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今天也在快穿>第98章 云家老太发家记(一)
  黄土村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穷村子,邻村甚至再隔壁村儿的,只要是爱闺女的人家都不愿意把闺女嫁过来。

  黄土村里最奇葩的还要数云老太一家,在村子里几十年也没哪家乐意跟云老太一家交好。

  云老太叫云素艺,是二十多年前来到黄土村的。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儿子,随身的也就两身儿衣服。

  云老太的丈夫胡爱田是黄土村的人,姓胡。胡家到了胡爱田这一代男丁稀少,之前灾荒,村里许多人家都逃难走了。胡家也不例外,但是胡家人把胡家老屋的地契带上了,还请村长照看。

  后来逃走的人也陆陆续续回来了,就是不见胡家。大家都以为胡家人不会再回来了,结果云老太居然带着儿子和地契回来了。

  那时云老太的两个儿子一个才七八岁,一个才五六岁。一个叫胡以南,一个叫胡以北。据说是逃难的时候不知道往哪里走,正巧儿生了两个儿子,叫这个名儿呢,哪一个先喊饿就往另一个方向走。

  在逃难过程里胡爱田扛不住先走了,云老太一个人也是有些本事。自己省吃省喝,硬是带着两个儿子回来了。

  云老太是耍杂耍的女儿,有些本事在身上。就连这样,回到黄土村也看着可怜极了。那时候大家都可怜他们母子,有什么能帮到大家都去帮。

  可时间一长才发现了,这家子就不能沾上!

  云老太自个儿就是个泼辣霸道的,村里有名儿的长舌妇都不敢跟她吵。有一回,云老太家里有只鸡不知道被谁偷了,这老婆子硬是在家门口骂了五六个时辰不歇气儿,话儿都不带重复的。

  云老太的两个儿子性格更是不一样了!老大体格儿好,是一把干活好手。可干活儿的人少,哪能成啊!天天累死累活的才能勉勉强强养活一大家子人。老大胡以南也算热心踏实,一家人里也就他在村里口碑不错。可谁又敢沾上这一大家子吸血的蚂蝗呢?

  胡以南有个媳妇,叫冯招娣,是在隔壁村儿娶的。这个冯招弟跟她婆婆云老太一样,泼辣蛮横,嘴也碎,哪家的事情都要说上几句。不过也是这个家里比较勤快人儿,家里里里外外收拾的干净,干活儿也不错,比村里有些懒男人都能干。m.xiumb.com

  这两口子生了个女儿,是家里唯一的小孩儿,叫胡大妞。可云老太是个重男轻女的啊,家里粮食少,小孩儿也吃不饱,还得上山摘野菜劈柴什么的。头发总像一团枯草,黑瘦黑瘦的看着可怜。

  村里没有小孩愿意跟她玩儿,因为她老咬人。被咬了的小孩父母找上门来,云老太就拿着板凳扫把忘大妞身上招呼,下死手啊。

  云老太放下话了,能打能骂,但是钱是一分都不会赔的!大人没辙啊,总不能看着大妞被打死吧,云老太不怕,他们可不想沾上一身腥。只能拧着耳朵告诉自己孩子不许再跟胡大妞玩儿!

  云老太的二儿子胡以北呢,长相就俊美多了,那皮肤就跟城里人一样白,剑眉星目,十里八村儿也没他好看的。可是他懒啊,云老太又偏爱小儿子,所以给他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性子。胡以北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躺在床上睡觉,到点儿就吃饭,除此之外啥也不想做。

  胡以北的媳妇叫韦秀秀,韦秀秀家里比云家好一些,也疼这个女儿。可是韦秀秀偏偏就看中了胡以北的那张脸,拼着跳河也要嫁给他。好在胡以北好的一点就是疼媳妇,韦秀秀进了门这么久肚子也没动静,云老太自然也是有意见的,可是小儿子每次都帮着媳妇说话,说都是自己不努力。所以云老太也没能怎么样,只是看儿媳妇不顺眼。

  韦秀秀和胡以北是天生一对儿,胡以北懒,韦秀秀也懒啊。韦秀秀最会的就是哭,说两句也哭,不仅是云老太,就是村里的小媳妇大妈也不喜欢,每次都让别人觉得她们欺负了韦秀秀一样。

  云老太之所以还能容忍韦秀秀就是因为韦秀秀的娘家会接济自家,韦家舍不得女儿吃苦,时常送粮食送菜什么的。按照一般人家来说,应当感恩,还有些不好意思啊。可是云老太一家不觉得啊,你给那我就多要呗。

  胡以北呢,自然是听他老娘的啊,他疼媳妇,不代表照顾媳妇一家。那是外人,自己老娘才是亲人。所以时常带着韦秀秀回娘家打秋风。韦秀秀又是个恋爱脑,自己男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韦家有儿子也娶了媳妇,嫂子对于这个老是带着男人回来打秋风的小姑子自然是不高兴。可公婆和男人都宠着,自己多话反而遭人嫌。日子一长,韦家人对云家还是多少有些意见,但又不好说。

  这一家人各有各的奇葩,共同点呢就是都特别听云老太的话。云老太的儿子们听话也就算了,这两个儿媳妇和孙女儿也听话的不得了。

  懒人多,性子怪,都说农民家的人靠土地吃饭,这一大家子懒得侍弄土地,既不会饿着也没有多余的钱财。

  日子过的鸡飞狗跳的,村子里的人都把这一家子当笑话看着,可也不敢招惹。

  但凡事也有例外,黄土村里的王婆子和云老太就相处的好。两人年龄相仿,且都不受村里人待见,可以说是臭味相投了。

  这不,今儿个云婆子带着胡大妞,王婆子带着自己的孙子元宝去镇上了。

  这云婆子平时嫌恶大妞,连饭都不让大妞吃饱,又怎么会让带她去镇上呢。

  “云婆子你今天咋个带大妞一起去镇上啊?”

