿馆睡了一宿,疼得我是腰酸背痛的,实在用不惯。”
她试着在床上坐了坐,柔软的床榻随着她落坐,旋即凹陷下去,似铺开一道道深深的褶皱。她摇摇头,叹道:“不行,这床我睡不习惯的。算了,还是这样吧,我晚上给王爷瞧过眼病后还是回驿馆去住,那里的床好歹还硬一些。还有我自己带来的虎皮毯子,这样用着习惯些。”
洛公公愣了愣,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倒是秋可吟笑道:“自然,都怨我们忽略了郡主的生活习俗,可真是对不住了。既然郡主想要住在驿馆,王府将为郡主准备随侍马车和小厮,以及一名随侍宫女近身服侍您?郡主意下如何?”
霜兰儿笑笑。随侍近身宫女?随侍马车和小厮?与其说是近身服侍她,还不如说是为了随时随地监视她吧。这个秋可吟既想她替龙霄霆治好双眼,又想防着她耍花招。不过,没关系。她可不是从前的霜兰儿了。如今的她,有钱,最重要的是还有势,贵为郡主,即便是秋可吟瞧见她也得礼让三分。
“好,那就多谢瑞王妃好意了。不过今日总要叨唠了,不知瑞王爷何时回府?”
秋可吟笑道:“何来叨唠之说,午膳已然备下。郡主这边请,我们去前厅用膳。得知郡主要来,我这可是花了番功夫备下酒菜,希望郡主您能喜欢。”
语音刚落,有清脆若黄鹂的声音响起。那声音,灵性中透着婉转,竟是这样的耳熟。
“姑姑,你准备了什么好菜招待客人?我可是来蹭吃喝的,你不要赶我走哦。”
霜兰儿几乎在听到时,便怔了又怔。循声望去,她几乎掩饰不住自己面上的惊愕。
水润灵气,眉彩飞舞,英姿勃勃。精心装扮,有一朵梨花钿描在眉心,衬得她整个人好似一枝酒醉春睡的海棠。蜜色透纱闪银上衣,月蓝色绣裙由内外两层重叠而成,一派华贵之气。竟是玲珑!
自从洪州药铺阁楼中,她与玲珑不欢而散后,恍惚一别已是两年。如今的玲珑,已然比从前多了几分贵气,美虽美矣,她却觉着玲珑少了分不谙世事的天真,以及眸中原本的清冽。
除了玲珑在此出现外,其实最令她震惊的是,玲珑竟是喊秋可吟姑姑。这怎可能?
为了掩饰自己的震惊,霜兰儿淡淡启口道:“都言祥龙国人杰地灵,美女如云,如今一瞧果然。不知眼下这位姑娘是?”
秋可吟亲热拉过来人的手,眉因笑扬起,耳上芙蓉晶坠闪出星辉样的光芒,她向霜兰儿介绍道:“这是秋若伊。若伊,这位是北夷国的纳吉雅郡主。”
不知怎的,霜兰儿总觉得秋可吟对玲珑这分笑容有点假。她微微侧首,似想了想,“你们南人的称呼我弄不太懂。可秋将军大抵不会有这般大的女儿吧,缘何喊王妃您姑姑呢?”
秋可吟笑着解释道:“哦。若伊她其实是家姐流落在外多年的女儿。因着些特殊的原因,不便相认,我爹将她认作孙女,随我们秋家姓。所以才叫我姑姑。”
随着秋可吟话音落下。霜兰儿原本始终挂着浅笑的唇边,僵了僵。
此时屋外日影狭长,隔着帘子细细筛进,远处似有铜漏声响着,缓缓“咚“一声,好似砸在她的心上一般,砸得她的心微微摇晃。
秋可吟的姐姐,岂不是秋佩吟?原来……玲珑竟是秋佩吟流落在外多年的女儿……天底下竟有如此巧合的事?看来玲珑必定不是秋佩吟与太子所生,若如此,玲珑当入皇籍才是。想必是秋佩吟当年的私生女,不得公开,这厢认回才随了母姓,成了秋景华的孙女。
“怎么了?纳吉雅郡主?为何一直瞧着我们家若伊,可是从前认识?”秋可吟笑问道。
霜兰儿微微摇头,“怎可能?本郡主第一次入南地,只是觉得南人的名字起得真好听,很有意境。听着名,瞧着眼前人,仿佛是瞧着一卷南地水墨画般。”
秋若伊略略抬眸,她打量了下霜兰儿,并未留意在心,一笑明媚道:“是么?我也觉得这名字颇好听。还多亏了瑞王爷亲自题名。”
“是么?想不到瑞王爷颇有才情,又善征战,当真是不易。”
霜兰儿说得都是些客套话,心思已然飘远……
秋若伊,竟是龙霄霆替玲珑起的名字,秋佩吟的女儿。
她几乎在一瞬间就明白了他给玲珑题这名字的用意。若伊……仿若伊人在眼前……秋若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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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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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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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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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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