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起风沙了。”
这句话就在耳畔,异常清晰。
我渐渐苏醒过来,一时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说这话的是什么人,脑子里就只想着一件事,我又没死成,我还活着。
我姚火生还活着。
早前是谁在我跟前自诩命硬来着?
我的脑海里渐渐浮现起她的脸。
她叫阿晚。
不用多问,必定又是她救了我。琇書網
——“等你故去后,我想让褔叔带你回去安国,那里远离中原,就算中原欲征西域,战火也暂且烧不过去。安国暂且还是平和的,兴许能叫你满意。”
我记得昏迷前她曾与我这样说,可不知发生了什么,我并未死去。
而她必定兑现了她的承诺。
想来,我应该正在回去安国的路上。
安国,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我从未到过那里,但因为母亲和褔叔,听说了许多关于安国的事情。
那里的风土迥异于中原和西海国,连人的长相也颇为不同。
而那里的人对政治没有多少野心,以至于邦属涣散,人民都过惯了漂泊的生活,从商变成了他们主要的出路。
安国人经商的天赋,我早在河西时便已经领教。他们对金钱的嗅觉敏锐,并且踏实肯干。行走在河西的西域富商里,十有六七来自安国。
可我从未想过回去安国,当时应下阿晚,也不过以为是个玩笑。
我徐徐睁开眼,看见了两个人,一个是褔叔,一个是名叫张玲珑的女子。
他们二人喜极而泣,连忙叫停了马车,唤来外头骑马的护卫。
那人名叫蓝齐。我观其打扮,便知他是阿晚手下。他们都有一个特点,不仅能打能杀,还善医术。
蓝齐替我诊脉,平静地告诉他们,我已脱离危险。褔叔高兴得对天磕头,嘴里谢的却是“常娘子”。
而张玲珑看着我,眼睛红红的,泪水一滴一滴落下来。
她哭了。
那眼泪是温热的,渗入我的衣领,有些发痒。
我尝试着说话,但有些吃力,便抬手摸了摸脖子,将那泪水抹掉。
她抬起头,脸色微红,赶紧抽了巾子替我擦拭,嘴里一直念叨着:“太好了……太好了……”
过了几日,我总算能进食说话,而沙暴来袭,我们被困在一个村庄。
阿晚的手下做了十全的准备,连炭火都随车备下,临时租借的屋子被炭火烘烤得十分暖和。
我小睡了片刻。醒来时,张玲珑正坐在床前看书,眉头微蹙,时不时又似了悟一般,双眉舒开。
精神好的时候,我偷偷地往那书上细看,只见上面小字密密麻麻,似乎写了许多批注。
说起来,自张玲珑从西域到了西海国,再一路跟着我回到西域,我还未曾跟她好好说话。实在因为我们的交集太过短暂,而那之后,我度过了暗无天日的囚禁和煞费心神的夺权,那些过往太过微不足道,我亦不知有什么好说的。
近来忽而闲适下来,才慢慢将过去忆起。
“你在看什么?”我问道。
张玲珑抬头看我,显然怔了怔。
“你醒了。”她眼睛一亮,道,“我在看常姊姊给我的医书。”
她将书翻过来给我看,那上头的注释,原来是阿晚写的。
“这是她给你的?”
她点点头,“这书是常姐姐小时候用的,注释无比详尽。只是我初学,连她注释里的措辞也不甚明白。幸而有蓝兄随行,问他也能明白。”
她的双颊在烛光中泛着淡淡的红,颇是干净。
“你学这些做什么?”
“自然是为了照顾你。”她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我,说得跟天经地义似的。
她的性子,似乎一直是这样。热情,直率,不拘小节,还有些许执拗。
我想起当年,她追着女扮男装地阿晚,硬是要人家当她的夫君。我故意替阿晚开脱,拉着她去逛大社,却意外结交了她。
听褔叔说,她后来还常到珍宝阁打探我的消息,连我也甚是意外。
“你为什么不回家去?”我问。
她听罢,放下书。
“我喜欢你。”她认认真真地说,“所以想留下照顾你,不想让你再受苦。”
喜欢?我哂然。
实不相瞒,我长那么大,其实从来不知什么叫喜欢。
我曾对阿晚说我喜欢她,想娶她,可她总是不信,说我不过是依赖她。
翻来覆去,倒叫我开始怀疑自己了。
“什么是喜欢?”我问张玲珑,“你怎知你喜欢我?”
她想了想,道:“我回忆起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候,里头都是你,这不就是喜欢么。”
原来如此。
我觉得好笑,而这笑,一点也控制不住,我笑得越来越大声,没多久,咳嗽起来。
张玲珑吓了一跳,忙给我拍背,拿出绢帕来给我擦拭眼泪。
只是连我也分不清,那眼泪究竟是哭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
我确实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因为我从小到大,并没有什么让我觉得十分美好的东西。
阿晚或许是个例外,但于我而言,世间万物,只有我想要和我不想要的。
张玲珑一直为我轻轻拍背,直到我平息下来。
我吸了吸鼻子,长长舒了一口气,道:“你回家去吧,你值得更好的男子。”
张玲珑却摇摇头,直道:“你累了,不妨歇一会,我去给你熬药。”
临走时,她道:“你方才想到常姊姊了对么?若是如此,你就该听她的话,好好养病。”
那一夜,我又梦见了过去。
我重新站起来的那个清晨,宫殿外徐徐升起的朝阳,阿晚在我身旁静静地微笑。
三日后,风沙总算平息,我的心绪也平复下来。
我并不矫情,也不自怨自艾,所以才能扛过那些漫长幽暗的日子。
次日,又要重新启程。
张玲珑跑进跑出地收拾行李,显得格外兴奋。她边走边道:“再行三日便到典合城了,我知道一家好喝地羊汤,你若能走动,我带你去可好?”
我看着她,有些无奈,却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她颇是高兴,还隔三差五地哼起小曲来。
夜里,那个叫蓝齐的暗桩进来,说他将给阿晚写信,问我是否随信给她。
我起初说不必:“阿晚必定恨透了我,我便不再叨扰她了。”
蓝齐却笑道:“郎君多虑了。以娘子之思虑周密,小人以为娘子不曾恨郎君,更说不上叨扰。倒是郎君亲自回信,比小人回千百封更让娘子放心。”
也是,我总要给她一个交代,好叫她安心,我日后不会再打扰她。
那封信,我写了一夜。
千言万语不必说了,最后只写了一行字。
天亮了,褔叔背我进了马车,我们又将启程。
我预备睡去,忽而张玲珑欢呼道:“阿生,你看那朝阳!”
她的脸被霞光照亮,生机勃勃。那是张玲珑,不是旁人。
我深吸一口气,朝窗外看去,只见东方的尽头,金光万道,将碧蓝的天和金黄的地一分为二,甚是壮美。
“天气真好。”张玲珑笑道,“今日之后,我们离安国又近一些了。”
“嗯,离家又进一些了。”
张玲珑看向我,眼中闪过泪光,她露出个灿烂的笑,扬声道:“回家咯!”
我再一次看向东边的朝阳,放下帘子,一心往西去。
“保重,再也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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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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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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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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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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