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大概是熟能生巧,做出来的冰粉白白净净的,上面点缀着各种小少爷喜欢吃的水果,看看红红绿绿的,颜色鲜亮,十分讨喜。
奶娘看的眼睛都亮了:“没想到,你还真有两把刷子啊?这也是卤味吗?”
“不是,”她笑着摇了摇头,解释道,“此物名叫冰粉,夏天食用,解暑的效果特别好。现在的时间不够,若做好了以后,放在井里泡一段时间,拿出来吃的效果会更好。”
沈秋秋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随身带的小瓶子,倒了些红糖水,一拍手掌:“大功告成!”
“这真的有用吗?”奶娘眼里都是好奇,“看上去,除了颜色好看,好像也没什么特别。”
“吃一口就知道了,”沈秋秋毫不怀疑这碗冰粉的能量。
要知道,现代的熊孩子更多,可每到夏天,不会有任何一个熊孩子,不屈服在冰粉的魅力之下的!
待奶娘半信半疑的端了冰粉出门,沈秋秋洗干净了手,也跟着出来。
大门前,奶娘正在喂小少爷吃。
陆纵看见她出来,暗示意味颇重的碰了碰手中的水壶和汗巾。Χiυmъ.cοΜ
啧,沈秋秋看的心下好笑。
怎么,这还是等着她给台阶呢?
她好气又好笑,却也没客气,径直走了过去,从他的手中拿过了水壶和汗巾,擦了擦汗,又咕咚咕咚的喝了好几口水。
这个时代的厨房没有排风扇,只是出了一趟,身上就沾了不少的油烟味,她一闻,颇为嫌弃。
小少爷那边出乎意料的安静,被哄着吃了第一口之后,小家伙就没再哭,也没说想吃,只是乖乖的张着嘴巴,一口接着一口吞下了冰粉。
江老爷看着,瞪着沈秋秋的目光中,都带上了些许的惊诧。
他自己的儿子,他当然清楚。
自己家的这个小混蛋,平日里淘气又爱玩,别说今日,每日吃饭,都是要人追在后面跑。
哪里有过这种乖乖的,喂一口吃一口的情况?
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好容易一碗冰粉下肚,小家伙眼睫上的泪珠都还没干,就张着口喊:“还要吃~”
“诶,”江老爷一拍大腿,满是喜悦道,“没想到姑娘这么厉害,我这混世小魔王,从来都不听人说哈的,偏偏就被你给治了!”
“一点小玩意罢了,不值一提,”被夸奖的小女人有点不好意思,摆了摆手,谦虚地说道。
江老爷越发欣喜,连忙吩咐下人:“来人,快把卤味提到厨房,账房,过来算账!”
小少爷被一碗冰粉哄好,江老爷也跟着高兴,赏钱都多给了好几两。
大门外,沈秋秋翻着手里的银子,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
亏得拿碗冰粉,江老爷最后多给了整整二十两的定金,让她每月都来送一次卤味。
到目前为止,卤味已经有固定的三个大客户了。
军营,酒馆,现在还加上个大宅院,这一天算下来,毛利可是不少呢。除掉成本,一天保底也能赚上一半,还不算村里家家户户的散称。
暴富,指日可待!
陆纵在旁边窥见她这般模样,半是好气,又是好笑。
这女人,是钻钱眼子里去了吗?
二十两就高兴成了这样?
自己给二百两的时候,也没见她这么开心啊?
“哟,我当是谁,在大门口数银子呢?原来是你这个土包子啊?”
一道尖酸刻薄的声音响起,陆纵皱了皱眉,下意识的,将沈秋秋挡在了身后。
后者一抬头,入门的,就是眼前高大的身影,她心里一动。
好像从一开始,这个男人每次碰见事情,都会下意识的将她保护在身后。
意识到这一点,让她的心越发有些柔软。
她拍了拍对方的背,主动说了这些天的第一句话:“你怕什么呢,人家是名门小姐,你还担心别人冲上来打我不成?”
陆纵一愣,回头看了她一眼,触及到她带着笑意的目光,眸子一动,依言往后退了两步,却依旧保持着她在自己的保护范围之内。
沈秋秋上前一步,瞧了一眼说话的女人,立时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这个女人名叫沈欢,与她同姓,却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一个是天鹅,一个是丑小鸭。
沈欢出生在这个县城的名门沈家,沈家的祖上,据说是当过一品宰相的,后告老还乡,来了这里,生根发家。
作为沈家唯一的千金,她在这个县城的口碑,可以说是很好。
长得漂亮,身上都是白花花的银两堆出来的精致和气质,不少书生,甚至都为她写书立传。
然而只有原主才知道,表面上温婉贤淑的千金大小姐,私底下,却是个喜欢在胖子身上找存在感的人。
原主还在的时候,她就经常用话讽刺原主,说原主胖到没人要,各种话都往外冒。
偏偏原主吧,没什么朋友,还把她当做自己的朋友。
“哟,怎么不说话?”沈欢斜视着沈秋秋,眼神中闪过了一丝嫉妒。
这个死胖子,胖的时候那么丑,瘦下来,居然这么漂亮!
刚刚在里面,这胖丫头路过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平日几个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书生,瞧见沈秋秋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这群肤浅的男人!
沈欢咬了咬嘴唇,继续阴阳怪调的开口:“这一段时间不见,你怎么就瘦了这么多啊?怕不是你爹走了,没带你,你一个人在这里,吃不饱穿不暖,饿瘦的吧?”
“哎呀,也怪我!我们怎么说曾经也是做过朋友的,你要是有什么难处,就来找我啊,别的呢,我也不敢保证,起码——”
说着,她掩唇吃吃的笑了起来,“能让你吃个饱。”
“你看看你,瘦的哪还有个人形啊?本来就不是那么好看,瘦的都脱了相了。小心啊,你这个夫君,厌倦你咯。”
“哦不对,我都忘了呢,不应该是说你的夫君厌倦你,而是……”
“你家夫君,就从来没喜欢过你吧?都没喜欢过,怎么会有倦呢,是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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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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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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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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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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