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书后我在古代组女团>第二百一十二章 一战成名
  好些日子没去歌舞坊,温郁这一趟算是有的忙了。

  上午教歌舞伎排练新舞蹈,中午看账本算账,下午为茶馆编制相声。

  好不容易熬到临近歌舞坊营业,意外又发生了。

  祁娴换演出服时,穿着高跟鞋不慎滑倒,脚扭伤了站都站不起来。

  上台前临时换其他组合也来不及,可把温郁给急坏了。

  “实在不行,只能委屈郡主替我上场,若明日我的脚还没办法演出,再临时变更歌舞单也来得及。”祁娴痛苦地揉着脚,穿着高跟鞋扭伤,这种痛苦温郁尝过。

  温郁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我让人请了大夫,今日你就好好休息吧。”

  来不及想些其他,温郁着手给自己换衣打扮。

  许久不穿现代的衣裳,温郁觉得亲切得很。

  尤其是夏日炎热,古代人还里三层外三层地穿衣,温郁早就怀念穿背心短裤的日子了。

  舞台装一换上,顿时觉得心旷神怡。

  调换了演出顺序,温郁这才有时间给自己做造型化妆,散卷发的造型,再加上与衣裳撞色的长耳饰,温郁完完全全变成一个现代人。

  “实不相瞒,我总觉得我们上台的服装格格不入,甚是怪异,直至我看到郡主穿上,好像量身定制一般。”祁娴不知是在奉承温郁,还是在说心里话,总觉得温郁的造型特别怪异,却又有说不出的和谐感。

  “也是你不争气,全宁都满世界预告了几日你的solo歌舞,临上场给我来个大惊喜,希望我替你上台,那些看客们别给我扔臭鸡蛋。”

  温郁心中恼火,又只能感叹意外突然。

  歌舞坊中祁娴人气最高,是台柱子,温郁一直想让祁娴solo出道。

  才求童飞烟去学了能让人爆火的性感solo舞蹈,连翻宣传了几轮预告,定于今日的初舞台,她却扭伤了脚无法登台。

  歌舞得照常上,不知临时换人,那些祁娴的‘狂热男粉’会不会买温郁的账。

  “怎么会,歌舞坊所有的姐妹,哪一支歌舞不是郡主教的,老师傅出马,肯定比我这徒弟有意境多了。”

  “但愿吧。”温郁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总有些不满意,“若是把头发染成黄色,效果肯定更好。”

  看来她要研究研究,怎么能在毫无高科技的环境下,研制出一款能随意变换发色的染发剂了。

  动用八人伴舞的solo舞台,为增加效果,温郁还特意从陶星河那里学到如何制作烟饼,可谓是面面俱到。

  温郁总觉得这些道具用在自己身上着实浪费,自己又不想以歌舞伎的身份出道,关键还浪费了祁娴solo出道的机会。

  舞台效果还有十秒钟到达战场,台上飘起阵阵烟雾,就在台下宾客以为歌舞坊失火时,灯光忽明忽暗,前奏想起,然后瞬间整个歌舞坊全暗下来。

  温郁上台后一个响指,灯光瞬间点亮,前奏结束,紧接着歌舞正式开始。

  身穿青绿色长袖连体短裙,脚踩亮橘色过膝长靴,强烈的撞色搭配给人一种视觉冲击,让人眼前一亮,说不出的时尚氛围。

  “说好是头牌祁娴,怎么换人了。”

  “快看,这不是星月郡主吗?”

  “星月郡主怎么成歌舞伎了,郡主府揭不开锅了吗?”

  “别瞎说,歌舞坊的东家是星月郡主,生意这么好,怎会揭不开锅。”

  “女人赚钱养家能怎么办,你看哪家大家闺秀会穿这么少的衣服,在男人面前大跳艳舞,还不是被形势所迫。”

  “嗐,都知星月郡主一直养着玉笛公子,玉笛公子是涟殇教主,如今涟殇教都毁了,想帮玉笛公子重整涟殇教呗,没有经费只能自己出来卖,可不卖力。”

  “你脑袋不想要了吗?敢这么说话。”

  “我可是这家歌舞坊的钻石会员,最高级别,星月郡主敢治我得罪,我就敢找她退钱。”

  由于舞台上音乐声之大,温郁并没有听到台下几个人的议论声。

  倒是一波一波的叫好声,快要把整个歌舞坊的房梁掀了。

  老司机开车,必然比新手稳健,即便其他歌舞伎有多年的舞蹈功底,但流行爵士舞,在只有单一古典舞的年代,温郁算是开天辟地的鼻祖了。

  只是这首歌不穿舞台装跳不知道,好像太性感,尺度也太大一些了吧。

  一曲终于落幕,台下掌声久久无法平静。

  祁娴的solo初舞台已废,即便这首歌反响狂热,都不适合作为出道曲登台了。

  “绝了,果然还得是郡主,待我可以登台,都不知我能不能比得上郡主英姿的万分之一。”祁娴在后台看了温郁的表演,想了半天夸奖的话,到最后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绝了,真是绝了。

