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白华为菅>第十八章
  时间一日日推移,眼看再过一阵就春天了,女孩们也快要入学考试后也要去学校里念书,温静姝特意请了裁缝上门来给女孩子们量身裁制新衣。

  香港位置靠南,全年绝大多数天气较热,所以做衣服用的料子都质地轻薄,多用棉、麻一类的面料。若是冬天,这里也比大陆暖和,只需用呢子、夹棉做衣。

  衣料一轻巧,连带着人也俏了三分。

  再加上香港受西方文化影响,追求时尚,上流社会的名媛淑女们的打扮格外时髦。

  温静姝自然不想家里的女孩子穿了落伍的袄裙到外头落了她的脸面,和梅珊一起亲自陪同着她们挑选新衣服的料子和样式。

  温见宁坐在旁边听她们和裁缝说话,这才知道原来她们口中的旗袍,到了港人这里就变成了长衫。

  见宛就很不喜欢长衫这种叫法:“男人穿的那才叫长衫呢,还是叫旗袍好听。”

  梅珊听了摇头笑道:“旗袍虽然好看,但也不是什么场合都穿的。”

  见宛喜欢旗袍,是全家人尽皆知的事。只是因为她还小,人还撑不起衣服,也不能经常穿。

  不过不管是长衫还是旗袍,要想穿得熨帖,总归要量体裁衣。

  女孩子们张开手臂,让人量了尺寸后,开始挑选她们喜欢的样式和面料。

  香港这里的流行服饰,除了少数是被电影明星带起来的风尚外,其余大多是从上海那里传来的。裁缝上门时偶尔会带几本画报杂志,让主顾们参考着在上面选个喜欢的样子。

  温见宁跟着其余人挑了几个样子,等送走了裁缝,来给她们上课的冯翎终于姗姗来迟。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冯苓已经和这几个女孩相处得很融洽。每次课后的休息时间,她都会坐在沙发上和她们谈天说地。虽然多半是见宛和冯苓两个人在对话,温见宁她们在一旁听着,但这也足够一群小女孩们高兴很久了。

  今日见宛和冯苓照常东拉西扯了好一会,才扭扭捏捏地问道:“对了,冯苓姐姐,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

  冯苓微笑着示意她说下去。

  见宛不好意思地问道:“就是我英文单词总是记不下来,背得倒快,可隔一天就忘了,再背还会再忘。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能让人很快就记住单词,而且不会忘掉呀?”

  温见宁不由得点了点头,认识这么长时间,她今日才难得看见宛顺眼了一回。因为见宛问的这个问题,恰好也是她想问的。

  冯苓的回答很简短:“这个没什么别的方法,就是反复背反复记,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地就记住了。”

  温见宛大失所望道:“冯苓姐也和齐先生说的一样。”

  对于学英文这件事,见宛之前也想过磨洋工,能拖一天算一天,能学会多少算多少,可是听姑母温静姝的意思,她们春天就一定要参加入学考试,万一到时候考试不过留在家里,岂不是要大大地丢脸。因为学习进度不尽如人意,温见宛之前早就问过了齐先生,齐先生说的办法和冯翎说的大同小异,都是死记硬背的笨法子,根本没什么作用。

  冯苓看出几个小人的失望,笑道:“怎么,你们不满意?”

  见宛为难道:“就是觉得这个办法,怎么说呢,太简单了。”

  而且还很枯燥。

  冯苓笑道:“很简单吗,能把每一样简单的事都坚持不懈地做好,本身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几个小女孩听不进她说的大道理,仍在垂头丧气着。

  见宛还不死心,问道:“真的没有别的方法了吗?”

  冯苓慧黠一笑:“当然有。”

  见宛连忙问道:“是什么呀,冯苓姐你快告诉我们吧。”

  其余几个也附和道:“是呀是呀,姐姐快告诉我们吧。”

  冯苓被一群小丫头缠得没办法,只能一本正经地伸出一根手指头,指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当你有一个聪明的脑瓜,能做到看什么都过目不忘的时候,英文单词自然迎刃而解。”

  见宛她们顿时一脸崇拜地看着她:“冯苓姐,你好厉害。”

  冯苓笑眯眯道:“哪有,我也没有很厉害。”

  一旁温见宁犹豫了片刻,终于提出自己的疑问:“可是,冯苓姐真的能过目不忘的话,为什么还要带笔记和书本来呢。”

  气氛顿时有几分凝滞。

  见宛她们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不对,是呀,温见宁说的没错,若是冯苓姐真的能做到过目不忘,为什么还要带着教学笔记和书本过来呢。

  冯苓没想到会被一个小丫头当场看穿,无奈地摇了摇头道:“你年龄不大,倒是和我那弟弟一样。”

  见宛瞅了温见宁一眼,转头笑问道:“冯苓姐,你弟弟是什么样的,他多大了。”

  冯苓给她们上课这段日子,几乎很少提到她家里的事情。所以她们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冯苓还有个弟弟。

  冯苓笑道:“和她差不多大,脑瓜倒是很聪明,就是性情不太讨人喜欢。”

  一点都不给她留面子。

  见宛也跟着笑了:“那确实应该挺像的。”

  她指的当然是性情不讨人喜欢这一点。

  温见宁低下头来,抿了抿唇角,一言不发。

  冯苓见她不吭声,以为她生气了,不由得又是摇头:“真是越看越像,一个严肃得像个小老头,一个严肃得像个小老太太。”她虽嘴上说着温见宁不讨人喜欢,但却抬手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以示安抚,显然她并没有真的为此计较。

  温见宁知道她没有不高兴,这才小小地松了一口气。

  冯苓对几个小女孩解释道:“我当然不是因为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才能记住这么多单词的。我也是经过大量的记忆和重复后才能掌握的。只不过我学习英文比较早,而且小时候跟随我父亲在国外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学习英文的语言环境比你们好一些罢了。”

  冯苓这样爽快地承认了,反而让几个小丫头都有点失望。

  见宛还是没能忘了过目不忘的事,半是失望半是期盼地问:“冯苓姐,你说世界上真的有过目不忘的人吗?”

