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靠种田买下全京城>第6章 郎君好臂力
  “怎么样,味道很不错吧?”沈秋秋笑眯眯的看着众人,顿时获得了一众好评。

  谁说这胖妞又笨又懒?

  这么好喝的鸡汤和熟练的做饭手法,分明是勤劳能干。

  “好喝是好喝,”孙秀才回味无穷,却还是故作不悦道,“什么嘛,全是汤汤水水,都没有肉,你是不是一夜就将那老母鸡给吃光了?”

  “鸡肉我是留着有大用处,做成了天下第一美味。”沈秋秋故作神秘,反倒是引起众人的兴趣。

  “什么天下第一美味?那老母鸡又老又柴,炖完了鸡汤就不剩什么了,”孙秀才闻言,不由的拽文弄词起来,“所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啧,那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诗,卤物如玉脯生光,趁热入桌扑鼻香?”沈秋秋一句话,便让那秀才啧舌。

  这是谁人的诗句,他听都没听过,那卤物他更是从未尝过。

  作为文人,他一向自诩清高,怎么能被别的诗人比下去呢!

  今日非要尝尝这东西不可。

  众人面面相窥,谁也没听懂她的意思,反倒心里对她更是刮目相看。

  怪不得宰相门前三品官,这沈秋秋,怎么也是县令小姐出身,居然还会咬文嚼字?

  “就知道你们从没吃过,我昨日腌制好,本想带去镇上叫卖,你们若是喜欢,便便宜卖给你们好了。”

  说着,她从屋中端出一锅深色撕碎的鸡肉,从里面用筷子夹出一条肉丝递给了孙秀才,示意他不买也可以尝尝。

  孙秀才颇为不屑,这玩意儿,黑咕隆咚的能好吃吗?狐疑的放在嘴中咀嚼了两下。

  口中本是寡淡无味,结果这一瞬间,被香料气息填满。

  肉质虽然干柴,但就是带着一股子嚼劲,越嚼越香。

  若是再配上一壶小酒,简直好吃的让他诗兴大发。

  “好吃!真是好吃!”

  孙秀才拍手啧啧称奇,当下掏出几个钱就要买。

  周围人见状,也纷纷要点带回去尝尝。

  不过眨眼间,就都卖了出去。

  没买到的人直呼可惜,纷纷将目光落在了剩下的那两只母鸡身上,提前交了定金,要预定下来。

  等人群都散去,沈秋秋数着手中的银钱,笑的眼睛都眯缝了起来。

  三只老母鸡稍作加工,换来的钱足够去镇上买些小鸡回来养着。

  民以食为天,只要价格不离谱,村民们都愿意尝尝这没吃过的新鲜玩意儿。

  “这就是你邀请众人来吃早饭的原因?”一直默不出声的陆纵突然开口,吓了她一跳,险些都忘了自己身边还有个男人。

  沈秋秋晃了晃手中的碎钱:“是呀,但我没偷没抢,手段也还算磊落吧。”

  鸡汤,她特意调制的很清淡,众人喝完了,口中觉着少盐,很容易就会馋卤味。

  加上她鸡汤做的确实好喝,大家尝过了她的手艺,自然也就更好奇那没吃过的卤味究竟会多好吃。

  孙秀才一向和她不对付,品尝后,就连秀才都夸赞,那一定不俗。

  陆纵闻言,沉着脸,眉头紧锁,似乎是有些动怒。

  沈秋秋紧紧攥着钱袋:“你难道还要怪我不成,我这不也是为了……”

  她话还没说完,却被男人猛的横抱起来,径直走进了屋中。

  沈秋秋在离开地面的一瞬间,并没有感受到害羞的脸红心跳,也没有胆战心情害怕他会对自己不利,反而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闪过。

  这位郎君,真是好臂力!

  自己二百多斤的体重,他一使劲就横抱起来了。

  换做别人,此刻应该已经双臂拉伤,倒在地上哀嚎了。

  “你听我解释!我也没有骗人,花椒大料都是我换来的。我也有付出了制作时间,是劳动所得,不是招摇撞骗。”wWW.ΧìǔΜЬ.CǒΜ

  她不想创业的最大障碍是陆纵,还在努力的解释。

  哪知男人一声不吭的将她放在了屋内的床上,随后,便将她的鞋袜脱了下来。

  果然,脚踝处肿得好像个泡发的馒头,又红又硬,还泛着青紫的淤血。

  “为了挣钱,忍着疼站了一个早上,连脚都险些废掉,你就那么爱钱?”

  陆纵莫名的心头火起,也不知自己究竟在气什么,但看着那受伤处和女人满不在乎的样子,就觉不满。

  本是想看看这女人究竟能忍到什么时候。

  没想到,从山上走下来不说,还在院子里忙活了一早上。

  要不是自己将她抱进来,她恐怕还任由这脚踝恶化下去。

  这还是那个受一点点伤,就作天作地的县令大小姐吗?!

  “爱钱有什么错?有了钱才能好好生活,我这叫热爱生活!”

  沈秋秋见他不是气自己做卤味挣钱,不由的长出一口气,内心也放松了许多,“别担心啦,只是崴脚了而已,等着我用药酒和糯米搓搓就能好……”

  她的话音刚落,还未来得及将袜子重新穿上,门外便猛的冲进了一名身材婀娜娇俏的女子,声音焦急道:“纵哥哥!听说你也上山了,没有受伤吧?”

  沈秋秋抬起头,正巧与那女子四目相对。

  两人看到对方皆是一愣,尤其是后来进来的女子见着她没穿鞋袜,眼底便多了几分不悦。

  “不曾受伤。”陆纵看也没看那女子,回身从柜子中找出纱布和药酒。

  他本就是猎户,家中这样的创伤药是必不可少的。

  那女子见状更是急了,“还说没受伤,没受伤的话拿药酒做什么?伤到哪里了,快让我看看!”

  说罢,便凑上前去,一双杏眸如秋水潋滟,带着无尽的情深。

  只可惜,妾心如玉奈何郎心似铁。

  陆纵淡淡的瞥了她一眼,声音淡漠至极:“不是我,是沈秋秋。”

  “不是你就好,”李婉茹长出一口气,似乎这才放下心来,赶忙从他手中接过药酒,“你们男人笨手笨脚的,哪里会上药呀,还是让我给秋秋姐上药吧。”

  说着,便蹲下来将药酒上到纱布上,随即动作不算轻柔的缠绕在沈秋秋的脚腕处。

  “嘶!疼!”沈秋秋觉得自己何其无辜,那女人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故意用力缠绕纱布,勒得她生疼。

  “我已经很小心了,秋秋姐,你也太娇气了一些吧?”李婉茹表情霎时有些可怜兮兮,好似被她凶了一般,手足无措,求助似得看向陆纵,“纵哥哥,我只是好心。”

  “我又没有说你什么,也不是我求你给我上药的,倒也不必装出那可怜兮兮的样子来。”

  沈秋秋见状,怒从心头起。陆纵长得白净秀气有人喜欢也正常,但处处踩着自己往上爬,她可忍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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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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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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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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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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