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史上最强小农庄>第一百二十三章败家子
  他决定,囡囡前面几次上学,都由他去接送,等她完全熟悉了这条路,再让她自己走,还有小伙伴一起呢,应该不成问题。

  同时,在经过一些树林的时候,他也拾了一些干柴,捆成一小捆,勉强能做两顿饭,不然回家了他还得去山上拾柴,否则饭都没法做。

  回到雨山村后,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

  王皓拉着老林,让他在自己家里吃了一顿饭。

  不过这顿饭可把他吃后悔了!

  倒不是老林有多能吃,或者胃口有多挑剔。

  而是老林从他淘米开始,就一直在数落他,基本上就没停下来过。

  大米太多了,应该掺杂一些红薯根玉米面,这些米在他家能吃多少多少天……

  油太多了,甚至直骂他败家子,然后又说这些油放在他家能吃多少多少天……

  ……

  王皓实行想不通老林哪来的那么多抱怨,简直让他头大无比。

  最后实在没办法,他索性破罐子破摔,挑明了说道:

  “林叔,我打小就是这么生活的,已经习惯了,也改不掉了了,你要是实在看不惯的话,就把我赶出雨山村算了。”

  老林顿时被他这番话说得傻眼了。

  他怎么能可能赶王皓走,他巴不得王皓能永远留下来呢!

  最后,他看着王皓长吁短叹了好一阵后,终于不再批判数落他了。

  “算了!我不管你了!你爱咋咋吧!”

  “林叔,现在物质丰富了,就要学会改善生活,别总是抱着饿饭那几年的思想,一袋大米要吃一整年,你这种想法就是在阻碍国家发展进步,要不得啊!”

  “我知道!用不着你小子提醒!”老林没好气哼了一声。

  “物质丰富了?你小子倒是物质丰富了!其他人都还在温饱线挣扎呢!”

  “呃……呵呵……”王皓不好意思的挠头,呵呵了两声。

  这倒也是,至少雨山村的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物资匮乏着呢,勉强能活着,但要说吃饱吃好,那是一年都没有几顿的好日子。

  虽然数落批判的时候,老林一直说这里不行那里不好,但是真正到了吃的时候,他可是一点也不含糊,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做都做好了,不多吃点对不起王皓的一片好心。

  吃完饭,他便背着手走了,心满意足,肚子都撑大了一圈。

  老林回头看了一眼王皓的小院子,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在他记忆中,这么丰盛的一顿饭,他一辈子也就遇到过几次。

  想起刚才那油光发亮的五花肉,肥瘦相机,恰到好处,要不是刚才那顿饭,他险些都快忘了肥肉不炼油原来是这种味道!

  肥肉他都是炼油,从来舍不得直接炒了吃,至于瘦肉他就没买过,在他看来两斤瘦肉都比不过一斤肥肉。

  他买猪肉基本都是冲着板油去的,板油出油率最高,最划算!

  至于自己偷偷养猪?

  别人或许可以,但是他不行。

  他是大队支书,一举一动都要起到模范作用,哪怕他可以对某些不合规矩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绝对不可以自己也投入其中。

  真当他不知道村里人私自下河摸鱼的事情?扯淡!

  只要不是太过猖獗,他不想去管而已,就当给村里的孩子打打牙祭吧。

  孩子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在家里吃不饱,出去打打牙祭也好。

  没错,他这么做主要是为了孩子。

  这也是他没有继续数落王皓的原因。

  只要王皓的日子过得滋润,那么囡囡肯定也会过得滋润,既然数落了几次都没效果,他也懒得去管了。

  “囡囡,叔叔要去山里拾柴了,你去不去?”

  “要去要去。”

  严格说起来,干柴也是集体的财富,个人是不能私自拾取的。

  不过现在已经取消了大锅饭,都是各做各的,要是不能拾柴,那恐怕所有人都要饿死了。

  所以干柴可以拾取,但是不能随意砍伐生柴。

  当然,砍一两根做锄把扁担那是没问题的。

  锁好门,王皓往腰上别了一把柴刀,然后带着囡囡,进了山里。

  山里树林茂密,鸟雀啼鸣,空灵清幽。

  日光透过树叶缝隙,在地上投射出斑驳的光影。

  因为带着囡囡,王皓不敢太过深入山林。

  虽然因为全民大炼钢的缘故,导致全国树木被砍伐了不少,但是雨山村附近的山林依然非常原始茂盛。

  当年雨山村才多少锅?多少铁?

  就算炼钢,也要不了多少木柴,所以植被砍伐情况并不严重,而且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二十年,二十年,足够当年的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了,所以被砍伐的植被其实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这还是外围,大山深处,完全就是一副原始森林的样子。

  这样的森林,王皓当然不敢深入。

  就算没有囡囡,他也只敢在森林外围溜达一下,更别说现在有囡囡这个拖油瓶了。

  囡囡帮着王皓拾柴,有模有样。

  不过她都是捡掉落在地上的干柴,能有手指头那么大就已经算不错了,更多的都是一些筷子粗细的小树枝。

  她四下跑动,将干柴捡起来堆在一起,还码的整整齐齐,就等王皓找藤条给捆起来了。

  王皓则用柴刀去剃树上的干树枝,这种没有自然掉落的树枝,相对来说会更耐燃一些,不像掉在地上的那些,大多都已经腐朽腐烂了。

  自从长大后就很久没爬过树了,王皓废了一些功夫才爬到一棵干树枝很多的不知名树上。琇書蛧

  他正在剃着树枝,突然隐隐约约听到了下方传来小家伙的叫喊声。

  他心里一惊,停下动作,连忙朝下面看去。

  只见小家伙抬起脑袋,焦急的喊道:“叔叔,你头上有个马蜂窝……”

  马蜂窝?

  我头上?

  王皓心中顿时一个咯噔!

  他抬头一看,果不其然——

  在他头顶三四米的位置,有一个悬挂在树枝上的马蜂窝,比成年人拳头略大一些。

  不是那种圆圆的马蜂窝,而是一个倒挂着的像红酒杯一样的马蜂窝。

  他不时看到有筷子头大小的马蜂在马蜂窝周围飞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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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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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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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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