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不良引>第四十七章 地藏
  漫漫黄沙,唯有天地。

  佛晓的晨光中,一抹风雪点缀在瑞西堡的城墙上,残垣断壁的城壁以及布满箭头的黄土,无不在述说着这座被遗弃边城的曾经的峥嵘和过往的沧桑。

  大开的城门没有甘州那样森严,喧闹而沸腾的人声却有着比甘州更为热闹繁盛的景象,早起商贩叫卖的吆喝声与驼马的嘶鸣交织在一起,在堡中各处袅袅升起的炊烟中,让这座边城充满无限生机。

  地藏。

  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这尊菩萨发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大宏愿,以殊胜功德,慈悲度世而名扬天下。

  如今地藏就站在瑞西堡最高的角楼上,只是在他脸上没看出慈悲,黝黑健硕的身形让他看上去更像一头黑熊。

  而且还是一头残暴的黑熊。

  从右眼角一直斜斜划过脸颊的伤疤令人不寒而栗,瞪着的左眼在这座边城中还没人敢去直视,正如同冠天都所说,这是一座汇聚恶人的无主之地,能来这里的人都极力的想抹去自己的过去,并不是因为想要重新来过,而是他们的过去充斥着太多罪孽和血腥。

  恶贯满盈已无法得到任何宽恕和赦免,天大地大却没有地方再能容下他们,唯独这里,入城的那一刻起,便能将过往的罪孽一笔勾销,包括他们的名字,因此在瑞西堡中没有人会用曾经的名字。

  地藏便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他选这个名字并不是想要普度众生,地藏菩萨能度化地狱中的恶鬼,而这里的地藏能让城中所有恶人臣服,当然不会仅仅只是因为一个名字,地藏靠的是他那两把重达百斤的开天斧。

  地藏记不得是何时来这里,但还记得这高楼原先的主人叫屠夫,杀人如麻的恶匪,地藏刚来的那会,屠夫就是瑞西堡的堡主,地藏手持两把开天斧,从高楼第一层一路砍杀上去,在顶层将屠夫大卸八块,尸身就扔在城后的荒丘上喂了野狼。

  从那以后地藏便成了这座边城新的主人,弱肉强食历来都是瑞西堡的生存法则,地藏也在等着有一天,会有人和他当年一样杀上这座高楼,自己的尸骨也会和屠夫一样被丢弃在城外,地藏甚至很期盼这一天的到来,在他现在还拥有的所有一切中,地藏最不珍惜的就是自己这条命。

  城里每天都有人因为鸡毛蒜皮的纷争送命,在这个地方,命变成最廉价的东西,可事与愿违,地藏一直没有等到那个干上楼的人,渐渐他开始习惯这里的生活,重新制定了规矩,随着来瑞西堡的人越来越多,这座原本荒芜的边城竟慢慢变的繁盛。

  但每一个走过高楼的人都会敬畏的埋下头,地藏俨然是这里的王,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不容违抗的法规,地藏喜欢站在高楼上鸟瞰这座属于他的无主之地,亦如君临天下的帝王接受臣民的膜拜。

  只不过现在地藏仰着头,他看见了那只随着晨曦展翅掠过天际的鹘鹰,视线一直追逐着那只鹰的身影,凶煞的目光中透出别样的神色,与鹘鹰一同出现的还有两人。

  女的眉清目秀,怎么看也不像是恶人,从她入城起,就惹来四周人群不怀好意的打量,地藏的视线从鹘鹰移到女人身旁戴着面罩的男人,他正抬头目不转睛看着自己,已经很多年,没人敢与自己这样对视了。

  上楼的人叫乞丐,地藏是这样叫他的,因为刚来瑞西堡的时候,他就是城中靠乞讨为生的乞丐,这里的人都惜命,为了活下去可以不惜一切,因此怜悯和仁慈从来都不会在瑞西堡出现,但乞丐却将最后一块发霉的胡饼掰了一半给地藏。

  后来地藏问过乞丐,当时为什么要分胡饼给自己,乞丐说感觉地藏与这里的人不同,至于到底有什么不同,连乞丐也说不上来了。

  地藏没有再追问,半块胡饼换来乞丐是城中除了地藏之外唯一能上高楼的人,也让他成为这座无主之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放眼天下,他可能是最有权势的乞丐。

  “来了两个生人,女的拿着这块玉佩要见您。”乞丐走到地藏身边,瞟了一眼楼下的顾洛雪,“看穿着打扮不像是来避难的,身旁的男人像哑巴,入城后没听他说过话,您要不想见,我这就下去打发他们走。”

