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王皓不牵头抗议,以后还是,毕竟压迫久了,总有反抗和爆发的那天。
纵观历史,向来如此。
刘队长那件事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历史缩影罢了。
可是人们从来不从历史之中吸取教训。
或者说,人们从历史之中吸取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从不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小皓,你这么着急找我商量宅基地的事情,是不是已经快攒够钱了啊?”
“还差多少?要是差的不多,我可以帮衬一点。”
老林心中那个将王皓永远留在雨山村的想法从来没有放弃过。
所以他在竭尽全力的让王皓感受雨山村人的热情和善意。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也做过不少工作,比如催王皓早点结婚成家,甚至给他介绍村里面的女娃子,但是都收效不佳。
而这次王皓要建新房子无疑就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所以他当然要极力支持,甚至给一些额外关照了。
王皓现在的土胚房是生产队分配给下乡知青的,除了小院比较宽敞这个唯一的亮眼之处外,其它方面都很不如人意。
破破烂烂,昏暗狭小,漏风漏雨,摇摇欲坠。
哪怕是放在在本就落后的雨山村里比较,也是属于条件比较差的那一类房子。
所以老林一直都很担心王皓待不下去。
现在王皓要修建新房子,那就表示他以后很可能会一直住在雨山村,这是一个好兆头!
王皓可是雨山村唯一的知识分子啊!可不能放跑了!
虽然知青下乡就表示户籍落在了当地——知青下乡还有个名称叫插队落户,但是老林心里不放心啊!
他可不是那些没见过风雨的小年轻,活了几十年的他,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没见过!
现在最高领导提倡知青下乡,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改口了呢。
而且他听说现在最高领导的身体状况可是大不如前了,要是哪天……那时,好不容易分到他们村的知识分子,很可能就会被召回去,毕竟知识分子可是稀缺人才,这么可能一直留在农村。
王皓当然不知道老林心中所想,要是知道了他肯定惊叹不已。
因为历史轨迹确实如同老林所想的那样,而且知青返城就发生在明年!
王皓知道这件事,但是他从来没有过想要离开雨山村的念头。
回去?回哪儿去?
他可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连家住在哪儿都不知道呢!
他一直对别人说他是上海人,但是这个消息还是他从村里那些人口中旁敲侧击得到的,除此之外,对于这具身体的身份,他完全一无所知。
听到老林问他钱有没有攒够,不够可以借他一些,他确实有被感动到。
毕竟老林和他非亲非故,却这么关照他,实在是仁至义尽了。
王皓拾掇了一下心情,笑道:“林叔,建房子的钱我已经攒够凑齐了,甚至砖瓦水泥我都已经联系好了,过两天就会陆续拉到咱们村来,所以我今天才来找你商量宅基地的事,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已经攒够了?!”老林吃了一惊。
七八百块,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甚至连他都无法一下子拿出来!
需要东借西凑才能勉强凑够。
“嗯,已经攒够了,变卖了一些家里面寄给我的东西。”
变卖东西?
老林愣了一下,然后稍微想了一下就明白了。
王皓想要攒够钱,也只剩下这一种办法了。
“对了,你说你已经把砖瓦水泥都买好了?”
“嗯,定金都交了,就等交货结清尾款了。”王皓点了点头。
老林感叹一声。
“你小子还真是雷厉风行!不声不响就已经开始筹备建房子的事情了,你不说我都不知道。”
老林磕了磕烟灰,再次承诺道:
“我明天召集村里的领导班子开会,帮你就把宅基地的事情办好!”
王皓点了点头,然后问起了零食作坊的情况。
“对了林叔,这两天我比较忙,没去零食作坊那边,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一听到王皓说起这个,老林便眉头一挑,面露喜色。
“第一批红薯干已经在今天下午晒好了,我试了试,味道确实很不错!非常好吃!”
说到这里老林看了王皓一眼。
感慨了一声,继续说道:“我吃了几十年的红薯,还真不知道红薯也能有这么好吃,完全就是另一种口味和吃法!现在我倒是相信有人会买了。”
王皓嘿嘿一笑:“嘿,是吧,我还能骗你不成!”
“瞧你小子那嘚瑟的样子,行了,我承认你厉害,行了吧?”老林吐了一口烟雾,懒得去跟王皓掰扯。
他转移了话题,好奇问道:“小皓,上海那边的人都是这么吃红薯的吗?花样可真多!”
“没,大多数人的吃法其实和我们这边差不多,红薯干制作起来太繁琐了,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老林的孙子这时凑了过来,眨巴着眼睛看着老林,一副被勾起了馋虫的样子。
“爷爷,爷爷,你说的红薯干是什么啊?好吃吗?”
老林眉头一皱,开口将烦人的孙子轰开。
“小兔崽子!刚吃完饭就又饿了?一边去,别打扰我们说正事儿!”
他在家里一言九鼎,威望很高,他一开口,孙子就怏怏不乐的走开了。
老林看了一眼王皓怀中的囡囡,囡囡除了一开始甜甜的叫了他一声林爷爷,从始至终都没说话,只是趴在王皓的怀里,乖巧无比,相比之下,他的孙子就差远了。
说起来他孙子还要年长一岁呢,却反而没有囡囡一半听话懂事,这让他心中感叹不已。
老林吧嗒了两口烟,将乱七八糟的想法抛之脑后。
继续对王皓说道:“现在第一批产品已经做出来了,你认为应该怎么卖?”
闻言,王皓思索起来。
他也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次,没有丝毫经验,
不过还好他来自后世,眼界宽广,不至于一愁莫展,毫无头绪。
“林叔,第一批红薯干,说实话我并不建议出售。”
“嗯?为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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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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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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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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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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