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赈灾的事,本不在他的意料之中,将小团子一个人留在京城他不放心,跟着前往沫阳他更不放心,这个差事多少人暗中盯着,路上少不得会遇见什么危险,将他送回到时幼莹身边,无疑更加安全。
坐在茶馆的雅间里,温宸十分无奈。
适才将小团子从人家亲娘身边要了过来,现在又要送回去,纵然是他此刻也觉得不好意思。
没多久,夏邑从焕颜阁回来了。
“王爷,时姑娘不在焕颜阁。”他老老实实的回答,心里却十分不解。
他不过去了一趟边境,来回两个多月的时辰,王爷身边冒出一个神医暂且不说,还多了一个时姑娘,还是当年因一桩丑事名扬京城的时姑娘。
看来是时候回去找齐卓补一补最近的消息了。
“不在?”放下茶盏,温宸眉心微蹙,“你没问去了哪儿?”
“听焕颜阁的丫鬟说,时姑娘今日一早就离开京城了。”
离开京城?
温宸眉头皱的更紧了。
他现在知道先前那丫头为什么那么干脆的将小团子留在王府了。
见他皱着眉,夏邑压下心里的疑惑问道:“需不需要属下派人去跟着时姑娘?”
今天早上离开的京城,想来仔细查问一番派人去追,今天晚上就会有消息了。
能令主子这般在意的,想来那位时姑娘必然有什么古怪。
“不必。”温宸摇头。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赈灾,看来,只能将那个小团子带上了。
回到王府,温宸告诉时安准备离开京城,要前往沫阳,小团子说不上来高兴不高兴,反而即刻跑去收拾东西了。
吃过饭后,温宸带着一队侍卫来到国库前,未等到户部尚书前来开国库大门,皇帝身边的高志海却来了。
他身后跟着十多来人,并非是一群宫人,来者身穿玄甲,手握银刀,热辣的天儿只露出一双眼睛,正视着前方,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令人心惊的压迫气息。
温宸看着领头穿红甲的人,眼里掠起一抹深意。
他认得这些人,皇帝身边的隐卫,都是从小在血泊里训练出来的,一人可抵百人,是真正的杀人利器。
温宸年幼时曾见过一回,在后宫的花园里,有一队人深夜潜入皇宫,个个身手不凡,说是绝顶的高手也不为过,他作为人质被那些人抓进了乾源殿。
那是父皇的寝宫。
他们要拿他换大牢里的叛军首领,可父皇却不同意。
温宸那个时候以为,他肯定会死,却不想,父皇一声令下,空旷的乾源殿忽然窜出来五六个穿红甲的侍卫,顷刻之间,抓他的那些人就成了银刀下的亡魂。
而揪着他衣领的那个人,被砍下了头颅,滚落在他脚边,那双不甘的眼睛就那么直愣愣的瞪着他。
那个时候他大概五岁,父皇告诉他,只有拥有最强的实力才能够无畏所有的事情。
温宸记住了。
不过他那个时候见到的隐卫都是穿红甲的,而这些人之中唯有一人穿红甲。
“王爷。”高志海觉得有些奇怪,这些隐卫也不是什么绝世美人,他怎么盯着一直看呢。
可是转念一想,宸王从来不近女色,真要是盯着一群女人看,那才奇怪了。
听到高志海的声音,温宸回了神,又听他道:“这些侍卫是皇上亲自拨来保护王爷,保护赈灾银粮的。”
隐卫都是历代皇帝口耳相传的,唯有得到上一任帝王的认可,下一任帝王才能拥有统领隐卫的资格,故而,当今世上唯有太后娘娘和皇上知道隐卫的存在。
他,他就是个阉人,自小跟着皇帝,不算旁人。
当然,这位宸王才是个意外,小时候遇见过一次,不过那个时候他年纪小,不知道记不记事儿呢。
“原来如此,烦请公公替我谢过父皇。”
面对高志海,温宸态度还算恭敬。
“王爷客气了。”高志海笑了笑,命领头的红甲隐卫上前来,“此人名唤隐九,统领这群侍卫。”
隐九垂下头,不做声,算是礼数尽了。
温宸也不在意,毕竟隐卫属于皇帝,他也不指望这些人真的拿自己当主子。
听着二人你来我往,一旁的户部尚书与侍郎皆是心惊。
皇上居然亲赐了侍卫给宸王,这不是放心宸王和钱粮的安全,还是不放心宸王?
上峰与下属对视一眼,福至心灵。
大概是不放心钱粮的安全吧,虽说宸王向来不同其他皇子一般,可到底是皇家血脉,难保没有那样的心思。
皇帝赏赐了侍卫与温宸同行的事情很快传开了,最先得到消息的是晋王温宇。
怀抱着王妃,晋王仰头喝完一杯酒,冷笑道:“父皇让高志海亲自带着人送给七弟,这可真是,天大的恩赏啊。”
他还以为父皇对齐弟是多么的信任呢,却不想,还是命一队侍卫同行,名义上是保护温宸,只怕主要目的是监督吧。
也是,这样一个肥差,哪怕是他拿到手了,也会想方设法的从中捞油水。Χiυmъ.cοΜ
晋王妃娇嗔道:“王爷怎么就确定这些人监督的事宸王,而不是旁人呢?”
晋王低下头咬在王妃的唇上,笑问:“王妃的意思是,父皇不放心的是我们?”
晋王妃点点头,“王爷您想,皇上为何会让宸王去,还不是因为那些大臣争论不休,定谁谁都不乐意。”
若不是宸王从来不争这些事,皇上又怎么会注意到他。
这点儿道理晋王当然都懂。
“宸王行事莫测,您都打探不到他的消息,皇上怎么看不出端倪来,只怕他就是怕几个皇子为了争夺这个差事,对宸王下手呢。”
“我看不一定。”晋王勾唇一笑,双手游离在她的身上,引的王妃一阵娇笑。
与此同时,旭王府。
太医又给温旭开了一帖药,他的腿现下有化脓溃烂的征兆,再不处理怕是要废了半条腿。
相比于温宸的肥差,温旭更在意的是自己的腿,对赈灾的事情并没那般上心。
时柔将他的表现看在心里,面上风轻云淡,温声细语的照顾他,心里却骂他不争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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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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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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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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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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