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猛士>第123章 好酒知时节
  范大冲更懵了。

  对于自家儿子的本事,他还是十分信任的,若不然也不能当上知县。

  只是……酿酒?

  而且还是这等精良的酒,堪称是琼酿也不为过,说酿就能酿出来?

  这……多多少少有些玩笑了吧?

  “尽管喝,随便喝!”

  范旭平和道:“日后啊,这酒就是咱们的日常口粮了。”

  事实上,对于酿酒一事,在春种之时他便考虑过了,若不然也不会教百姓们大肆种植高粱。

  文安县,想要快速发展,就要有自己的产业。

  有了产业便可以挣银子,继而将整个县城打造成一块铁板,有一定的自保之力。

  而按照原计划,酿酒是事情应该在秋收之后才可以考虑推行。

  只是,因为河南一带出现了不确定性,县城,亦或者说附近多个城池的酒水铺子关门,市场上酒水不足,正是入场的好时机。

  转来翌日,范旭自粮库中调出二百余斤的小麦,混合少量的高粱、大米、玉米,忙络起来。

  酿酒的主原料是高粱,但因县里的高粱并不多,便也只得少用些许。

  至于玉米,也是一种产量极高的作物,只是市场上流通的太少了,春种之时购买种子都极难买到。

  将小麦、高粱、大米、玉米先后碾碎,放入陶缸中,密封,便开始了发酵的过程。

  这一步十分关键。

  酒的品质如何,在于原料的配比,更在于发酵的环境,如温度的高低,发酵时长等。

  一般而言,白酒可分为清香型,浓香型。

  清香型的发酵时长不长,多数在十日左右,而浓香型的,动辄便要数月乃至一两年。

  如后世的某种被炒上天的酒,就要经过九次蒸煮、八次发酵,七次取酒。

  当下,因为时间紧迫,范旭自也顾不得许多了,将酒酿出来便是。

  至于所谓的品质好坏,半点不重要。

  什么是好酒?

  酒精度高、辣!纯粮酿造!

  满足这两个条件,哪怕酒水品质有些问题,在绝大多数购买者的口中,那也是好酒!

  时间如蠕虫,爬的虽慢,可不经意间一回头,已是爬了很远。

  四五日后,范旭打开陶缸尝了尝,已是产生浓郁的酒气,酒精度大概在十多度的样子。

  继续发酵,又数日,再品尝,酒精度已经达到了二十多度。

  “可以了!”

  范旭用纱布隔离,将酒水取了出来,跟着又来到一个关键的步骤——蒸馏。

  白酒的蒸馏,在宋朝的时候已经出现了,只是碍于某些原因,此法蒸馏出来的酒,酒精度并不高。

  对此范旭倒是简单了解了一番,极可能与密封性有关。

  酒精是容易挥发的,自液体变为气体状态,这期间,若是密封性不足,便容易导致酒气流失,继而致使酒精度不足。

  所以,经过多番研究后,他利用牛肚等将接收装置密封起来,得到的酒水,遗散的酒气较少,酒精度较高。

  可即便如此,遗散的酒气还是遍布了整个县衙。

  “范大人他……在做什么?”

  “是将自己泡在酒里了吗?怎地如此浓重的酒气?”

  “呀,不好,老张醉酒了,快快快,扶一下……”

  整个县衙陷入到一股怪异的气氛中。

  在此间,范旭却是心无旁骛,一心蒸馏。

  蒸馏过后,得到的酒便是成品了。

  他用坛子先后将酒封了起来,前后得酒大概五十坛左右。

  第一批酒,制作完成。

  大功告成后,他炒了一份土豆丝,煮了一份花生,又做了一只糖醋鱼,一切完毕后,又正式的取出一坛酒打开来。

  泥封被拆开,瞬间,酒香四溢,沁人心脾!

  “好酒!”

  范旭忍不住赞叹:“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言语间,却是多了几分寂寥,意兴阑珊。

  酒是好酒,只可惜……只能孤芳自赏喽!

  然而,就在他即将动筷之时,一道身影快速闪过。

  唰!

  范旭直接按住了酒坛,瞪着眼:“你……作甚?”

  本欲去抢酒坛的朱徽娖定了定,浑不在意似的坐下:“喝你点酒都不成?小气!度量如鸡心似的,小之又小!”

  听着揶揄的言语,范旭将酒坛向身边拉了拉,警戒着道:“我如何与你无关,告诉你,上次摔我酒的账还没与你算呢,休想喝我的酒!”

