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秦非是的车子逐渐远去,沈莫问不知道为何,又想起季重重那双清冷的眸子。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突然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帮我查一个人。”
“对,越详细越好,以前的名字叫宋清禾,现在改名叫季重重。”
……
另一边,季重重浑浑噩噩地坐在车上,好不容易到了景江别墅,刚下计程车,就见宋卿卿站在二楼的阳台上,兴奋地朝她挥着手,紧接着一溜烟小跑下楼。
先是将季重重的包放到一旁,又拉着她进屋。
她孩子般的举动,让季重重忍不住笑了起来,家里有人等着的感觉真好啊。
只是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偷来的母爱?
想到这,季重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沈莫问。
“妈,你知道沈莫问这个人吗?”季重重一边打量着宋卿卿的脸色,一边轻声问道。
宋卿卿脸上闪过一丝迷茫,歪着脑袋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摇头。
“真的不认识?你再仔细想想,宋家,宋傲天,沈莫问……”季重重试探着说了几个名字。
但宋卿卿的脸上除了刚开始的迷茫,便再也找不到第二种情绪。
季重重还想追问,宋卿卿却突然站起身,将她拉到餐桌前,献宝般从锅里端出一碟菜,放到餐桌上。
“给囡囡烧的菜,尝尝。”
季重重一愣,看了看如同刚刚经历了一场大灾难的大厨房,又看了看眼前黑乎乎的不知名料理。
“你烧的?”
宋卿卿连连点头,又将菜往前推了推,双眼亮闪闪,“尝尝。”
季重重:……
这玩意能吃吗?
不对,重点是,哪来的菜?家里虽然还有剩余的蔬菜,但是已经不多了,盘子里的菜虽然焦成碳,但依稀能看出,这些都是刚刚冒芽的菜苗。
一个诡异的念头在心里闪过,她神色古怪地看向宋卿卿,“妈,这菜从哪儿来的?”
宋卿卿有些迷糊,但还是指了指花园的方向,“那里,有很多。”
季重重一个激灵,直接从椅子上跃起,大步跑向花园。
只见花园里,前几日刚种下,好不容易冒出头的菜苗已经消失了大半,仅存的几株也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
她小心翼翼地将一株菜苗捧起,手略微颤抖着将它埋回土里,奈何刚栽进去,菜苗便再次倒下。
季重重:……
幸福好短暂,还长着翅膀会飞。
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起身,就看见宋卿卿站在她身后,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对不起……”
“没事,再种就好了。”季重重无奈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过以后你不能再拔花园里的菜了。”
顿了顿,又补充道:“不对,连厨房也不能进了。”
虽说需要记录观察数据,但是数据没了可以再弄,宋卿卿要是出了什么事,可就挽救不了了。
宋卿卿显然无法理解她说的话,但还是点了点头,指了指自己的肚子,“饿。”
季重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我给你做。”
上辈子加上这辈子,她也算是一个奔四的人了,也许人生的前40年,她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暖,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从今以后,她也是个有家的人了啊。
心里难得的暖意,让季重重当天晚上一觉到天亮,第二天一大早,她便起身忙碌,为宋卿卿准备了早餐和午餐,再三叮嘱宋卿卿不许进厨房后,这才去了学校。
好不容易到了学校,季重重刚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教室门外就传来了林奇怒气冲冲的声音。
“村姑!你给我滚出来!”
季重重抬眸扫了一眼,自顾自地拿出课本,没搭理他。
见她没反应,林奇大步走上前,砰的一声,一巴掌砸到了她桌上。
“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没经过大家的同意,就擅自决定班歌是哪一首?”
林奇的一番话,让教室顿时如炸开的锅。
“什么?已经选了?不是没投票吗?”
“闹着玩呢?明明是代表整个班的歌,她一个人就决定了?凭什么?这不是不尊重人吗?”
“一个没素质的村姑,你指望她尊重别人?笑话!”
“所以,她选了什么?林奇也不是那种为了一首歌发那么大脾气的人吧?”
人群里,不知道谁嘀咕了一句,“我刚在外面听隔壁班的笑林奇,说咱们班歌题材新颖,选了首团结就是力量……”
周围嘀嘀咕咕的声音,让林奇越发烦躁,“说话啊,哑巴了吗!”
季重重这才施施然放下课本,淡淡答道:“我发动投票的话,你们会投吗?”
林奇一噎,答案当然是不会。
那天刚宣布选班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商定了,要无视季重重的投票,但是他们压根没想到,季重重根本没有要投票的意思,人家下课后,直接就把班歌的名字报上去了。
像是猜透了他的心思一般,季重重又接着说道:“既然不会,我费那功夫干嘛?”
“老师只是让我提交班歌的名字,又没让我组织投票,结果达到不就行了?你管我过程做了什么?”
林奇的脸涨得通红,“你……你这是强词夺理!我要找老师去!”
季重重拂开他撑在自己桌上的手,“那你去啊,在这磨叽什么呢?”
“哦对,你是觉得老师不会搭理你,是吧?那怪我喽?”
林奇咬牙,“你少在这得意!我妈是校董,你以为我不能拿你怎么样吗!”
“我可没说。”季重重一脸无辜。
“反正我不管,这班歌必须换!不管你怎么说都不好使!”林奇骂骂咧咧道:“我可不想走到哪都被人笑是土老帽!”
林奇的话刚出口,立马有人附和,“对,必须换!什么团结都是力量,那都是几百年前的歌了吧?”
“之前军训让唱这歌,我都不好意思唱,太丢人了!”
“班歌比赛那天好像会有电视台来转播啊,天啊,我不要,实在不行我就请假吧,不参加这比赛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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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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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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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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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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