  冯苓收敛起脸上的笑容,认真地回答道:“有。”

  见宛当即来了精神,追问道:“那人是谁呀?”

  冯苓难得踌躇了一下,抬手拍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瓜,却什么都没说。

  这段对话只不过是她们课后的一个小插曲,谁都没有放在心上,除了温见宁。

  她想,虽然死记硬背的方法看起来很笨,但齐先生和冯苓姐都这么说,肯定有她们的道理。

  温见宁决定还是按照这个笨办法来。

  她给自己做了一个计划,每天背十个英文单词,至少练一篇大字。因为眼下课程安排得太紧,几乎没什么空余时间。周一至周五要在家里上课,晚上会有女佣看着催她早点上床休息,所以她只能把学习的时间放在早上。

  因为怕吵醒了隔壁房间的见宛她们,每日一大清早她洗漱完毕,就会直接来到花园外的那条走廊上来回走动着背单词。因为天冷,时不时还要跺一跺脚。

  她的举动最先引起别墅里丫鬟们的主意。

  起初,她们成群结队地从温见宁身边路过这里,就为看一眼热闹。

  温见宁只当没看到她们,闭上眼抱着英文书沿着走廊来回走动。三两天后,丫鬟们终于对她失去了兴趣,再见到后连瞥都不瞥一眼,目不斜视地忙自己的活计去了。

  有一天早上,梅珊难得早起,让人拉开窗帘。她还没来得及向远山眺望,就先看见楼下花园外的走廊上有个小小的人影在来来回回地走。

  梅珊一边打呵欠一边问道:“下头的是哪个丫头,怎么一直在那里走来走去的?”

  一旁的丫鬟看了一眼回答道:“四太太,那是见宁小姐。”m.χIùmЬ.CǒM

  另一个补充了一句:“是三小姐在背英文单词。”

  梅珊放下手,神情有几分愕然:“她在那里背单词?这才几点钟?”

  丫鬟们脆声道:“这段日子一直都是这样的,可能是考试时间近了,三小姐怕考不过才会这样吧。其余几位小姐也都用功,不过都比不上三小姐。”

  梅珊若有所思地盯着长廊上来回走动、偶尔跺脚的小人看了一会,突然叹口气:“可惜是个女娃,若是个男孩,日后说不定真能成一番事业。”

  一个丫头伶俐道:“是女孩也有女孩的好处,总归肥水不流外人田不是吗?”

  一听这俏皮话,梅珊顿时笑了,抬起手来打她:“就你乖觉,都是我这些日子把你们惯坏了。回头让你们太太听见,少不了要扣下你们的嫁妆。”

  那个丫头连忙跳到一边去,笑道:“四太太最好了,可不是那种会在背后告状的人呢。”

  梅珊到温静姝别墅住下不过几个月,虽然不是什么正经主子,却颇受丫鬟们亲近。一来是因为梅珊总是带着懒懒的笑意,比起总冷着一张脸的温静姝来说,不知好了多少;二来,梅珊虽然在香港是初来乍到,但她接连几次在社交场上大出风头,比起温静姝来都不遑多让,足以让丫鬟们对她格外推崇。

  只不过,光哄了这几个小丫鬟是不够的,重要的还是哄一哄家里这几个女孩子们。

  若是真能哄得她们俯首帖耳——

  梅珊端起手里描金白瓷的咖啡杯,眼波嫣然流转。

  那也不枉她想法设法跟来香港这一趟了。

  ……

  在温见宁她们的紧张准备中,入学考试的日子还是来了。

  前一天晚上几个孩子都在熬夜学习,女佣们劝不住,只能随她们去了。第二天一早大家的精神都不太好,温见宁亲眼瞧见,就连一向表现得很是自负的见宛眼下都有点发乌。

  温静姝已经托人和学校打了招呼,只要通过国文和英文考试,她们很快就能上学去结识更多的同龄人。但若是无法通过,就只能留在家里再学一年。谁都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其余姐妹去上学,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家中,这段时间都使出了十二分的劲学习。

  虽然梅珊再三告诉她们不必紧张,但真的面对试题的时候,温见宁的手心还是出了汗。等她答完题,额头上也出了一层冷汗,就如同上完两节芭蕾课那样累。

  再一看见宛她们,神色也有几分萎靡不振。

  几个女孩难得心有戚戚焉地对了个眼神,这才舒了口气。

  为了犒劳她们这些日子的辛苦,接下来两天,温静姝给她们放了假,亲自带她们去逛街。香港虽然不及上海繁华,但也足够让小女孩们玩得开心了。

  等第三日,裁缝将女孩子们的新衣服送来时,她们的考试成绩也恰好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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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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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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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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