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不好的回忆,又在此刻漫上了心头,她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噎住一般,根本说不出话来。
陆纵在追那个小偷,短时间内,是回不来的。
怎么办?
别慌张!她如此的告诉自己,只要小心拖延一下时间,陆纵一定会很快就回来的。他不放心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一定会很快的。
沈秋秋心底冷静,面上故作恐惧害怕,让对方放松警惕:“几位大哥,我们家很穷的,你们就算打劫,我、我也没多少的银两。”
说着,她伸手去摸了自己腰间的荷包,“我这里还有今天刚刚收的定金,也不多,就几两银子,几位大哥若是想要,便拿去,算我请几位大哥吃顿好的。”
“哈,谁跟你说我们是劫财的了?”为首的小混混狞笑道,“我们是劫色的!怎么,你沈秋秋不是平时都很嚣张的吗?怎么现在就跟见了猫的老鼠一样啊?你平时不是很勇敢吗?嗯?我听说我兄弟,王二狗就是你害死的?”
“不,不是。”
沈秋秋拼命摇着头,但已经从对话中猜出这些人的目的,不是图钱,而是图命!
若来的这些人都是王二狗的兄弟的话,那她说什么,可能都没用了。
“怎么,我弟弟王二狗,不就是为了你被抓进去的么?也是你买通了官家,处死了他吧?”
“所以现在,是血债血偿,你欠了他一条命,我这个当哥哥的,找你要回来,不过分吧?”
沈秋秋才想答话,本能的警惕,又叫她蓦的冷静了下来。
她抓到了对方话中的错处。
对方一直都在强调自己是王二狗的兄弟,可若真的复仇的话,会这样反复强调自己的身份吗?当真是不怕,万一她逃脱了之后,过来寻仇么?
正是因为对方太过于强调自己和王二狗的身份,倒是叫沈秋秋怀疑了起来。
这些人,若当真是王二狗的兄弟,为什么当初不会想办法,把王二狗捞出来呢?却要在人死了之后,跑来找她报仇?!
且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既然能够这么明确目标的在这条路上拦截他们,说明这些人已经在暗地里观察他们很久了。
或者说,从他们出门开始,对方就一直在跟着了。
既然如此,自报家门的目的性到底在哪儿?
这是巴不得她知道是谁来寻仇的么?
太过于刻意了!
沈秋秋心中已经想到了法子,故作畏惧道,“我听说,王二狗没有兄弟,你别是找错了人吧?我头上也是有人的,若你真的是他的兄弟,我赔他一条命,倒是一件小事情。可若你不是他的小兄弟,拿了我的命去,我上面的人,也必会叫你偿命的。”
“呵,别拿话激老子,干完你这一票,老子就远走高飞,吃香的喝辣的,谁耐烦待在这里,还等着你上面的人来抓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觉得,如若你杀了我,真的走的出去吗?”
沈秋秋断定了,他们绝对是被人雇佣而来的。那个人,跟她或许是有那么一些些的小过节,所以才会找小地痞来。
并且,算的还很精细,应该是很了解她的人,知道这种情况下,她会让陆纵去追,自己反而落单。
她蹙眉稍加思索,一个人名霎时浮现在脑海——沈欢。
沈欢此人,从前和原主玩的很好。
虽然她一直没有把原主当朋友,但长期的相处之下,对原主的性格,自是十分了解。
原主虽然长得很胖,对待陆纵的方面也很是苛刻,可她同样也有善良的一面。
如果是原主,在刚刚那样的情况下,也一定会找陆纵去追的。
在心里确定了怀疑的人选,沈秋秋的脸上,就带出了些许冷冰的神情,“你们要杀我,我自然是没有办法反抗。但行事之前,你们不为自己的雇主考虑一下吗?”
“什么意思?”混混一愣,下意识脱口而出。
“意思就是,你们确实有雇主,对不对?”她低下头,手指甲狠狠戳进了掌心,“你们,根本不是王二狗的兄弟!他但凡有兄弟,也绝对不会落到斩首的下场。”
这个时代的律法,犯罪不至于死,若有亲人好友愿意担保,是有重新做人的机会的。
可王二狗从进去,到死,萧大哥都明确告诉过她,没有人愿意过来给他保释。
所以按这里的法律来说,他应该判处斩首。
死都没有人去保释,还指望死之后蹦出来个人给他报仇?
这种拙劣的戏码,骗不过人的。琇書網
“没有猜错的话,你背后之人,是想要你们对我做些不轨之事,然后不杀我,再引来我的夫君,让他看到我的这般模样,好让他厌弃我,对不对?”
几个地痞混混心虚的目光对视,他们本以为沈秋秋是个脑满肠肥的傻子,不成想有姿色不说,还猜出了所有的一切。
他们,本来确实是沈秋秋说的那样,只是想要做个样子。毕竟,雇主原来的要求,也不过是说要让陆纵看见他夫人不堪的一面。
但现在,既然已经被猜出来,若是真的放了面前这女人,难保她不会顺藤摸瓜,摸到雇主的头上。
若摸到了雇主的头上,雇主有人可以保住,他们这些人,该怎么办?
事到如今,只能真的把这个女人杀了!
混混眼里杀意四起。
他们几个,本也不是什么好人,更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身上本来就背负了人命债,若被抓进去了,一查一个准。
倒不如,直接斩草除根,绝对不留哪怕一丝一毫的破绽。
几个混混目光陡然一狠,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的混混走上前去,粗大的手掌,落在了沈秋秋的脖颈上。
窒息的感觉,铺天盖地而来,立时就叫她呼吸困难。
肺里的空气,似乎一点一点的,被抽了个干净。
她的神智,逐渐模糊了起来。
最后一刻,沈秋秋好像听见了熟悉的呼喊声。
逐渐清晰起来的视线里,是陆纵急匆匆往这边奔来的身影,往常冷静木讷的人,此时此刻,脸上满是怒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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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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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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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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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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