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她去城里给秦氏买人参时,顺道又花一文钱买了根光秃秃的猪骨,头天晚上睡觉前就放在锅里炖着了。
一夜的文火慢熬,这会儿熬的汤色浓白,再将昨天晚上特意多擀出来的面条放进去一煮,香喷喷的高汤面就出锅了。
如果把黑乎乎的高粱面换成细腻的白面就更完美了。
今天去城里,无论如何也要买几斤白面回来。
然后添置一些生活用品。
尤其是被褥,娘仨三个人,只有两床被褥,而且那被褥都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了,里面的棉絮硬邦邦的,除了增加重量外,保暖效果微乎其微。
得亏是烧了炕,不然漫漫寒夜都不知要如何熬。
所以被褥今天无论如何也是要买回来的。
然后还要给再给江小墨买件小棉袄,给秦氏买只鸡......算着算着,江小禾碗里的高汤面就不香了。
样样都要添置,样样都要钱,这样算下来,身上那二十两银子根本支撑不了几天。
家中赤贫,急需挣钱!
她哧溜几口将剩下的面汤喝完,放下碗对秦氏道:“娘,我去趟酒楼。”
又郑重其事地叮嘱江小墨:“小墨,今天照顾娘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将这娘俩安顿妥,江小禾便背着小瓦罐出门了。
双河村离县城不算远,脚程快一点,也就小半个时辰的样子。
但是今天的脚程注定快不了多少--昨夜大雪泼撒半宿,路上的积雪深的都没过脚踝了。
寒风更是一个劲儿往身上扑。
只走了几步,脸颊和耳朵就被风刀子割的生疼,江小禾只得将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抖开,裹住头脸和耳朵,只露出一双大眼睛,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
小背影里透着股倔强的孤寂。
谢沐尧停下脚步,眯眸望着那满眼银装素裹中的一团色彩,沉默片刻,忽然将手中的鱼竿往地上轻轻敲了两下。
一个体型精壮的年轻男子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径直走到他跟前。
“主子。”年轻男子恭声道。
“送秋婶去城里买条鱼。”
年轻男子瞥了眼他手里的鱼竿,没敢多问,应了声“是”,转身退下。
很快,一辆马车追上了江小禾。
秋婶子从马车内探出头叫她:“小禾!”
江小禾回头一看,惊讶道:“秋婶?您这是要干嘛去呀?”
“东家让我进城买点东西......你也是去城里的吧?快上来,带你一程,这大冷天的。”
江小禾喜出望外,忙拽着秋婶子递过来的手上了马车。
外面寒风肆虐,马车内却暖意融融,幸福简直从天降,江小禾都要感动哭了。
不过她也没忘记秋婶子刚才说的话,捂着手炉,好奇道:“秋婶,你在谁家做工啊?”
依照秋婶子的性格,既然主动说是领了东家的吩咐进城去买东西,就说明对方愿意跟她说说这个东家是谁。
就是不知道双河村谁家这么财大气粗,居然都雇起了佣人。
还能用上铺了毛毯的马车。
秋婶子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总是透着股苦情气息的眉宇间,难得地藏着抹欢喜,说:“我的东家是谢公子。”
“谢公子?”江小禾蹙眉,飞快地将村里姓谢的几户人家过滤了一遍,然后惊讶道:“你是说谢大娘的儿子??”那个她在河边遇到的怪人!
两人也算是有了两面之缘,而且细算起来,昨天分家那一面,明显比河面那一次更应该值得她记住才是。
毕竟对方帮她弄到了一张由半个村子的人见证的分家文书。Χiυmъ.cοΜ
可不知为何,她对那个怪人的印象,却还停留在河边的那场初遇上。
就很奇怪。
正想着,就见秋婶子点头道:“嗯,谢大娘的儿子雇我给他做饭。”
说起这个,秋婶子眉宇间的欢喜就再也藏不住了,对江小禾道:“你昨天送给我的那罐子泡菜,东家吃了很喜欢!”
天可怜见,她给东家做饭的时间也差不多有小半年了,还是头一次看见东家吃的这么香。
一口气吃了半罐子泡菜!
江小禾闻言娇躯一颤,险些没惊得从条凳上摔下来--虽说她做的泡菜味道确实不错。
可泡菜就是泡菜啊,餐前吃一点开胃,餐后再吃一点解腻,这都没问题。
可一口气吃掉半罐子泡菜......江小禾瞥了眼背篓里的小瓦罐,想象着谢沐尧一口气干掉半罐泡菜的情形,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寒。
吃那么多泡菜,他也不怕齁死。
果然,怪人就是怪人!
待到了城里,秋婶子又和她约好了回去的时间方离去,江小禾也背着她的小瓦罐直奔酒楼去。
原主在扶风笑酒楼干了三年多,也算是酒楼里的老员工了,上到掌柜,下到跑堂的伙计,几乎都认识她。
见江小禾过来,都笑着和她打招呼。
一个身穿靛蓝色棉袄的老者从柜台后出来:“小禾来啦。”
一张老脸笑的像弥陀佛。
正是那天拎着一包碎瓷片追到双河村找江小禾索要赔偿的秋掌柜。
当然,那只是江小禾拜托对方和她演的一出双簧。
代价是一道猪肚鸡的菜方子。
所以那天秋掌柜说的话也不并全是假话。
最后那二十两银子也不是白白送给江小禾的--一道猪肚鸡的菜方,他给开出了四十两的价格。
但是因为江小禾要请他去扮演一回恶人,于是原价四十两的菜方就被拦腰砍了一半去。
要不江小禾怎么说她为了分家下了大血本呢。
说话间秋掌柜已经到了跟前,笑吟吟道:“小禾呀,你来的正好,我正说要去找你呢。”
边说边摸出一个荷包塞江小禾手里:“那道猪肚鸡,咱们不是说好了四十两吗,昨天只付了你一半,这是剩下的一半,你拿好。”
江小禾愕然道:“秋叔,那一半是您的辛苦费......”
不等她把话说完,秋掌柜就将脸一板,佯装生气的说道:“那是我跟你开玩笑说的话,你还就当真啦?咱们好歹也共事这么久了,你还喊我一声叔呢,要是跑一趟路我就要收你辛苦费,那我成什么啦......快拿好。”
话音还没落地,就见一个汉子挑着俩箩筐进来,熟门熟路的往后厨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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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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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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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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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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