  云老太还没说话呢,王婆子先急了,“要你管啊!吃饱了撑的,啥事儿都要问一嘴,也不怕嘴长泡!”

  那人被骂了回来,也不气,憨憨地摸了摸脑袋。他说的没错儿啊,这云婆子平时是喜欢和王婆子还有元宝去镇上,人年龄一大就喜欢热闹,可她没有孙子。

  正巧儿交好的王婆子有个孙子,元宝嘴巴甜,哄的云婆子三天两头给他买吃的。可是带着大妞一起去,还是头一遭呢。

  但是也没人敢问了,他们喜欢八卦,却不喜欢被骂啊。

  离开了村子,云婆子瞪了瞪旁边儿的大妞。云婆子的眼睛是三角眼,年纪大了眼皮耷拉着,这么一瞪人还怪凶的。大妞一被瞪就想起了平时被打骂的场景,缩了缩肩膀识相地减弱自己的存在感。

  “山红,你干嘛让我带上这赔钱货啊!看着就烦人!”云婆子不耐烦地开口。

  王婆子却捂住了云婆子的嘴,“素艺!我不会害你,带上她有用呢,你就瞧好吧。”

  王婆子给自己孙子使了个眼色,元宝立马就抱着云婆子的腿撒娇,“奶~我奶肯定不会骗你的,你这么好,就带着赔钱货一起嘛~”

  元宝已经六岁了,这个年龄村里的小孩儿都会帮着家里干些不重的活儿了。可元宝还被抱着,不肯下地。王婆子又是个疼孙子的,有肉就给他一个人吃,加上云婆子又喜欢给他买东西,小小的孩子手臂上都是几圈肉,看上去又凶又肥。

  但是云婆子不觉得啊,这孙子就是宝啊!再说了能吃是福,这胖胖的多有福相啊!抱起元宝还掂了掂,“我们元宝就是乖,以后一定有出息。这赔钱货哪能跟你比啊,奶就听你的,奶去镇上给你买好吃的!”

  “谢谢奶!”元宝在云婆子怀里舒舒服服地看了一眼胡大妞,自己奶刚刚在家可给自己说了,去镇上卖了这赔钱货给自己割肉吃。

  【姐姐已传输到第五界面,马上传输记忆哦。】

  叶笙,也就是现在的云老太,晃了晃头,这次传输居然头晕的厉害。

  “素艺!八两卖个赔钱货多值啊!可以买不少粮食和肉呢,一年都用不完啊,你也可以轻松些啊。”

  “你们到底卖不卖啊!再晚些,就卖不了八两了!”

  “啪——”

  “吵什么吵啊!能不能安静些!”云老太一拍桌子,像苍蝇一样,烦死了!

  屋里的人都齐齐咽了咽口水,这婆子嗓门儿咋这么大呢,耳朵都有点儿疼。

  “奶?你咋了,你不是说要给我买糖吃吗?你把这赔钱货卖了就有钱给我买糖吃了啊!”

  云老太一睁眼吓一跳,这谁家孩子啊!吃那么胖!感觉小脸上全是一层油!

  愣了愣记忆终于传输完成,元宝却以为是自己的话起到作用了,继续拉扯这云婆子的袖子,“奶~我还想吃肉!你给我买肉吃,我长大了一定孝顺你!”

  王婆子一听赞赏地看了看自己的宝贝孙子,村子里的小孩儿都叫什么小柱子,狗剩儿,小石头,哼她家孙子叫元宝!

  跟那些泥腿子一样吗!元宝可是以后要做状元的!瞧瞧!才六岁就知道给家里省钱!花别人儿的钱买肉吃,多聪明啊!

  云素艺上下瞟了一眼他身上的肉,听见这话嘴忍不住地抽搐。这么胖还吃肉呢,连小孩儿都觉得自己这么好骗吗?活了这么大半辈子,哪个亲哪个是外人她老婆子还能不清楚?

  霸王统:你接受身份可真快,这就老婆子的说上了。

  “素艺,元宝说的对啊,再不卖一会儿就卖不了那么高的价儿了!难不成你真要养这丫头到十五六岁再嫁?没人愿意出那么高的价钱买的!”

  “哦?这样啊,这么说八两买个孩子很值了?”云素艺转过头看着王婆子。

  现在正是收水稻的季节,家里人都不干活,田里胡以南和冯招娣正热火朝天地弯腰割稻子呢。

  “不好了不好了!以南!招娣!云婆子把大妞带去镇上,要卖了她!”

  “啥?我娘要卖了大妞!”胡以南的喉咙和云婆子一样大,这干了这么久的活儿嗓子干涩,吼的是又大声又难听。

  旁边的冯招娣一听,里面急上头了,被晒那么久差点儿就晕倒了。

  “快!快去镇上!不能卖大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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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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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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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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