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冯苓这会要和人去跳舞,她也不好多问个中细节。
过了一会,温静姝亲自来角落里问温见宁:“我听冯小姐说,她要结婚了,打算邀请你们几个女孩子去参加她的婚礼,可有此事。”
温见宁抿了抿唇,点了头。
温静姝当即喜上眉梢,也顾不得别的,穿过人群再去找见宛她们确认。
温见宁低下头,突然有几分意兴阑珊。
舞会一直到后半夜才渐渐停下,客人才纷纷散去。
作为主家的人,温见宁陪在温静姝她们身旁,一同到门口送客。
等最后一辆小汽车离开时,众人这才打着呵欠拾阶而上,准备回到楼上房间准备睡觉。
见宛有意落在后面,趁人不注意,经过温见宁身旁时压低声音,语气森冷道:“咱们的帐今天可还没算完呢。”
她还记着温见宁今日打她那一巴掌,指不定日后什么时候想起来了,就会还回去。可她才不会告诉温见宁什么时候动手,她就是要让这个乡下丫头永远提心吊胆,时刻当心她的报复。
温见宁却倏地转头盯着她,黑白分明的杏眼寒气逼人,几乎一字一字道:“我等着你来。”
见宛被她看得呼吸一窒,莫名生出几分胆怯,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等温见宁走后,见宛才咬牙切齿地一跺脚:“神经病!”
回到房间后,温见宁关了灯躺在床上,正准备入睡,门口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她一骨碌爬起,将房门打开。
身穿睡裙的见绣蹑手蹑脚地溜进来,直至钻进被窝后,才跟温见宁咬耳朵道:“见宛今日一定累了,明早起不来,我想在你房里睡。”今晚的舞会办得太热闹,见绣直到现在脸还是热的。她自己一个人在房里翻来覆去也睡不着,索性就想来找温见宁说话。
黑暗中,姐妹两人躺在一个被窝里,静静地看着头顶漆黑的天花板。
见绣突然问道:“你今日是怎么回事,人家不过一句玩笑话,你竟然这么大反应。”
她说的是今晚宴会上的事。
温见宁硬邦邦道:“我一直都是这样,不管谁说了让我讨厌的玩笑话,我都不会给他面子。反倒是你,和那种人是怎么认识的。”
见绣小声埋怨道:“可他是我的朋友,你这样做让我也很没面子。”
“你本就不应该交这种朋友,他不是什么好人。你不知道他——”温见宁本想提她在长廊上听到的对话,但又想起她已经跟人允诺过,绝不把这件事向外泄露半个字。话到了嘴边,只能改口,生硬道:“总之,你只需记住,那个严霆琛不是好人。”
她看见绣今晚的样子,实在有点担心见绣会被严霆琛那种花花公子骗了去。
见绣静了一会,才在黑暗中轻声道:“我知道呀。”
两人不约而同地静默片刻,一时之间,房间里只有彼此轻柔的呼吸声。
过了一会,还是见绣先开口,絮絮叨叨地给温见宁讲起了严霆琛的家世。
严家祖上在南洋白手起家,后来转至香港,开起了百货公司。严霆琛的父亲严诚更是从英国人手中花钱买了爵士勋位,成为香港的地头蛇之一。
严诚本人也是风流成性,多年来一直是姑母温静姝她们的座上客。家里还有十几房姨太太,生了一堆女娇娥。只有一个严霆琛是五姨太所出,是唯一的男丁,自幼被惯得坏了,比老子还纨绔不成器。但因严家仅存了这一条血脉,严诚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见绣也是今年才在楼下的舞会上偶然认识他的。
严霆琛是见宛的同学,其父还是姑母她们的朋友,若非他整日忙着四处和女孩子们约会,或许见绣还能再早一点认识他。他这人虽是个花花公子,但相貌俊美、谈吐风雅,人又知情识趣,相处起来颇为轻松。跳过几次舞之后,见绣也和他成了朋友。
不过也只是朋友而已。
对于他的一些风流事迹,见绣也有所耳闻。
温见宁对这人不感兴趣,听了几句就连连打呵欠,困得睁不开眼。她只要见绣心里有数,不被这个花花公子三两句话骗了就好。
就在温见宁快睡着时,又听到见绣小心翼翼的声音:“今天你和见宛说的话,是怎么想的。”
温见宁困得迷糊了,一时竟然没反应过来:“什么?”
