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围观邻居和小枝的惊讶的目光中,沈欢被官差们恭敬的邀请上了马车前。
马是好马,白色毛皮,肌肉狰狞,约莫两人大小,看上去威武至极。
车也是好车,厚实的木板上刷了红漆,锦绣罗缎做的帐篷,看起来辉煌无比。重点是,这些帐篷上的花纹,和沈欢曾在电脑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这也证明了,尼壤城和精绝国出土的文物,在文化上是统一的。
不过相比在图片上看到的那些陈旧照片,实物更给沈欢一种震撼的感觉。
因为布匹花纹的样式,很有西域风情,而马车的模样,又透着浓浓的中原味道。
都说精绝国是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肯定是各方文化融会贯通,才形成了它独特的风格。
沈欢心里感叹一声时,登上了马车,进了车轿子里。
里面灯笼辉煌挂在头顶,锦幛绣幕遮掩天窗。
其内安置着类似于“炕”一样的台子,上面铺着厚厚的毯子和丝绸做的“床单”。
空间也不小,和商务车差不多。
炕前的桌子上,还摆着水果和干果,样式都是沈欢没见过的。
“启马。”
外面忽的传来一声吆喝。
随即,沈欢就感觉马车晃悠悠都开始行动了,走的速度不快,倒是很稳,此时正值晌午,能听到外面街上不断的传来议论声。
他撩起“窗帘”往外看去,就见路边站满了百姓,都伸长了脖子看着他们,显然,是来看热闹的。
从他们的议论声中,沈欢也能听出他坐的叫龙马龙车,是很尊贵的,是女王的专属坐骑。
“那马车里的人,是女王殿下了?”
“怎么可能,如果是女王殿下,一旁跟着的就是千牛卫了。”
这些百姓好像都很了解女王出行的架势,还很热情的议论着。
沈欢转念一想也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尼壤城说来不小,可其实也就那么大,女王殿下出个门浩浩荡荡的,百姓们不知道才有鬼了。
“那如果不是女王殿下,还能是谁?难不成是圣人?”
“胡说啥呢,圣人哪会轻易下山啊。我听人说了,不久前,官差去南边,宣号了尚书令!”
“真的!殿下封尚书令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越来越多的百姓凑过来看热闹了,就好像再看什么珍稀物种。
听着这些人的议论,沈欢心中多了一丝疑虑。
尚书令再流弊,也就是个官,这些人至于这么震惊吗?其中不会有啥阴谋吧?不然女王怎么会派人用她自己的专车来接人?
不得不说,不管在哪个朝代,人最喜欢的都是看热闹。
没多久,前面路就被堵上了,领头的官差只好出面维持秩序,拿出横刀在前面开道。
事已至此,沈欢也回头无望,把一只干果塞进嘴里后,拉下了窗帘。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既然到了这里,那早晚得跑这一遭,哪怕前面是龙潭虎穴呢,哥们也必须闯!
想到这后,沈欢开始闭目养神。
轿子走的很慢,也很稳,过了不知道多久,沈欢都快要睡着了时,才听前面有人吆喝:“落马。”
话音落下,马蹄停住。
接着,外面那官差毕恭毕敬的在帘子外面道:“尚书令大人,皇宫已到,还请您步行入内。”
“行,客气了啊。”
沈欢搓了搓脸蛋子,掀开来找你的走下了轿子。
然后,他就看到了上午来时见到的广场,以及——上千护卫。
他们身披铁甲,手执刀戈。
气势上,比起龙国战队当然不如,但他们一个个都拿着冷兵器的架势,着实很震撼。绝对比某些古装战争大片的气势,都要凌厉很多。
沈欢看到他们,第一反应就是:哥们如果惹恼了女王,能从这么多护卫手中逃走吗?
带着这个念头,沈欢脚尖落在了地面上。
几乎是同一时间,护卫为首者率先单膝跪地,大喊:“恭迎尚书令!”
接着,其他护卫也几乎是同时把戈驻在了地上,发出齐刷刷的一声闷响:砰!
再接着,他们齐齐跪地,单膝叩首,高呼:“恭迎尚书令!”
地面,都被这个声音震撼了。
天空上的云彩,也似乎被震散了。
沈欢心里一直吊儿郎当的那根弦,也猛地绷紧。
沈欢不是喜好权力的人,但他也曾做在刺客之王的宝座上,手下用手无数骄兵悍将。
他也和不少国家的大人物打过交道,在外界,那些人出入无不小心翼翼,身边恨不得跟着十个八个的保镖。
可以说在现代社会里,很难有人能做好登高一呼,千人同时跪地迎接。
叩首迎接,绝对是封建陋习。
但沈欢不得不承认,在这一刻,他被震撼到了。
他忍不住挺直了脊梁,环顾四周,喃喃自语:“怪不得,从古至今有这么多人想当皇帝。”
区区千人,就能震撼如此,在中原古代,皇帝点兵那都是数万、数十万。琇書網
如果有那么多人齐齐跪下,任谁都会有种天下尽在我手的感觉。
这,就叫君临天下。
自从进入这个世界后,看着蛮夷落后的他们,沈欢就生出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但现在,他收起了这股优越感,看着眼前的一切,想说句装比的话,却又开不了口。他喜欢装比,尤其是在女人面前。
可在这群拱卫国家的汉子面前,他装不起来。
他只能深吸口气,迈步向前。
只是刚抬起脚,他突然感觉到了一股视线,沈欢猛地抬头,就见城墙之上,一个窗口中,一个女人,正看着他。
因为距离太远,女人的脸他看不清。
但沈欢却感觉到了对方眼中的警惕。
此时,身旁传来了官差催促的声音:“尚书令大人,请您快一步走,别让殿下就等了。”
“嗯。”
沈欢点了点头时,跟在他后面快步走入宫殿门内。
门后两个看门人守在两侧,沈欢踏入的瞬间,他们吱嘎开始关门。
外面,也齐刷刷的响起了起身的动作。
门关上,外界的嘈杂立马被隔绝掉。
前面,就是一条笔直的大道,大道尽头,皇宫璀璨,上书三个大字:大明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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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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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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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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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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