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带河路回家之后,朱千照一直没换衣服,还是穿着那件法式印花连衣裙,连头上的蝴蝶结也没摘下来,和之前白T恤牛仔裤的朴素女学生装扮是很不一样了。
她虽然身材瘦削,但是连衣裙还是裹出好看的线条来。眉目之间清清秀秀,大大的黑眼珠在长睫毛下悠悠一转,转得是秋波潋滟。肉嘟嘟的脸蛋俏皮可爱,谁见着了都忍不住要捏一把。
黄德才越看她越觉得她好看,越看就越喜欢,把她看得越发羞涩起来。
“今天早上和钟小玉出去了,还没换衣服呢。”两抹红晕浮上了她的双颊。
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着说:“挺好看的,适合你!”
这一挠,一不小心就挠得伤口隐隐作痛,眼睛鼻子嘴巴全扭曲了起来。
朱千照看着他头上的伤,忍不住地问:“伤口还痛不痛?”
“说不痛那是假的。给我一杯水,我吃一颗止痛药,就不觉得痛了。”
“好!”
黄德才吃过止痛药之后,两人准备出发了。
朱千照打开帆布袋,喊了阿芽。阿芽向上一跃,一道橘红色的影子倏忽钻进了袋子里。她又拿出一根引路香,用一根细线将姑荻鸟的羽毛缠在上面,嘴里喃喃念着一句咒语。香点燃了,拉出一根斜长的烟,朝着门外飘了出去。
月光下,两人一山精跟着烟的指引一直往外走,可没走几步,烟就熄灭了,看来目的地到了。
“是这里吗?”黄德才问。
“应该是的。”朱千照回答道。
抬头一看,这是夏家的骑楼。骑楼有三层高,外立面用油漆刷成了黄色。一楼商铺租给了一间叫云香阁的香行,林希文小夫妻住在二楼,夏伯伯和夏婶婶就住在三楼。
此时此刻,林希文正站在二楼的露台上,把晾干的衣裳收进篮子里,
引路香来到夏家就熄灭了,难不成姑荻鸟来到这里了?
突然,林希文大叫了一声,只听到她一脸震惊地说:“乐乐的衣服上怎么染了血?”
朱千照和黄德才快步走上了二楼,敲开了林希文的家。这是一个有点杂乱的两居室,餐桌上散乱地放着还没来得及清洗的吸奶器和奶瓶。客厅的一角,歪歪扭扭地堆着成箱的尿布和奶粉。衣服乱哄哄地堆在沙发上,像一座小山一般。沙发的旁边摆着一张婴儿床,怕是这个家最精心布置的物品了。粉红色的幔帐罩着天蓝色的小床,和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乐乐在这个小天地里安然地沉睡。
林希文拿着一件浅黄色的婴儿连体服,喉咙里急急忙忙地朝他们说着:“小朱你快看看!乐乐的衣服上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奇怪的血迹?”
乐乐的爸爸夏东听到吵闹声,捧着手机出来客厅,听到他们的谈话,不以为然地说:“是不是你没洗干净啊?”
林希文忍不住反驳道:“不可能!乐乐的衣服全都是我亲手洗干净后,晾在外面的。我刚想起小朱今天说的,晚上不要把宝宝的衣服晾到户外,没想到去收衣服的时候,就发现上面有血迹。”
夏东没有听她解释,捧着手机坐在沙发上,忘情地打着游戏,嘴里还大声嚷嚷:“我去你妈的,我不是给你打掩护了吗?居然还能被人打死。你玩得这么菜,不如去玩俄罗斯方块!”
林希文被他突如其来的咆哮声吓了一跳,厌恶地骂道:“滚回房间玩去,别在这里吵着你的女儿睡觉!”
夏东闭上了嘴巴,然而屁股懒得从沙发上挪动。
阿芽在帆布袋里忍不住嘀咕:“这爸爸当得跟没当一样。”
朱千照低头朝着它嘘了一声,让它别乱作声。
黄德才接过林希文手中的衣服一看,上面果然有一抹勾状的血迹,像是谁咬破了手指头画在上面似的。血迹的颜色,还是新鲜的红色,应该是刚染在衣服上的。要不然,血在空气里氧化,就会变成暗红色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朱千照想起那晚小马直播的内容,说到姑荻鸟如果盯上哪家的婴儿,就会在这婴儿晾在户外的衣服上留下自己的血。第二天,姑荻鸟就会来夺走婴儿。
看这情况,乐乐极有可能是被姑荻鸟看上了!
朱千照向林希文解释了一番,从姑荻鸟的传说讲到本市婴儿被盗一事,说乐乐极有可能是被姑荻鸟盯上了。明天,姑荻鸟就会想办法偷走乐乐。
林希文一听,如五雷轰顶一般僵硬地站着,双眼无神地问:“我、我该怎么办?”
朱千照安慰了她一番,说自己有了一个全盘的计划,一定会抓到姑荻鸟,让她别担心。接着,她又指挥黄德才和林希文,在每扇窗户和门的上面都贴上黄符,又再三叮嘱明天切勿带乐乐出门!
“什么神神鬼鬼,都是骗小孩的玩意。”夏东瘫在沙发上突然插嘴,可是眼睛依然没有离开手机。
“呵呵,原来你有在听呢!我还以为你除了游戏,什么都不关心呢?”林希文白了他一眼,用着嘲讽的语气说。
“你说话有必要这么呛吗,该不会被这个神婆下了降头了吧?”夏东似乎有点怒了。
“小朱是专业的驱魔师,就算没被她下降头,我也相信她。”林希文为她辩解道。
“哈哈,还专业呢。黄德才,你该不会也相信这神婆说的话吧?”夏东笑着说。
“我相信小朱。”黄德才的话不多,但是每个字坚定又有力。
夏东觉得自找没趣,捧着手机回房间去了。
黄德才贴完最后一张符,从凳子上走了下来,然后指着餐厅里的气窗问朱千照:“为什么所有的门窗都贴上了符,唯独这个气窗不贴?”
朱千照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嘴角不可控制地向上一翘,“我啊,另有筹谋。”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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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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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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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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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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