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她需要做的,就是让江老爹看看,离开那个家后,他们娘仨三个非但没饿死,反而还过的很好。
如果江老爹是真心实意的为他们娘仨好,就不应该再一意孤行,非把他们往火坑里拖。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江小墨走了过来,伸出小手,拉住江老爹粗糙的大手,然后仰起头,脆生生道:“爷爷,小墨读书给您听好不好呀?”
江小禾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心里不禁暗暗为大头弟弟的机灵点了个赞。
——知道江老爹喜欢子孙做学问,小家伙就说要给爷爷读书听,这一下可算是正中江老爹的靶心了。
果不其然,江老爹闻言,立刻诧异道:“哦?小墨也认字了?”
“嗯,小墨认字了哦。小墨现在还会背《三字经》呢,爷爷,小墨背给您听呀。”
江小墨说完,站正身子,又有模有样的清清嗓子,这才朗声背诵道:
“人之初,性本善……教之道,贵以专……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戒之哉……”
前面背的都流畅无比,可背到最后一句时,江小墨挠挠头,红着小脸,扭捏道:“爷爷,最后一句,小墨忘记了……爷爷,您进屋,小墨读给您听吧。”
其实小孙子背的那些什么道啊专啊的,这些文绉绉的字眼,江老爹一句都听不懂。
但听不懂没关系,小孙子懂就行了!
这可是他老江家的孙子,还不满六岁呢,都会背这么长的三字经了!
江老爹觉得自己坍塌的天空好像又被撑了起来,大把大把耀目的阳光扑进来,照的他眼睛都完成了月牙,一把将小孙子抱起来坐肩头上,笑呵呵道:“好,咱们进屋去,进屋听小墨给爷爷读三字经!”
江小墨抬起小下巴,得意地说:“爷爷,小墨不但会读,小墨还会写呢。”
“哦?小墨这么聪明的吗?”
“是呀,小墨很聪明哦。”
“哈哈哈,我老江家的大孙子,那自然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孩子!”
江老爹心中的郁闷登时一扫而空,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抬脚迈进院门,江小墨坐在爷爷肩膀上,扭头看向身后的江小禾,调皮地朝姐姐吐了吐小舌头。
珠算子般黑亮的大眼睛透着股小狡黠,仿佛在说:姐姐你看,我把爷爷哄笑了哦。
江小禾在后面看的好笑不已,但也没吝啬夸奖,当即朝大头弟弟竖起了两根大拇指。
——小孩子么,该夸还是要夸的,不然会打击积极性的。
夸完了大头弟弟,江小禾这才过去扶住吓的一句话没敢说的秦氏。
“娘,我估摸着爷爷还没吃饭……家里菜还够吗?我给爷爷做顿好吃的。”
饭桌是最能展示家庭状况的地方之一。
秦氏这次难得反应迅速一回,立刻就明白了闺女的用意,连忙说道:“有有有!家里有鸡蛋,猪肉……还有两条大鱼!”
江小禾一听家里有鱼,就知道一定是秋婶子送过来的。
她家那个师父最近垂钓的技艺大增,要么不下钩,但凡下钩,大小总能钓上好几条鱼来。
吃不完,于是就便宜她这个徒弟啦。
江小禾听秦氏报完家里现有的库存,心中大概有了计较,抬手摸出钱袋,从里面摸出几个银角子,递给秦氏道:“娘,您拿着这些钱,去村长家买些酒来,就跟村长说,买他家最好的酒。”
村长家的儿子在城里开杂货铺,有进货的渠道,因此村长家也就着便利存了些货,平时村里人买个针头线脑酱油醋啥的,都是就近去村长家那里买。
公爹喜欢喝酒,这点秦氏是知道的,闻言接过银子说声知道了,抬脚就往村长家去。
并不觉得她这个做娘的被闺女使唤了有什么不妥。
甚至还很感激闺女这么做。
——比起留在家里做饭,秦氏更愿意跑出去买酒,因为她一直都畏惧江老爹这个公爹。
在这个体格高大壮实的公爹面前,秦氏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压迫感。
江小禾也正是因为考虑到这点,怕秦氏在江老爹面前畏手畏脚的不自在,所以才会让她去跑腿买酒。
而此时,屋里,江老爹已经坐在了小孙子的书案前。
论面积,江家的老宅其实要比新宅大上不少,房间也多——毕竟家里有三个儿子。
江小墨的书房,就是以前江老爹和李婆子老两口住的那间屋子——
身为家里的大家长,又有李婆子那么个享乐型的人在,老两口住的屋子,自然是所有屋子里最好的那一间。
屋后是一片竹林,推开窗户就能闻到竹子的清香,运气好的话,还能免费听一场白鸟演唱会。
前面也有一扇商户,正对着早晨的太阳,躺在床上就能来一场日光浴。
所以,搬进来后,江小禾不加多想就把这间屋子给了江小墨做书房用。
刚启蒙阶段的孩子,书籍其实不多。
但既然是书房么,自然就有书房的样子,因此,一家人安定下来后,江小禾不但买了书架,书籍,还添置了些应景的小装饰品。
比如书桌上摆放的花瓶,墙上挂着的折扇,窗棂上垂下来的一个小铃铛……还放了一个小香炉,烧的是麋香,不仅芳香清幽,还提神醒脑,放在书房用最是合适不过了。
江老爹来之前,江小墨就在屋里读书,因此香是点上的,此时那香还没燃尽,一缕缕细细的白烟正从小香炉的线行缝隙里飘出来,摇摇曳曳的飘到半空中,满屋子的清幽芳香。
江老爹看着住了十几年,明明应该很熟悉,可此时看着却完全陌生的屋子,再看看书架上的书籍,桌案上的笔墨纸砚,忽然就有一种恍惚做梦的不真实感。
他的大孙子,竟然都能读书认字了!
还有一间像模像样的书房!
这也……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直到江小墨拿起笔,认认真真地写了三个大字,江老爹这才恍然惊醒——
他虽没读过书,不认识字,但是自己的名字还是知道长什么样子的。
但墨迹未干的“江汉武”三个大字,可不就是他的名字么。
而且瞧那样子写的还怪好看的,丝毫不比码头上账房先生的字差。
看来大孙子果然能识文断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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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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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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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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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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