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宇……”
“嗯?”
“你参加过英语风采大赛啊?”
霍长宇闻言,倏地转头看她,眼神顷刻变得严肃起来,眼波流转间闪过一丝难以形容的情愫。
“我看见那座奖杯了,”她伸出食指,朝陈列柜指了指,“第十届,好像是六年前……”
霍长宇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像是在猜测,又像在试探,除此之外,眼角还流露出一丝期待。
“对,六年前!”
乐瑶抿了抿唇,说:“那一届,好像我也参加了。”
“我知道!”
她不过是想先试探一下,也许他对自己会有一星半点的印象,没想到他说他知道,说的那么笃定,
“你知道?”
霍长宇神情认真郑重,静默了好几秒,忽的低头笑了,把杯子放回茶几上,坐的端正了些,
“早在六年前我就记住你了,那时候太小,不知道那就是一见钟情。”
他就是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出了一个让她震惊意外的事实,乐瑶怔忡,僵直身子端坐在原地,她明显感受到全身热血沸腾直冲头顶,大脑一片空白了。
乐瑶从没想过,他们的缘分始于六年前,原本随意的试探,竟得到如此惊喜欲狂的回应,内心涌起一股难以描述的激动。
时间在静谧的空间里流逝,一秒,两秒,三秒,霍长宇终于沉不住气:“打算沉默到什么时候,你这样会让表白的人很尴尬!”
乐瑶终于回过神,笑了:“这是表白吗?”
仔细想想,霍长宇的感情虽然热烈真挚,但他好像从来都没有直白正式地对她说过一句“我喜欢你”。
“不然呢?”他眉头微挑,带着笑意。
“表白,一般不都是说‘我喜欢你’,甚至……‘我爱你’”说出最后三个字的时候,乐瑶声音下意识地轻了几分。
他轻笑出声:“我以为你会不喜欢这种直截了当,不加修饰的告白。”
“也不抗拒啊!”乐瑶腼腆地低下头。
霍长宇忽然起身,拉着乐瑶往书桌方向走去,站定在桌前,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细长的钢笔盒,
“打开!”
乐瑶不明所以地看他一眼,接过盒子,小心地打开,一支金色的钢笔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有用过的痕迹,而且,和这个盒子也不是配套的。
“还记得吗,这钢笔。”他问。
乐瑶思忖,唯一和钢笔有关的记忆,便是开学初,阿吱错拿了他的钢笔,该不会就是这一支?!
“是阿吱拿错的那支?!”她答。
“是,但也不是。”
霍长宇的回答让乐瑶有些迷茫,她还应该记得什么吗?
这支钢笔有些眼熟,但乐瑶向来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她实在想不起自己和一支钢笔拥有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过去。
看来她是真的不记得了。
霍长宇按了按眉心,开口:“这支钢笔是你的,六年前,来不及还给你,你就突然退赛了,不过,也算是给我留了个念想。”他顿了顿,继续说,“这些年,我一直在用它,因为看到它就会想到你,哪怕到最后,你的样子已经在记忆里模糊了,但当年那种情窦初开,怦然心动的心情,一想起来,还有些心跳加速。”
他拿起那支钢笔,在指尖把玩,“过了这么多年,一切早已趋于平淡,久而久之,它变成了一种习惯,被带在身边,渐渐忽略了它的来历和用它的初衷,直到那天阿吱错把它拿走。当察觉这支钢笔突然从我身边消失那一刻,用‘惊慌失措’来描述当时的心情,一点也不为过,才发现,我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你。”
“幸好,因为它,我又重新遇到你了,很惊喜,很高兴,”他深吸一口气,看向她,眼底一片柔光,“当年的情窦初开,在对的时间结成了成熟的果实,你近在咫尺,一切都变得真实,可以把握,于是,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的心,蠢蠢欲动,再也抑制不住了。”
霍长宇带着鼻音枯涩又沙哑的告白,仿佛是最透彻响亮的声音,在她内心掀起万丈波澜,乐瑶从他手里拿过那支笔,仔细端详好几遍,记忆碎片开始慢慢拼凑出当年的画面。
没错,她一直都有用钢笔写字的习惯,六年前,肯定也是带着钢笔去参赛的,可关于借钢笔的插曲,真的毫无印象了,因为到b市的第二天,爸爸就出事了,她急急忙忙找大赛组委会,帮忙订了当晚的红眼航班赶回g市,别说一只钢笔,她连当时的总决赛都顾不得了。
“所以,你是在什么时候问我借的笔,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按理说,在事发之前的她就算对颜值长相这种事情再充耳不闻,但基本的审美能力还是具备的呀,像霍长宇这种姿色的男生,她不可能不记得。
“正式比赛前一天,工作人员召集我们开完会,有一个统一分组,用来指定负责后勤事务的生活老师,你还记得吗?”
乐瑶点头,那已经是下午了,也正是那个时候,她接到妈妈电话的。
“我坐在你旁边,我们还说过话。”
“说过话吗?说了什么?”
“当然是借笔的话啊!”
“……”
霍长宇敛起笑意:“当时我问过你名字,也告诉过你,我叫什么。”她眼角微挑,流露出一丝不抱希望的期待,“一点都不记得?!”
乐瑶和他对视,眉心微拧,眼神迷惘。
霍长宇看着她努力回忆却始终无果的样子,无奈地笑了笑:“好吧,幸好现在还有机会把这些告诉你。”
乐瑶算是明白了,他们邂逅的时间节点太不巧了,当时爸爸的事情发生的这么突然,对她造成的冲击力这么大,以至于其他与之相比无足轻重的小细节,完全被挤压到了记忆边缘。xǐυmь.℃òm
幸好啊,真的是幸好,老天还能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这一刻,乐瑶忽然无比感谢命运,感恩能再重新遇见霍长宇,遇见这个优秀的人,让她一直静止的心,有一次轰烈和悸动。
乐瑶下意识踮起脚尖,伸手抱住眼前的人,靠在他的肩上,听着那鲜活有力的心跳,
“霍长宇,谢谢你一直记得我,一直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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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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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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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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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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