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林福备下了一辆普通的马车,林氏才带了两个姑娘一起进城去。
唐燕容还有些忐忑不安,见林氏靠着车厢壁,合着眼睛。便扯了扯唐燕凝的袖子,小声问她,“进了城,不回府里去看看老太太……这样好吗?”
“大姐姐想回去了?”唐燕凝惊讶。按说,唐燕容跟苏老太太也应该没什么深厚的祖孙情吧?
唐燕容忙摇了摇头,似乎又觉得这样做不大好,小声为自己分辨,“我……只是害怕万一碰见了人,怕是会有闲话。”
她是无所谓的,可还是不希望有人会因此而说道嫡母嫡妹。
况且,老太太不是个和善的人,父亲更有些个耳根子软。嫡母是以养病的由头出府来的,万一被老太太知道她竟能逛铺子买首饰,却不肯回去请安问好,那以后势必会有一番口舌的。
她是一片好心,唐燕凝自然知道。
不过,唐燕容的担心,她却并不放在心上——京城那么大,锦绣坊和采蝶轩虽是最为有名的衣铺金楼,却也不是唯一的。哪儿有那么巧,就碰见了熟人呢?
再说她也和林氏说好了,先往王太医的家里去拜会,顺带着换个药方子。真遇见了熟人,就说是进城来看病,也就是了。
“你别担心啦,我自有办法的。”唐燕凝顺手从车上的暗格里掏出只帷帽来,扣在了唐燕容的头上。帷帽上的面纱垂下,正遮住了唐燕容的脸。
唐燕凝拍手笑道:“这不就没人能看到了?”
唐燕容噗嗤一笑,见唐燕凝似乎是并没有将自己担心的事情放在心上,也就学着她的样子,将国公府等都抛到了脑后。
想一想进城去,从衣铺和金楼里做衣裳挑首饰,这还是她头一次,唐燕容心中,也不禁升起了小雀跃。
锦绣坊和采蝶轩,同在京城最为繁华的大街上,这倒是省了许多跑在路上的功夫。
张娘子很是热情地迎了出来。她在锦绣坊里已经近二十年了,林氏未出阁的时候,她便已经在这里了。
“今儿一早起来,我就听见院子里喜鹊叫了。我琢磨着,定是夫人姑娘们要过来。”张娘子笑意盈盈,四十出头的年纪,面皮儿白净,眼角处有着细细的纹路,“也是巧了,昨儿才从南边来了新花样的料子,软而轻薄,颜色也好,正适合给姑娘们做衣裳。”
边说边将人让了进去。
不得不说,锦绣坊能这么多年屹立京中,引得多少的达官贵人都来到这里定制衣服,那衣料和成衣的确是好。
张娘子将林氏和唐燕凝姐妹让到了二楼的雅间之中,使唤着干净利落的小伙计端了新到的几样好料子放到了林氏三人面前。
“这是才到的料子,成色是极好。”张娘子顺手展开了一匹料子,日光之下,流光溢彩。
“今年南边儿运来的,都是新花色,用的织法也是新的,细密轻薄,最适合这会儿做了衣裳穿着。”
张娘子这个人很善言辞,明明是在变着法子叫人买她的东西,偏生一张巧嘴,说出的话来并不叫人厌恶。
况且,这名为香云纱的新料子也确实不错,林氏叫唐燕凝和唐燕容都挑上几匹,多裁几件新衣。
唐燕容还有些个不好意思。之前国公府里有这样的机会,也从来都轮不到她的,她用已经习惯了沉默地等在角落里,等着人想起她,随手赏赐她点儿什么。
不过……那匹轻粉色的,上面似乎是捻着银线织就的料子,只隔了不远的距离,便能感受到了璀璨光华的料子,真是好看啊……
唐燕凝看出了她眼中的渴望,自己走到了摆满了衣料的桌子前,先挑了一匹烟紫色的,放在林氏身前比划着。
这匹料子又和那粉色的不同,轻盈淡雅,只这么一比,便有将人笼在晨雾中的感觉,正符合了林氏的气质。
“说好了,你们姐妹俩先挑的。”女儿能够想着自己,林氏自然是开心,脸上都微微地泛红了。
张娘子在旁笑道:“这是姑娘孝敬夫人呢。”
林氏欢喜地叫张娘子把料子先摆在了一边。
“张大娘,你看我大姐姐,穿什么颜色的衫子好看?配上什么颜色的裙子?”
张娘子笑着看了一眼唐燕凝。她一个生意人,眼光自然是敏锐的。唐燕容看中了那匹粉金的衣料,她早就看出来了。当然,张娘子也知道,唐国公府的大姑娘是庶出。嫡母嫡妹尚未挑选,便是再喜欢,唐大姑娘也不会直接说出来。
这再正常不过了。任凭是谁家的庶出姑娘,只要长了脑子,便不会在嫡母面前掐尖抢上,要嫡妹的强。
不过,倒是素来有粗枝大叶名声的唐燕凝,倒是令她有些个刮目相看了。这姑娘并不是大喇喇地唐燕容做出决定,而是叫自己出面,这就有趣得很了——若真是如传闻中那样的粗鄙,哪里会有这样的心机?
这么想着,张娘子不免又多看了唐燕凝两眼。接触到她清澈澄亮的眸子,只见纯然,丝毫没有矫揉造作。张娘子不禁又怀疑起了自己,难道是自己想多了?wWW.ΧìǔΜЬ.CǒΜ
一面疑惑着,一面向唐燕容推荐了那匹粉金色的料子,“端午的时候已经热了起来,这种颜色的香云纱另外有个别名,叫做湘妃笑,正适合大姑娘这样肉皮儿白净,骨肉匀停的人穿。”
又给唐燕凝荐了一匹绯红色锦纱,也是看上去十分的华贵的。唐燕凝自己另外又看中了一匹墨绿色的,到了最后,林林总总的从锦绣坊里挑了十五六匹料子出来。
张娘子又叫锦绣坊中最好的女红出来,替林氏三人量了尺寸,就在这里缝制好了送到别院去。
三人戴好了帷帽,便下楼,便转到隔壁的采蝶轩去。
与锦绣坊相比,采蝶轩的一楼厅中要小一些,但因是金楼,四处修缮也很是符合贵人们出入的风格。
进门的时候,正听见有个趾高气扬的声音,带着嘲笑大声说着:“采蝶轩是京城里最好的金楼,什么时候连银子都没有的人,也敢进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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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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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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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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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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