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时候,黑子透露出了想要继续留在这里的想法,似乎对现在这份工作非常满意。
不过当他得知王皓并不想继续留在这里时,便一下子改变了主意。
“那,俺也回去!”黑子连忙对王皓说道。
王皓想了想,道:“黑子,如果你真的喜欢这份工作,就不妨留在这里,我去给你说说,应该可以留下来。”
他相信只要沟通的好,队长应该会同意。
毕竟一天下来,黑子的表现还是非常不错的,加上黑子人长得人高马大,完全可以胜任民兵这份工作。
实在不行,大不了他偷偷送一点礼物,这样一来,基本都能搞定了!
然而黑子却连忙摇头。
“不用了晧哥,俺跟你走,你去哪儿,俺就去哪儿。”
“嗯?你确定?”
“嗯,俺跟你混!”黑子忙不迭点头。
“那行,”王皓夹起一团粗粮疙瘩,塞进嘴里,“随便你。”
吃完下午饭。
休息了片刻,队长对他们说了一些话,然后便又开始马不停蹄的出去巡逻。
“白天只是让你们熟悉一下各资源点的大致情况,晚上才是重头戏!强盗和小偷都喜欢在晚上出来活动,所以你们可要给我打起精神来!”
“遇到强盗小偷,可以鸣枪示警,但千万别随意朝人开枪,说不好,都是乡里乡亲……”
以上这些,就是队长对他们说的话了。
“注意安全。”王皓朝黑子打了个招呼,便带着人前往了自己负责的区域。
此时天色已暗。
一行人走在路上,看着天边渐渐昏暗下来的天空,王皓不由皱了皱眉头。
“没有手电筒,大晚上在荒山野外瞎转,可不怎么安全啊!”
虽说现在已经入秋,但是气温还没降下来多少,依然还有不少蛇虫毒物活跃在各个角落。
况且除了蛇虫毒物,山里也不乏一些攻击性很强的野兽出没,没有一个合格的照明亮光工具,可不怎么安全啊!
这个时代倒是已经出现了手电筒,不过不管是续航能力还是照射范围和亮度,都远远比不上后世的手电筒。
哪怕如此,也不是一般人用得起的。
不说手电筒本身,就连作为消耗品的电池,价格也不便宜。
在供销社,一节电池,售价可是八角钱!
就连许多城里人都用不起,就更别说这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民了。
“所以,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心中这样想着,王皓脚步微微一缓,然后很自然的融入到了七名队友中间。
他不确定在这个世界死了会怎么样,但是他不想轻易去尝试。
说他怕死也好,说他惜命也罢,反正他是不会轻易以身犯险,始终以保证自身安全作为第一准则。
王皓心安理得混在人群之中,与另外几名队员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除了陈民,另外六名队员的情况他也基本有所了解,都是来自公社附近村子的村民,家境没有陈民这位城里仔好。
旁敲侧击之下,得知这几人短期内也没有置办值钱小物件的想法,让王皓发展第二单生意的想法胎死腹中。
之所以是值钱的小物件,是因为他每次只能携带三十五斤重的东西,要是别人想置办一台拖拉机,他可没辙!
别说拖拉机,就是一辆自行车,重量也基本超过三十五斤了!
这个时代的自行车,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结实耐用!
自行车主架用的都是真材实料的钢材,那分量可不轻!
而且就算勉强能带过来,他也不会那么去做!
辛辛苦苦来回跑一趟,就只为了弄一辆自行车?
傻不傻?
一辆自行车才多少钱?一百五十来块钱!
根本不值当!
所以他的目标是那些值钱的小物件。
毕竟穿越一趟可不容易,当然是利润越大越好!
……
走在山间,晚风吹过脸颊,王皓惬意极了。
同时他心中有一些淡淡的遗憾。
刚才在山林里面,他可是看到了不少野味,有野鸡,有野兔,有獾子……可惜,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哪些小家伙们受惊逃跑。
现在他的身份可是公社财富的守卫者,监守自盗?
他倒是想,可他身边还有其他人在呢!
就算他能支开其他人,可以将弄到的野味放进戒指里面,但是在不开枪的情况下,他可没把握逮到那些机灵的小家伙。
而且要是万一被人发现,或者运气不好遇到了老虎豺狼,那可得不偿失!
他又不缺那点吃的,何必以身犯险!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王皓让人停了下来,然后在树林里面找了一些松油,动手做了一些火把。
虽然陈民等人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但是王皓可不放心这样瞎灯瞎火的漫山遍野乱转。
“晧哥,这么亮的夜晚,做什么火把啊?”
经过白天那件事后,陈民对王皓的态度也亲近了起来。
“是啊,今晚可亮着呢,要是打着火把,被那些强盗小偷看到了,还不提前跑了?”
另一人也说了一句。
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正是王皓制作火把的另一个目的!
他就是要惊走那些偷采偷猎的人!
这样做虽然会让那些偷采偷猎的人提前察觉然后跑路,但王皓等人却也因此少了可能会出现的麻烦和危险!
他们只是临时工,不是真正的民兵,更不是警察,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捉贼呢。
只要将强盗小偷惊走,他们就已经做到了尽职尽守。
至少,保住了公社的财富!
况且,那些人很有可能就是附近村子的村民,万一他们捉到了人,那人因此怀恨在心,那他岂不是平白无故多了几个仇人出来。
所以,还是“打草惊蛇”为好!
当下,王皓简单的分析了一下其中的利害关系,顿时让陈民等人恍然大悟。
然后一个个开口称赞王皓的脑瓜子好使!
“好了,各位老哥可别恭维我了,一会儿记得把动静最好弄大一点,好让那些家伙提前发现我们。”
“听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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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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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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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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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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