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又是太子主动提议让所有人都参加射猎大赛的。
慕连山能不怀疑到太子头上去吗?他都这般猜想了,更遑论凌霆瀚!慕连山不敢深想下去,慕家满门荣辱绝不能折在今日!
这一席话落,凌荣轩本就心情不好,闻言嗤之以鼻:“与慕相商议?慕相敢吗?”
“你如今已经是太子了,为何非要除去魏王!一个残废而已,能威胁到你什么?”
“说得好听!”凌荣轩冷笑,“就是这个残废再三得皇祖母和大将军的青睐,声势隐超本太子!本太子不允许这样的人存在。”
慕连山胸腔中怒火翻腾得更厉害,既然凌荣轩如此不顾及他,那就也别怪他说话不客气了!
“太子殿下竟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吗?一个废物都容不下?”
“慕相。”凌荣轩沉了脸色,“注意你的言辞。”
慕连山位高权重多年,心性也早已不复卑谦。他当即寒声道:“那殿下行刺前,可有想过失败了本相怎么办?日后东窗事发,本相若受了牵连……太子殿下这般置我于不顾,未免冷酷!”
抱怨个没完了!
凌荣轩的耐心告罄,嘲讽道:“本太子是冷酷,却也比不得慕相。你连自己的亲生女儿死活都不关心一下,都说虎毒不食子,看来也未必啊!”
慕连山皱了皱眉:“雪儿无事便好!”
宠庶不宠嫡,偏心进了骨子里。这虽是凌荣轩乐意看见的,但提起慕依雪,他便想起昨夜自己本就焦头烂额,她还在耳边害怕的哭了半宿,非要闹着离开。
雪儿怀有自己的骨肉,凌荣轩本就准备尽早安排她走,可她这一哭就仿佛是自己不让她走似的……不可抑制地回想起落落大方的慕依霜,嫡女之姿,危急之时有不同常人的勇气,能站在夫君身边并驾齐驱。xǐυmь.℃òm
这差距傻子都看得出来!
凌荣轩第一次忍不住去想,或许庶女就是庶女,只适合拿来当妾宠着。他悄悄攥紧拳头,一时竟口不择言:“怕是你我都错看了明珠!”
说完,自己也震惊了。
不,他爱的是雪儿,怎么能这样说?
对面的慕连山也瞪大眼睛,声音更冷:“太子殿下何意!”
“你是在质问本太子?”凌荣轩对他犯上的语气极其不悦,“本太子有时倒是好奇,慕相究竟为什么这么偏宠一个庶女?只因为嫡女痴傻?”
顶多是厌弃,但也不至于厌弃到死活都不过问吧?好歹也是魏王妃了,哪怕是做做表面功夫也该去看一眼。
说话间,外面终于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高积云被冲散,雨幕肉眼可见地变大,明明正是光亮的时辰,硬生生被雨下得如临夜幕,雷声隐约,这天便如孩童的脸,说变就变。
慕连山顿住,眸光恍惚不知想到了什么,须臾,又变回了精明的慕相:“太子殿下不也厌恶霜儿吗?”
“……”
最终,两人不欢而散。
凌荣轩那句“错看明珠”也让彼此心生嫌隙。
……
阿丑拿来几把油纸伞,撑开递给慕依霜和大将军。慕依霜接过,罩在自己和凌承霄身上。她看着雨幕冲刷尸体,心态良好地伸出手去接雨滴,面色微微凝重起来:“这雨一下,怕是会冲刷掉不少线索。”
“无碍。”凌承霄淡淡道,“本王的人已经全部探查过了。”
大将军撑着伞问:“那王爷可有眉目了?”
一旁的陆轩猝不及防被淋了个透心凉,左右看看,大家都有伞。他忍不住问阿丑,“喂,兄弟,我的呢?”
阿丑目不斜视:“自己去拿。”
“……”感受着这漂泊大雨,陆轩果断厚着脸皮钻进阿丑的伞底,谄媚道,“兄弟挤挤!”
阿丑瞟他一眼,没说话。
“眉目自然是有的。”凌承霄眼神凉了凉。那些蠢货或许根本没想过刺杀失败,留下了不少的马脚。他抓住马脚是其一,但更重要的还是那头畜生是谁放进来的!
仔细回想皇后、凌荣轩等人的反应,十有八九不是他们的手笔,怕是另有其人。
大将军追问:“不知是?”见凌承霄看着他不说话,心下了然,大方道,“王爷若有什么需要帮助的,知会末将一声便可!”
“周将军客气了。”
又客气了几句,大将军识趣地提出告辞。紧接着,陆轩也走了,他顾不得滂沱大雨,带着一队人马便向着深山进发。
“这里便是王爷和王妃遇刺的地方?”
属下沉声道:“回陆大人,还不止。”
陆轩皱了皱眉,“什么意思?”
“王爷和王妃一路逃窜,几乎跑了半个秋巡山。”属下头疼极了,“需要探查的地方有些多。”
虽然他们已经探查过了,但陆轩刚来,难免要再看一次。
这雨越下越大,山林间浮现起幽幽的暮气,连上山的路都看不大清楚,弄得人心神不宁;土地泥泞,山上的泥土往下流失,踩在脚上更是粘腻。
陆轩也开始头疼了,“这般大雨,实在来得不凑巧。”
过了好一会儿。
“陆大人,到了。”
陆轩来到最开始行刺的地方,观察起这一林子的残迹,一路看到最后的巨石旁。
属下解释道:“王爷当时摔下马背,幸好我们的人即使出现,这才没有酿成大祸。后来王妃将王爷扶到此处躲避。”
“竟这般凶险?”陆轩诧异。信中只说了王爷遇刺,要他速速前往秋巡山,没想到竟这般跌宕起伏。
话落,一片昏暗的雨幕中忽的某处角落寒光一闪!
陆轩吓了一跳,“什么东西!”
属下们纷纷持剑戒备起来,难道又是刺客?!
几人等待许久,迟迟没有人出来。陆轩揉了揉鼻梁,这周围并没有多余的声音,他大着胆子蹲循着那寒光的方向走去,在众目睽睽下,缓缓拔开灌丛。
赫然是一柄剑。
一柄被遗落下的剑,在雨幕中闪烁着金属特有的光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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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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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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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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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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