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必这几天光顾着找房子看车了,也没有时间和李微启联系。
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即使相隔好多天没有见面,关系依旧不会改变什么。
李微启处理完项目的事,又跟小高交代了一些明天需要准备的工作之后就下了班。
当她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到楼下的时候,竟然看到了一个让她意想不到的身影。
一看到魏必,李微启原先脸上的那点疲惫之色也没有了。笑着跑到他面前,一下子扑在了他身上,“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来接你下班。”
李微启这才发现魏必身后是一辆黑色的大众轿车,她惊讶地看了一眼汽车,又看了看魏必,“这……是你的?”
魏必点点头,“嗯。”这个车比起
“怎么突然想起要买车了?”李微启一只手挽住魏必的胳膊,又看了看魏必身后的汽车,“看上去还不错。”
魏必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上车吧,咱们回家。”
“回家?”李微启跟着说了这么两个字,随即反应过来了他这句话的意思,“好啊,回家吧。”
魏必笑了笑,走到另一侧,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开车走到一半,李微启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觉得十分陌生,她转过头皱眉问魏必,“这不是回你家的路,你要去哪?”
魏必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握住李微启的手,手指在她手背上摩挲着,“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李微启挑了挑眉,没有再追问。
魏必把车开到了一个李微启以前从来没有来过的小区楼下,这个小区不是很大,也不算太新,但是环境很好,站在这里都能让人感觉到心情很不错。
李微启眼睛微微睁得有些大,她好像明白了魏必的意图。
魏必把车挺好,牵着她的手,“走吧,回我们的家。”
李微启跟着魏必走到电梯前,魏必按了上行键,电梯门开启后,他又按了7楼。
等到终于进了魏必新买的公寓之后,李微启看着房子内完好的装饰,又一次惊讶地看向了魏必。
这是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房子不大,但是装饰的很温馨,也终于有了沙发,有了单独的厨房,有了电视墙……
这个房子是魏必从何诃子阿姨那里买到的一个二手房子,上一任房主是个独居的老太太,老太太前段时间要出国和儿子一起生活了,就打算把房子卖了。这是个非常热爱生活的老太太,家里的每个地方都被她保护的很好,现在的家里保留的许多装饰都是老太太以前弄好的。
所以魏必买下这个房子后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把房子收拾好了,之后又买了点家具,房子就可以住人了。房子一收拾好,他就忍不住想把李微启接过来让她也看看,今天一等到她下班就过去接她了。
魏必从鞋柜里取出李微启的拖鞋放在她的脚下,拖鞋是他新买的,特意给李微启买的适合她的鞋码的拖鞋,不然像以前那样只能穿他的拖鞋Χiυmъ.cοΜ
拖鞋是粉色的,李微启把鞋子脱了穿上拖鞋,看着粉粉嫩嫩的鞋子,她忍俊不禁。他这是什么癖好?怎么给她所有的东西都买的粉色的。
魏必已经把房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这个房子虽然是个二手的,但是却已经是他能力范围内给她最好的了。
魏必勾住她的手指,“要不要看看房子里面?”
李微启笑着点了点头。
魏必拉着她走进来,他先是把她带到客厅,客厅西面是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在这里能看到这个城市不少的风景,晚上可以在这里看夜景,白天可以坐在这里画画。
李微启看了眼落地窗的窗帘,觉得有点眼熟,“这是……”
魏必走到窗帘前把窗帘拉开,窗帘上的图案显露出来。
米黄色的窗帘上是一个梳着发髻,穿着浅绿色的汉服齐胸襦裙,抱着古琴的少女,少女脸上是微笑的表情,魏必把少女的神态都画得栩栩如生。
李微启笑了。
这一笑,与画上的少女重合,仿若是同一个人。
事实上,这确实是同一个人。
这副画魏必在高中的时候就经常画,每次画都是一个样子,这个样子他曾在梦里梦到过很多次,每一次都会让他惊艳,后来梦里的少女模样真正地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只想说:原来梦里的画面是真的,面前的少女比梦里的更生动,更美丽。
时隔多年,魏必再一次画了这副画,他把画画在了窗帘上,还上了色,比以前的黑白素描还要好看,好看的多。
李微启盯着这副画看了好久,舍不得移开眼睛,以前她的学习资料里总是时不时得夹几张魏必的画,其中夹的最多的就是这幅,她当时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画这幅画,他说因为喜欢。
因为魏必喜欢她。
魏必从背后揽住她,手扶在她的腰上。
李微启头向后靠在了魏必的肩膀上。
魏必吻了吻她的发心,“姐姐,我爱你。”很爱很爱,很喜欢很喜欢。
之后又看了看房子里的其他地方,李微启上次在魏必家留下的东西也全部都拿过来了,包括那个红色的发箍。
李微启洗完脸后要把发箍摘下来?魏必不让,非要她戴上,说是好看,李微启也就由着他了,发箍一直戴在头上。跟着他在房子里面到处跑。
魏必要做完饭,李微启跟在他身边,说是帮忙,可是她对做饭一窍不通,只会洗个菜,连切菜都切不好。
魏必只让她洗了个生菜,之后就让她站在一边,什么都不让她碰了。
李微启的那只烫伤的手虽然不用缠纱布了,但是手上还有烫伤的水泡下去后伤口还没有好全留下的印子。一看到这些,魏必的心就会忍不住地愧疚又心疼,什么活都不想让她干了。
“冰箱里的菜是我今天刚买的,都是你爱吃的菜,一会儿我做个红烧鲫鱼,白切鸡,蚝油生菜你也喜欢吃,鼓汁蒸排骨,这几道菜都是我最近刚学的,都是你喜欢吃的。咕噜肉和白灼虾我还没学会,等我学会了做给你吃。”
李微启也非常捧场,“哇,你真厉害啊。竟然会做这么多道菜。”她想了想,觉得自己不可以这样让他每天照顾自己,而自己什么也不做,“你喜欢吃什么菜?我学了做给你吃。”
谁知魏必却拒绝了,“你不用学,你喜欢吃的就是我喜欢的。”
李微启根本不相信,“可我喜欢吃粤菜,粤菜的口味都很清淡,我记得你以前不是挺喜欢那些重口的吗?红烧肉,可乐鸡翅,红烧排骨你以前可非常喜欢吃呢。”李微启以前就不怎么喜欢吃这些,总觉得味道虽然不错,但是口味有点偏重,她不太喜欢。但是魏必却喜欢,每次两人出去吃饭他总要点这些。
“我现在的口味跟着你变了。”
“好吧,可是我都不会做饭,我还是跟你学学做菜吧,以后饿不着自己。”
魏必正在剃鱼鳞,闻言侧头看了她一眼,“有我在,你还怕自己饿着?”
李微启笑了笑,“也是。”
晚餐上桌了,李微启拿起筷子把每道菜都吃了一遍,正合她的口味,连咸淡都控制得刚刚好,也不知道魏必是怎么做到的。
她有时候去饭店吃饭都不一定有人可以把味道把控的这么准确,但是魏必却可以,他对她的口味一清二楚,做出的食物口味也非常合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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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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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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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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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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