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女王殿下那张神似叶朝歌的脸,沈欢追问:“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
女王看着沈欢的眼睛,嫣然一笑:“尚书令,你知道我为什么信赖科学吗?”
之前在大殿上,女王把外界细菌啊、战乱啊等分析的头头是道时,沈欢就知道这娘们只是披着封建女王的外皮,实际上是个很讲科学道理的人。
但他却不明白为什么。
摇了摇头,沈欢眼巴巴的看着她:“为啥?”
“因为通过科学,我才知道我的祖先没有死亡的原因。”
女王缓缓道:“人类和病菌对抗了数百万年,即使面对新的病菌,也会自动产生抗体。那是个很艰难的过程,上万中毒的尼壤国民,产生抗体你知道有多少人吗?”
沈欢再次摇头。
女王面无表情,轻声说:“七百人。”
“只有七百人,从那种恶魔的毒素中存活了下来,其中活过四十岁的,更是不到一半。”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沧桑感。琇書蛧
沈欢完全能想想,一个上万人的部落最终变成七百人是怎样的残酷场景。
“剩下的七百人,把同胞的尸体埋入流沙之下。但恶魔的影响依旧没有消除,我们的先祖虽然产生了抗体,但还是会传染给动物,更会遗传给下一代。很快,我们所居住的地方就变得不再有动物生长。我们知道,我们已经和恶魔无二,留在世界上只会伤害更多的人,所以我们藏在了沙漠地下。”
女王轻声说:“也就是你所见的这片空间,你也别害怕,头顶的天空深处,可不是宇宙,而是我们先祖们的尸体。”
头顶,就是数千具死于病菌的尸体!
想到这个画面,沈欢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但随后就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不对啊,如果你们是活在地下,外面的阳光是怎么回事?”
即使对现代科技的人类而言,没有阳光都没法生存。
何况对一千多年前的尼壤国祖先?
“你的问题,我们先祖也没有解决,在刚进入地下的两代人中,先祖们因为终年不见阳光,都出现了严重的皮肤病,想要吃到粮食,也全靠在外的尼壤遗民送来。”
没有自给自足组的粮食,还患有严重的皮肤病。
这直接导致两代人之后,他们的人口从七百减少到了两百多人。
而且每次外面来送粮食的尼壤遗民,都要面对被传染恶魔之毒的风险。
“久而久之,我们的先祖都预感到了一件事——我们要灭亡了。”
女王说到这,沈欢的心也不自然的提了起来。
尽管他知道,如果他们先祖真的灭亡了,女王殿下也没机会坐在这跟他扯淡了。
但听着一个民族一点点走向消亡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他喝了口凉茶,追问:“后来呢?”
“后来,我们的恩人出现了。”
女王殿下提起后,脸上带有了笑容:“恩人的名字你或许听说过,他叫,玄奘。”
沈欢蹙眉,没有说话。
在他来前,曾听过这样一个传闻:玄奘西行,为了学习佛法是假,为了从西域给大唐皇帝带回长生术才是真。
不过传闻毕竟是传闻,肯定是很多信息糅杂在一起,才传的越来越离谱的。
就比如黑神仙的传说吧,他到现在已经听过三个版本了。
女王殿下也没有理会沈欢眸中的异样,自顾自的说道:“玄奘高僧和世间其他僧人不同,其他僧人讲求小乘佛法,脱离世间苦难,度化自己成佛。而玄奘高僧信仰的是大乘佛法,希望能普度众生,看到我们的处境后,高僧同情我们的苦难,传授给了吐蕃公主的孙女一种在地下创造另一个世界的奇术。”
沈欢知道她说到重点了,皱起了眉头想细听分明时,外面却突然传来了一声砰的敲锣声。
昨晚沈欢也听到过,是很寻常的打更声。
古代没有钟表,人们确定时间基本就是靠打更人打更确定的。
沈欢所在的小山村,就有个老头以前是靠打更为生的。
所以听到打更声后沈欢也没觉得奇怪,而是追问:“什么奇术?”
“那样奇术就是利用来自海洋底采集来的一种奇妙金属,在流沙层下建造了数十面大墙。这些墙壁光滑如镜,能反射外界的阳光,照耀进地下。”
“当然,那种材料是从西天佛国运来,光是运输过程就持续了数十年,为了将阳光导入地下,更是需要一层又一层墙壁的角度无比精准。总之,为了建造起天空之墙,我们也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花费了数百年时间。”
女王语速突然加快了不少,看沈欢的脸上也带有了从容的笑意,但她接下来说出的话可没什么好笑的:“虽然最终成功了,我们让阳光照耀进了地下,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养料。但建造镜子的吐蕃公主的后人们,却在建造过程中染上了火毒。”
所谓的火毒,在现代中医的词义中,其实就是上火的意思。
但在女王的描述里明显没有那么简单。
制造太空之墙的目的是将阳光导入地下,所以在长久的建造过程里,吐蕃公主的后人和其他工人们,几乎是每天都在太阳的暴晒中工作。
吐蕃公主的后人还好,因为武功的传承,还有当年王妃传承下来特殊体质的原因,能活的更久。
但那些工人,却代代被火毒困扰,几乎没人能安享晚年。
“虽然这场灾难是吐蕃公主带来的,但同样也是她和她的后人,保存下了我们生命的火种。”
女王殿下语毕,站起身来走到御书斋门口,开们看向远方。
沈欢注意到,她看的方向是南方通天河流域,远远天边的巨大山体。
通天河,传说就是从山中流出。
沈欢跟着看去,试着问:“所以你们把吐蕃公主的后人,送往了那座山上,还为她们开辟了圣殿,对吧?”
“对,就是圣殿。”
女王乖乖点头:“圣殿是整个尼壤国最神圣的地方,也是阴气最重的地方。只有那里的阴气能够压制吐蕃公主后人身上的火毒,也是由圣殿内,每日调整、打理那片天空。现在的尼壤百姓或许已经不记得当年的惨烈,但我们依旧尊敬圣殿,或者说,敬畏圣殿。”
“敬畏?你们还很怕圣殿?”
敬畏这个词包涵两层意思,一是尊敬,二就是畏惧,沈欢捕捉到了女王说起圣殿时眸中的慌张,所以才会这样问。
她张了张嘴,点了点头:“当然畏惧,自从我知道世界上还有外界后,就读过外界的很多书。谈不上一个科学家,也远比常人更了解科学道理。可是,圣人的本事,却远不是能用科学解释通的。”
沈欢眉头一挑:“比如呢?”
“比如?你真的想听?”
女王转过身来,直直盯着沈欢的眼睛。
见沈欢点头后,她笑了,嘴角露出冰冷的弧度:“比如圣人有一张摩罗镜,能够预知尼壤国内的各种突发状况,比如水讯上涨,旱灾,甚至犯罪。又比如,摩罗镜还预言,在不久的将来,有个外来的男人会闯入我的寝宫,睡了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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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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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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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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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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