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沈秋秋紧了紧揽住他脖子的手,“我虽然想过好日子,但还是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别的什么。那天我误会了,是我的偏见,对不起嘛?”
“……”男人脚步一顿,微微偏头,眼角余光一扫而过,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抱歉,我也有问题。”
“诶,好了好了,”小女人拍了拍他的背,“我们不要互相道歉了,你要是真有歉意,那就对我好点?”
“我对你还不够好?”陆纵哼笑了一声,心情却是放松了很多。
“挺好的。”沈秋秋又去摸了摸钱包,颇为的自豪,“现在钱够了,农家乐马上就可以正式开业了!”
陆纵没回话,眼底,却有着星星点点的笑意。
这个女人,当真是什么时候,都不会忘了赚钱。
两人到了家,推门进去之前,沈秋秋想到了什么,随即摸出了些碎银子给陆纵。
“给我的?”
“嗯!”
“为什么?”他有些好奇,小女人为什么要突然给他钱?
“你整天操持柴火,还送卤味,做所有的体力活,没给你开工钱,这是给你的零花钱!”她美滋滋地看着男人,“村民们都说我苛刻,都不见你歇歇的。”
“咱们家现在有钱了,你要是干活干累了,那就去外面玩玩,我只有一个条件,你做什么都可以,不许赌博,不许做违法乱纪的事,别的嘛,随意。”琇書網
陆纵低头看了看手中小小的碎银子,好笑的摇了摇头,收了下来,“那行,先谢谢娘子的零花钱了。”
……
农家乐终于全部装修好,最初的宣传海报已经不适合了,沈秋秋想了想,又请了孙秀才,重新给写了一张,带着农家乐地图,一目了然。
“这一次的宣传定位,就主要是城中的那些达官贵人。”她将宣传图交给了陆纵,一边不忘嘱咐道。
“放心吧。”
陆纵出门,将事情吩咐给下属,再转回头回房,就听见小女人嘀嘀咕咕的声音。
“衣服怎么又大了?这叫我怎么穿啊!这都能穿的下两个我了。”
“这件也不行,还是太大了!一穿肩膀就塌了,也太难看了,换换换!”
“阿西吧,这件怎么也大了啊?我这段时间有瘦这么多吗?!”
“……”
衣服穿不下?
陆纵转过去看了一眼,没忍住的笑出了声。
大抵是这段时间太忙了的缘故,沈秋秋的身材堪称是狂瘦,上周还能穿的衣服,这周就彻底大了一个圈,她现在,正试图将衣服给自己裹两层。
“别忙了,”他站在门口,好笑的开口,“趁着今天天气好,上街给你买几件衣服去。”
沈秋秋一回头,正对上男人含笑的眼,意识到对方看到了刚刚的场景,她的脸不由自主的一红。
……
陆纵带着她来到镇上,没半点犹豫的,进了最大的成衣店。
沈秋秋一进去,就看花了眼。
这个时代的大部分衣服店,是不出售成衣的,再大的服装店,也就挂那么两件成衣,基本上都是当朝公主皇室中人的服饰。
这个时代本土人士,很少会去买。
沈秋秋本打算入乡随俗,只是一进去,就被挂在衣架上的鹅黄色长裙吸引了目光。
“去试试。”陆纵推了推她。
那边早有察言观色的掌柜,上前来殷勤的询问。
“咱家的衣服,是真的很好,这可是宫里的娘娘们这个月最爱的款式!尊夫人穿了,一定美若天仙。”老板说这话其实只是为了卖货,这沈秋秋脸上挂着汗珠,头发也是随意挽起来方便干活的打扮,完全看不出气质。
“她本就穿什么都美。”
“……”店主沉默了一下,讪讪的一笑,就不再说话。
沈秋秋拿了衣服对着镜子比划,看了看价格又有点痛心,转而指着一旁的花布道,“要不然买这个布料吧?回去让村里的婶子帮忙做身,还省钱。”
那老板顿时撅起嘴来,颇为不乐意的冷哼两声,“也是,你穿这身还浪费了,那个布便宜,适合你。”
店里还有别的小姐进来,也看上了她手上的裙子,老板立刻就要将裙子从她手中拿出来给别人试。
“不,”陆纵板着脸,一把将裙子拽住,不容质疑道,“就要这个!”
“呵,一个村姑,穿这么好看的裙子下地插秧吗?真让人笑话,”进来的小姐冷嘲一声,“而且这裙子你们买得起吗?”
“去试。”陆纵头也不回,将裙子强行塞给了沈秋秋,语气坚决。
沈秋秋拗不过,加上她也确实喜欢,便转身去换上了这身鹅黄明艳的裙子。
众人等了半晌都没见她出来,那小姐的丫鬟故意嘲讽,“这么久还没出来,怕不是穿着太丑不能见人?又或者太胖把裙子给撑破了吧?”
小姐闻言捂着嘴偷笑,然而还没笑两声,屏风后的女子便走了出来。
漆黑的秀发轻挽在耳畔,随意中带了清秀,白嫩娇俏的脸颊染着红晕,一身鹅黄长裙衬托得她肤白秀丽。
虽说身材稍显丰腴,可与这裙子相得益彰。
少一分干瘪多一分碍眼,每一处都漂亮的恰到好处,显得她娇俏可人,灵动秀美。
那掌柜的看直了眼,他卖过那么多套成衣,还没有一个穿着比她好看的。小姐尴尬的捂着嘴轻咳两声,讪讪的带着丫鬟灰溜溜离开。
沈秋秋对着男人眨了眨眼,似乎在询问如何。陆纵的喉结微微滚动,薄唇轻启吐出三个字,“很好看。”
陆纵很少夸人,他说好看,那就是好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沈秋秋当下也开心,拍板要下了这条裙子。
她刚想付钱,男人却将递来了荷包。
入手的钱袋有几分沉重,有了前车之鉴,沈秋秋也不想再去闹什么误会,索性直白的问:“这次哪来的这么多钱啊?”
“萧统领给的,他说他的事情办的好,被上峰嘉奖了,赏了白银百两,给了我二十两。”
眼见女人脸色又有要变的趋势,陆纵及时的改口,“上次去军中送卤味。我想了个点子,帮忙给他们改良了一下武器,现在已经用上了,这个,也算是感谢费。”
闻言,沈秋秋脸色好看了不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才对嘛。我们不要平白无故的去收别人的银子,好好赚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嗯。”
话是这么说,她自己心底,却是乐开了花。
没想到,自家男人还挺有出息,这专利费都赚上了。
未来的好日子,指日可待了!
她实在是喜欢这件衣服,付了银两之后,索性就穿着出了门。
这会儿,正是来往人群最多的时候,大部分的人都是粗布麻衣,她身上鲜亮的颜色,不禁引得众人都多打量她几分,眼底带上了些许的惊艳。
沈秋秋罕见的,有了些不好意思。
“诶,那人是秋秋吗?”
旁边乍然响起了一声惊呼,随即,就接二连三的传来了小姐们一惊一乍的声音。
“是啊,她怎么又瘦了?这衣服我也想买,可惜当时店主说了,没法做我这么大的。”
“衣服果然不错,把秋秋都衬托的光彩照人了。”
“唉,好羡慕她啊,每次见了她,都在瘦!”
几位小姐正在感慨着,旁边插过来了一句话。
“想瘦的话,我可以教你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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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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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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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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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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