  不止祁娴,就连一起下台的伴舞也跟着捧臭脚,都快把温郁捧上天了。

  “哎呀,你们就会拿我开心,给祁娴准备的舞台算是被我浪费了,我这几日还要再想出个舞台来,以后这首歌,就作为非主打演出吧。”

  温郁对歌舞伎说的话,是越来越现代了。

  开始她们还不明白其中意思,问了几次,再加上自己理解,这些如同外语的话,她们总能第一时间理解。

  “得,我这脚扭伤得太不是时候,让郡主出尽风头,我还得学新歌舞。”祁娴撇撇嘴,笑道。

  “那能怪谁。”温郁一边摘下身上的饰品,一边朝更衣间走去,“我一会卸好妆便回去了,这一天天,你们是要累死我。”

  一天的过度劳累让温郁转天睡到很晚才起来。

  本不打算出门,在得知云息庭一早去深山老林深造武艺后,又觉得呆在郡主府没什么意思,还是去了茶馆,看看那边的生意。

  走在街上,不时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开始温郁还以为是百姓在和她热情地打招呼,后感越来越不对劲。

  “他们在冲我笑什么啊。”温郁停下脚步,问着一旁的夏荷,“我今日衣裳没穿好,还是脸上有什么脏东西,你帮我看看。”

  下河仔细检查,拍拍温郁的肩膀:“好着呢,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啊。”

  奇了怪了。

  温郁突然拿出扇子挡脸,闪身到拐角处,正巧街边有一吃馄饨面的小摊,温郁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下来。

  “郡主,你想吃馄饨面啊?”夏荷不解,临出门前,她们不是才吃过东西。

  “嘘,低调,听听别人都在议论什么,谁又说我坏话了。”

  让夏荷要了一碗馄饨面当道具,温郁继续用扇子挡住脸,仔细去听周围人以及来往路人都说些什么。

  就在温郁身后另一桌,有两个吃馄饨面的男人,正肆无忌惮地聊着天。

  “早知昨日是星月郡主独舞,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去歌舞坊装有钱人,给咱们的大郡主好好捧捧场。”

  “你连去歌舞坊都费劲,还给郡主捧场,人家堂堂郡主差你那些点铜板?”

  “不是说郡主养小白脸都快揭不开锅了,亲自穿不检点的衣裳在台上对男人搔首弄姿,养玉笛公子如此匪浅,还不如养我,不给我钱我都愿意。”

  “你就这大老粗还想被郡主养,你有玉笛公子的好模样么。”

  “长得好能当什么饭吃,我有一膀子力气,床笫之欢玉笛公子不见得比我持久。”

  之后是两个男人放肆的笑容,气得夏荷直拍大腿。

  夏荷刚想起身去骂那两个臭男人,只听轰的一声,面前的桌子一杯某当事人掀翻,冲过去便要动手。

  “是谁给你们的脸,敢在这嚼本郡主的舌根,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哪来的自信和玉笛公子比,普通且自信的人我见多了,自信成你这样的,我都替你父母愁得慌。”

  那两个男人被吓了一跳,周围也渐渐聚拢过来围观的路人。

  “背后议论别人也该有个尺度,光天化日之下说些个没耳朵听的下流话,你以为自己多幽默了,本郡主久站在你面前,你有本事给我表现个持久看看?”

  “不是有一膀子力气么,有能耐打我啊,我特么就站在这,你敢动我一下试试?光打嘴炮贱不死你,以后你那嘴别说来吃饭说话了,全用来拉屎吧!”

  温郁炮语连珠,不带喘息的机会。

  甚至不解气还捡起地上的筷子笼和碗碟,全朝那两个男人扔去。

  “算了郡主,注意形象。”夏荷抱着温郁把她往后拖,“这么多人看着呢。”

  “老娘不怕看,有什么可看的,都是俩胳膊俩腿一个脑袋,想看女人回去看自己媳妇和老娘去,什么都能和下流的词汇联系上,到底是我怕看,还是那些思想下流的人怕看!”

  “是是是,郡主说的都对!”夏荷还在把她往后拉,“我们快走吧郡主,要是被云公子知道你又在街上与人打架,他又该说你了。”

  “别拉我,走就走!”温郁推开夏荷,又捡起不只是谁掉的包子朝那两个人扔去,“我看谁还敢说本郡主坏话,本郡主让他碎尸万段!”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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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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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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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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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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