见绣只好轻声再问:“见宁,你打算将来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温见宁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只能模棱两可地答道:“走一步看一步吧。”
见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只低低地说了一句:“我觉得,我们还是早做打算比较好。”
温见宁实在困得不行,连连嗯了几声没了动静。
耳畔传来轻柔匀称的呼吸声,身旁的人已睡着了。
见绣有心再和温见宁多说几句,可也体谅她一整晚被迫待在舞会上的疲倦,只能独自一人睁眼看向头顶黑魆魆的夜。
见绣知道,她从来不是一个很有勇气的人。
她和见宁不一样。
就比方说同样在对待见宛这件事上,见宁是懒得和见宛计较,她却是真的不敢。小时候她就不敢反抗见宛,大了也不敢轻易逆了她的意思。对自己的姐妹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把她们当金丝雀一样养大的温家。
哪怕知道这华美的屋舍、衣饰都是温静姝她们精心打造的锁链,但她还是不敢想象飞出金笼后的日子,甚至只要一想到就会浑身发抖。
她正想着,身旁的见宁翻了一个身,背对她向床外沉沉睡去。
见绣轻叹了一口气,也转过身去,面向另一边阖上了眼。
…
十六岁成人礼后,见宛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和姑母她们一起参加各种社交场合了。
她仿佛忘了成人礼当天的各种不愉快,把发尾烫了卷,涂口红穿高跟鞋,整日出席各种舞会,言谈举止俨然已有了大人的模样。
这天下午,温见宁照例被佣人从房间里叫出来喝下午茶。
温静姝她们今日难得没有牌局邀约,也正在楼下沙发上坐着。
温见宁扫了几眼,发现在场的只缺了一个见宛。不过她也没多想,径直坐下来,和众人一起喝茶吃点心。
没过一会,见宛春风满面地快步走进客厅来,站在众人面前背着手矜持道:“诸位,我今天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众人很给面子地停下来,看着见宛发言。
见宛深呼吸一口气,酝酿了半天,也没想好怎么开口。她想了一想,索性直接把藏在身后的报纸拿出来,递给离得最近的见绣。
见绣接过报纸来一看,恰到好处地嗳了一声:“是见宛的诗发表了。”
众人纷纷过来看热闹,报纸上面果然有见宛的名字,署名的那一小块栏目正好是一首小诗。
这一下就连原本并不在意的温见宁也被吸引了过来。
见宛带回的这份报纸名为《星岛晚报》,虽然只和温见宁投的《星岛杂谈》虽然只差了两个字,但地位却是云泥之别。前者至少是一份正经报纸,后者不过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报。
温见宁原以为见宛前段日子要写诗只是一时兴起,没想到她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再想到自己的投稿现在还没有消息,她难免有点心情低落,连众人议论了什么都没听清。ωωω.χΙυΜЬ.Cǒm
等回过神来,她才听到见绣好奇地问道:“听人说写文章很赚钱的,你得了多少稿费呀?”
提起这个,见宛不由得露出遗憾的神色:“报社只给了五元钱稿费,虽然少,不过勉强够我买只赛璐璐发夹了。”
众人再次议论一番,还是梅珊先感叹道:“可惜这期报纸出晚了,不然若是能在我们见宛成人礼的那天刊印出来,这样才有意义。”
她这么一说,其他也纷纷替见宛觉得可惜。毕竟见宛这样爱出风头,平白错过了这样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怎能不让她遗憾。
众人还在对见宛的诗啧啧称奇时,只有温静姝在旁一直不曾说话,而是举止优雅地端起描金白瓷杯,抿去了嘴角漫不经心的笑意。
这时,一个穿翠蓝袄裤的女佣来到客厅:“三小姐,这里有您的信。”
温见宁从沙发上起身,去接过信封。才一转身,就发现众人都停下来在看她。
她镇定自若道:“是齐先生从上海寄来的信。”
其实温见宁方才低头扫了一眼信封上面的字,知道是从那家报社寄过来的。但她清楚,若是实话实说,只怕她会是下一个被当场围观的对象。出于某种心理,她并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投稿的事,尤其在还不知道结果的情况下。
众人一听,这才不再关注,把注意力转回到见宛发表的那首诗上。
温见宁没有参与讨论,只和温静姝说了一声,径直上了楼。
楼下传来见宛谦逊的声音:“我不过是随手写了几句,侥幸被人看中罢了。诗歌本就好写,不过三五行字,比不得小说长篇大论,随便一写就是好几千字,也不知道要写到什么时候,有生之年能不能也刊印在报纸上。”
而温见宁步伐没有一丝停顿。
她踏上最后一级台阶,转身步入走廊,把所有声音都留在身后。
等回房间关好房门,温见宁这才拉开椅子,在书桌前坐下。信封用的是棕色牛皮纸,结实挺括,上面的落款来自报社一位姓方的编辑,钢笔字遒劲有力,很有几分水准。
温见宁深吸了一口气,这才动手拆开信封。
信纸才一抽出,她还未来得及展开,里面夹带的钞票却先掉了出来。
温见宁先是一愣,随后心头涌上狂喜。
她突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在房间里快速踱步了几个来回,几乎要跳起来对着窗外大声喊了出来。考虑到会被楼下的人听到,她最终还是压下了冲动,但还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在床上来来回回地打滚。
等心情终于平复下来,她才坐回书桌前展开信纸,将对方的来信认真读了一遍。
来信的人是报社的一位编辑,人姓方,看字迹笔力应当是一位男性。这位方编辑在信中告知温见宁,她的稿子已经被取用,只是报纸要等到下一期才印刷,所以目前还没有登出。
至于稿费,报社给出了千字六角的价格。
温见宁曾听齐先生说过,时下的稿费一般为千字一块到五块之间,通常只有名家才能拿到四块以上的价格。不过那大多都是散文、短篇的价格,长篇小说的价格还要再压低,千字六角虽然不高,但对于温见宁一个文坛新人来说已算不错的待遇了。
她的这部小说差不多有一万多字,信里却附了十元的钞票。对方还在信的末尾提出,想和她另外约个时间地点见上一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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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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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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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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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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