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昏迷了一天一夜,今天清晨才悠悠转醒,不饿才怪呢。
眼前事情虽然离奇,但再离奇,不填饱肚子也没法去探明真相。
西琳虽然和奎阿木夫妻两年都貌合神离,但他毕竟是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也缺不了他一顿吃的。
她也不想再和奎阿木说话,就叮嘱了丫鬟小枝帮沈欢上一桌饭菜后,就送他回家拉倒。
小枝应允后,先是做了个万福,才转身走出去,估计是弄饭菜去了。
沈欢带着满脑子的雾水推开门,外面阳光正好,但当阳光洒在他脸上后,神话却忍不住的愣了下。
温度不对。
阳光照在身上,要比普通灯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更暖。
这是常识。
但现在沈欢却感觉阳光照在皮肤上根本没有多么暖和的感觉,就好像是在阳光下遮了一层薄膜,减缓了太阳直射那样。
这种感觉让沈欢很不舒服,胳膊上都莫名泛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他赶紧搓了搓双臂,四下看去。
西琳家的房子是木质结构的,和古装剧中的形象一模一样,红砖的墙,绿瓦的屋顶,院分四合,大门开在东南角。
北边是两间不小的北屋,西琳刚刚就是进去了里面。
沈欢现在所在的是西厢房,对面的东厢房就是伙房,里面正冒着炊烟。
小枝的身影也正在里面忙碌。
看这房子倒是很精致,墙上涂着新漆,正堂上挂着大大的牌匾,写着正楷字体的西乡尹长府。
但总体来说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和沈欢小时候见过农村大院房差不多。
院子中种着一颗刺槐,很是低矮,明明很粗壮,年岁很多,个子却不高,也就三四米的样子。
刺槐下面摆着一张石桌,上面落了些叶子。
笼统看上去,给沈欢的感觉就是:西琳大小姐所谓的这一家,放在他所在的现代都市,也就村长家级别的。
或许还不如呢。
没办法,哥们如果是穿越到古代了,生产力不够高很正常。
沈欢啧啧有声的感叹了句,就听身后传来西琳清脆的声音:“你冷哼什么?怎么,对我西乡尹长的宅邸有什么意见吗?”
“哪敢,您跟吃了枪药似的,我如果说一句不好,你非得骂死我。”
沈欢耸耸肩说道。
西琳冷笑:“谅你也不敢,我们家宅可是西乡最好的,你当初若不是看重我家家业,也不会死皮赖脸,非要娶我过门。”
哥们穿越的剧本也太扯了吧?
贪图美色是个L氓也就罢了,竟然还很没见识……像这种宅邸,有啥好的?
沈欢眸中流露出不解时,伙房里已经传出了阵阵饭香。
接着,小枝端着个木盘露出头来,木盘中端着些当地的食物,看上去倒是很好吃。
沈欢早就饿了半天,见到食物,肚子咕噜噜就叫了起来。
小枝端着木盘,下意识就往北堂大厅里送去,毕竟只有那里才有餐桌。沈欢也摩拳擦掌的准备跟着进去,可俩人刚走到门口,西琳就抬起手,挡住了小枝。
小枝一愣时,就听西琳小姐说:“小枝,我可不想让无关人等进我家大厅,他饿了,便送去西厢房他的狗窝吃去。”
西厢房一般是招待客人的,沈欢也在那睡了一觉。
可眼下西琳却说那是狗窝,言语中对沈欢的厌恶就很显然了。
小枝却有些为难:“可是小姐,西厢房里没有桌子呀。”
西琳美眸流转,最后定格在了院子里那颗刺槐下,努了努嘴:“那里不是有张桌子吗,就让他在那吃好了。”
“可那里沙土……”
小枝还有些可怜沈欢呢,沈欢却主动笑嘻嘻的说:“行,就放在那里吃就成。”
院子里地面很干燥,有没有铺砖瓦,黄土不少。
偶尔一阵风吹来,还会把土在院子里吹开。
在这样的环境里用餐,万一来阵风,菜盘子里非得落一堆沙土不可。
小枝心知小姐厌恶奎阿木,也知道奎阿木是个臭L氓,恶名昭著。
但也不用让他连顿饭都吃不饱吧?
不过沈欢既然也同意了,小枝也不再说什么,把餐盘放在石桌上后,又去厨房断了个青瓷的杯子,端了只热水铜壶,给他倒了杯水。
自从沈欢进入大漠来,吃的都是罐头,喝的都是凉水。
而昏迷的期间,他更是滴水未进。
撑到现在,他早就饥肠辘辘了。
虽说这桌酒菜味道有些古怪,不太符合中原人的胃口,但也算美味。所以沈欢甩开腮帮子,毫不注意形象的开始大口吃饭。
偶尔一阵风吹过,沈欢只是抬手遮掩下饭菜。
遮掩不住进了黄沙的部分,他就随意拨弄到一旁,继续吃干净的。
顶多五分钟,一桌子饭菜就被他席卷而空,还吃了两个馕饼。
最后端起杯茶水一饮而尽。
“嗝……”
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后,沈欢慢悠悠的拍了拍肚皮。
那边的西琳又开始嘟囔了:“吃饭也如野犬一般,一点也不文雅。”
“文雅可没法填饱肚子。”
沈欢头也不回的说:“吃饱喝足,既然西琳小姐对哥们偏见这么大,哥们也不做逗留,小枝妹妹,送我回家吧。”
小枝先是转头看了眼西琳,见后者点头后,才点了点头,躬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姑爷,您请。”
“别这么客气,你带路。”
沈欢笑嘻嘻的说着,跟在小枝后面快速走出了西乡尹长宅邸。
走出房屋后,沈欢才发觉西琳说的真没错。
她家的农村小院,已经是附近最好的房子了。
因为其他人的房子都是黄泥砖擂成的,没有丝毫美感不说,也绝对不结实,不少地方已经墙皮脱落,露出了坑坑洼洼。
路上行人大都穿着麻布衣服,头戴方形类似帽子东西。
街道两旁也有种植树木,不过和院子里的刺槐一样,这些树都很低矮,看来和这里太阳光太过柔和有关。
不过,这里的气氛却还算祥和,来来往往的人脚步悠闲,生活并不紧张。
这里,究竟是哪儿?
沈欢皱眉想着,终于来到这个村落边缘时,就见长街街头立着一块石碑,上书正楷:尼壤国西乡。
尼壤国?
沈欢大脑飞速运转,终于想到了之前在网上看过的一篇资料:精绝国在西汉就有记录,在唐朝仍旧存在,当时就被叫做尼壤城,直到清朝,那里才被叫做尼雅城,发现的遗址,也被叫做了尼雅遗址。
沈欢脑袋瓜子嗡嗡开始响:好家伙,难道我穿越到了精绝国还没灭绝的时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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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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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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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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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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