  “带他们上来。”

  秦无衣和顾洛雪上了楼,见到坐在貂皮椅上的地藏,心里暗惊眼前这人样貌好凶悍,难怪能在便地恶人的瑞西堡称王。

  顾洛雪稽礼道:“我们受冠将军引荐,特来拜会堡主,有一事还望堡主施以援手。”

  地藏无动于衷,目光阴冷注视二人。

  乞丐在旁边接话:“瑞西堡不归冠天都管辖,堡主与他只有交易没有交情,拿一块破玉佩就敢来这儿,冠天都未免也太小看堡主了吧。”

  “既然能谈交易那就最好。”顾洛雪也不客套,从身上拿出两个钱袋,其中一个递到乞丐手中,单刀直入对地藏说,“没打算让堡主白帮忙,一点心意算是孝敬堡主。”

  乞丐打开钱袋,里面竟然满满一袋西域金叶,这两袋金叶还是临行前聂牧谣交给她的,就是想着万一有用得着的地方。

  晨曦的阳光照射在金叶上,在乞丐的脸上蒙上一层金色,毫不掩饰的贪婪就浮现在乞丐的笑意中。琇書蛧

  “出手倒是挺阔绰。”乞丐在手里掂量着金叶的重量,眯起眼睛问,“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如此大方,想来要办的不是小事,到底要堡主帮什么忙,说来听听。”

  顾洛雪:“我们要去望天涯,但不识路,听闻堡主见多识广,劳烦堡主为我们指一条路,这袋金叶全当定金,事成之后再奉上另一袋。”

  “想拿天尘花?”乞丐眉头一挑,重新来回打量两人,忽然冷笑出声,“二位是嫌命长,还是以往自己有通天神通?望天涯在吐蕃境内,先别说你们能不能躲过吐蕃斥候的巡查,就算能上到祁连山,变幻莫测的气候,稍有不慎都会要了你们的命。”

  顾洛雪也不掩饰,不卑不亢回道:“我们执意要上望天涯,拼的就是自己这条命,死活与人无尤,只请堡主告之前去的路便可。”

  乞丐偏头看向一直默不作声的地藏。

  地藏眼里没有那袋金叶,更没有乞丐的贪婪,他是瑞西堡最不惜命的人,因为地藏比这里任何一个人都通透,他永远都活在当下,从不去想明天会怎样,一个不在乎明天的人根本不会看重钱财。

  “哑巴?”地藏的声音浑厚,从两人站在他面前起,地藏的目光就没离开过秦无衣。

  “不是。”秦无衣同样也一直在和地藏对视。

  地藏的手指摩挲在椅子扶手上,好似对秦无衣格外感兴趣:“叫什么?”

  秦无衣脱口而出:“如来。”

  地藏手指悬停在扶手上,先是一怔很快大笑出声,自己叫地藏,面前这个男人却敢称如来,连名字都要强过自己一头,已经很久没人敢这样挑衅自己了。

  地藏笑,秦无衣也跟着笑,乞丐却在向后退,上一次见到地藏笑的时候,瑞西堡的堡主还是屠夫,地藏也是在这里,一边用开山斧砍像宰杀牲口般将屠夫砍的四分五裂,一边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

  地藏的笑声戛然而止,身子微微前倾:“如来法相万千,不如取下面罩,让我也见识见识我佛真容。”

  秦无衣拉下面罩,地藏的身子像是凝固住,久久一动不动,视线又瞟向那只还在天空中盘旋的鹘鹰,等目光再移到秦无衣身上时,之前脸上的戾气变成奇怪的颓然,身子又缓缓靠回到椅背,整个人刚好缩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既然是冠将军引荐的人,我怎么也得给他一个面子,不过此事关系体大,得容我再想想,两位先歇息一晚,明早我在回复你们。”

  乞丐眉头微微一皱,习惯了在刀口舔血的地藏几时把冠天都放在眼里,若是以往,面前这两人根本下不了这座高楼,不知道为什么,地藏今日反应与平时截然不同。

  乞丐将秦无衣和顾洛雪送下楼后,连忙快步折回去,在楼上没见到地藏,通往里屋的门开着,但乞丐不敢进去,那房间是整个瑞西堡的禁地,除了地藏之外没人敢踏入半步,就连乞丐也不行。