  朱徽娖哼笑一声,将酒碗向前推了推:“开,倒满,别娘们似的,本姑娘喝你的酒,是看得起你。”

  “我可谢谢你看得起!”

  范旭嘟囔了一嘴,犹豫了一下,仍旧倒满了一碗酒,递送过去。

  朱徽娖板着脸,小酌一口,面色瞬间红了起来。

  她暗暗诧异着,均匀呼吸,待得大抵适应后,正色道:“你好酒,所以会酿酒?”

  范旭摇头:“首先,你这个前提就错了,我并不好酒。”

  朱徽娖更是讶异:“你不好酒,还经常宿醉?”

  范旭平静道:“如果你经历过生死困境,如果你是个正常人,那么在生死之后你多半会找一种放松乃至放肆的方式。”

  朱徽娖想了想,始终觉得这是一番屁话。

  好似……在给自己找一个正当的理由,胡乱饮酒。

  “酒大伤身的。”

  她嘀咕了一嘴,想了想,又抬起酒碗:“干一个?”

  范旭也抬碗,轻轻一碰,旋即小酌一口。

  朱徽娖自也只是小喝了一口。

  所谓的干,当然是分语境的,有时指的是喝一口,有时则指满饮此杯。

  这不知名的酒,如此辛辣,就是那水浒里面的武松来了,干了三碗后也未必能过岗。

  “有时我在想,如果你是一个流浪天涯的人,该是多好。”

  朱徽娖自语似的道:“知道为什么吗?”

  范旭摇头:“并不想知道。”

  朱徽娖仍旧继续开口:“因为我也是无家可归的人,你浪迹天涯,我无家可归,那么,我们便再合适不过了。”

  “只可惜……”

  “你把文安县当做自己的家了,你有了家,我却还没有呢。”

  “范旭……”

  她拉长声调。

  范旭抬头:“怎么?”

  朱徽娖突然笑了:“我早就应该知道的,我也知道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吗?”

  范旭愣了愣。wWW.ΧìǔΜЬ.CǒΜ

  你在这里绕口令呢?

  “你可是骗尽了天下,连带着那朝廷的任命文书写的也是范九阳吧?”

  朱徽娖快速道:“可真是好胆啊,连朝廷以及皇帝陛下都敢骗,你可知这是欺君之罪,是要掉脑袋的?”

  范旭缓缓睁大眼,心底却是一个激灵。

  这他姥姥的……真名竟是暴露了!

  “你当然会很好奇我为何会知道你的真名,但我却不会告诉你。”

  朱徽娖看了看:“算啦,就告诉你吧,是范叔叔有一次喝多后,叫了一声旭儿,我当时还很诧异,旭儿又是谁?再联想你的名字,呼之欲出。”

  “所以,范九阳,范旭,范大人,你可认罪?”

  她凑前几分,定定的看着,目光中透着狡黠。

  范旭却是镇定下来,浑不在意:“你上报朝廷吧,说不得还有些好处。”

  朱徽娖哼笑:“我当然不会上报朝廷,就算上报了,也没什么好处不是?问你个事,这个秘密,至今为止有几个人知道?牛八……大哥,知道不?”

  范旭点头:“知道。”

  朱徽娖微微眯着眼,嘴角荡开几分笑容:“那我一定是第三个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陈圆圆肯定不知道,她不如我。”

  言语间,却是愈发的轻松自在且自信。

  而后,她取出一封信,缓慢推至范旭跟前。

  “她给你的回信。”

  她想了想道:“我猜,她一定也是很喜欢你的,这是好事,也算她有眼光,我甚至想代你回信与她,好告知她,她这个妹妹,我认了,可……我终究还是忍住了。”

  “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范旭顺口道。

  “没有为什么!”

  朱徽娖笑着起身,走了两步,轻轻扭头:“忘记说了……这酒,好!好酒!”

  范旭随口道:“好酒知时节!”

  酒怎会知时节呢?

  人才会知!

  人知时节,岂不等若是知晓轻重?懂分寸?

  朱徽娖脚步轻盈,眼神带着几许迷离,酡红的面上自信非常:“她就一小妾!”

  范旭:“……”

  他怔怔半天,很是无语。

  这女人……都知道些什么啊?

  猜到了他的真名,连带着陈圆圆的身份都猜到了?

  她都是如何得知的啊?

  也是此间,朱慈烺走了过来:“先生,那行商胡不归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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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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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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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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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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