  乞丐一直很好奇,那间房里到底有什么,在瑞西堡这么多年,他见过地藏欺行霸市、包娼庇赌、鱼肉乡里,可以说是无恶不作,但从不见地藏敛财,所以乞丐很肯定房里不会是金银财宝。

  而且那间房子里仿佛有某种魔力,地藏每次进去都会独自停留很长时间,等再出来时,地藏身上会多几分无畏和戾气。

  乞丐一直等到黄昏,才看见地藏从屋里出来,乞丐有些诧异,他在地藏的神色中见到一种混沌的茫然,乞丐的目光落在地藏手里的开山斧,他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两把斧头,在瑞西堡,地藏已经很多年不需要靠这两把斧头才让其他人畏惧。

  地藏在磨斧头,刺耳的声音撞击在乞丐的耳膜上,头也没抬问道:“钱真有那么好?你一见到眼睛都直了,你鬼心思多,是不是已有什么打算?”

  乞丐见到地藏的开山斧,像是吃了定心丸,他见识过这两把斧头的威力,所以才敢在瑞西堡肆无忌惮,走到地藏身边埋头说道:“咱们与冠天都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您和他虽说有些交集,但这个忙恐怕不好帮啊。”

  “怎么个不好法?”

  “吐蕃守将阔竭勒与您也有交往,他统御吐蕃边军与唐廷僵持已有数年,祁连山的望天涯也在他统辖范围之内,此人一直欲要东进攻伐大唐,只是师出无名才按兵不动,倘若万一那两人真拿到了天尘花,吐蕃神花被窃可是最重,阔竭勒肯定会引兵追击,这岂不刚好给了他出兵的理由,到那时,吐蕃大兵压境,冠天都也不会坐视不理,两军一旦交战,瑞西堡夹在中间两边受敌,咱们会有灭顶之灾,总不能因为两个嫌命长的人,把瑞西堡也搭进去吧。”

  地藏抬头瞟了他一眼:“你怕死?”

  “谁不怕死……”说到一半,乞丐硬生生停住,叹息一声,“不是谁都像您不惜命,再说堡里还有几千口子人,都仰仗着您才有栖身之所,为两个来历不明的人搭上瑞西堡不值得。”

  “你的意思是不帮这个忙,明早把他们打发走?”

  乞丐笑意狡黠:“肉都送到嘴边了,怎么能打发走呢?”

  地藏继续磨手里的斧头,漫不经心问:“你打算怎么做?”

  “他们跟自己的命过不去,咱可不能跟钱过不去啊,您虽然不贪财,但瑞西堡这么大的地方,粮草马匹也不是白送的,什么地方都得花钱,那两袋金叶可够咱们好几年开销。”

  “别拐弯抹角,有屁就放。”

  “他们去望天涯九死一生,我寻摸着十有八九是没命回来的,与其让他们被阔竭勒抓住留下出兵的理由,还不如我们先动手……”乞丐伸掌,做了一个杀人的手势,“埋在城外黄土里,神不知鬼不晓,冠天都追问起来,就说去了望天涯,人没回来也是咎由自取,这人情也做了,钱咱也得了,而且唐蕃两边都没有得罪,一举两得的好事干嘛不做。”

  地藏意味深长回了一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有些钱财不是你想拿就能拿的到的,指不定会把自个命搭进去。”

  “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雏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您点头,我安排两人今晚就把男的给做了,至于那个女的……”乞丐摸摸下巴,露出一脸淫笑,“瞧模样长的不错,留下服侍您,等您玩够了再丢到窑子里去。”

  地藏再抬头时,目光里多了一分阴冷,乞丐连忙收起脸上笑意,心里埋怨自己太得意忘形,居然忘了地藏除了不敛财,也不贪恋女色,他虽恶贯满盈,但却和堡中其他恶人截然不同,地藏有自己的底线,不欺凌妇孺便是其中之一,藏污纳垢的瑞西堡就是在地藏制定的法则下得以有了秩序。

  地藏嘴里说出两个字:“十个。”

  “啊?”乞丐不明其意。

  “在堡里寻十个身手了得的亡命之徒,必须是没有妻儿的。”地藏加重语气强调,然后指着乞丐舍不得放下的钱袋,“将里面的金叶分给这些人,今晚动手,带那个男人的头来见我。”

  乞丐见地藏点头,兴高采烈问:“那个女的怎么办?”

  “放她走。”

  乞丐眉头紧皱:“她拿着冠天都的玉佩,想必两人交情不浅,万一放虎归山,冠天都追责下来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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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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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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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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