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的田小雅抬手看了一下腕表时,已经是凌晨十二点了。
病床上的叶朝歌还在沉睡,被送到医院时,她就发起了高烧。
在输液躺下后,看到电视新闻急匆匆赶来的田小雅,才来到医院照顾她。
是睡着的叶总,看上去很美,但却双眉紧皱,身子总是不经意间就抽搐一下。
似乎在梦中,她还在紧张危险。
这样的叶朝歌,看的田小雅很心疼。
叶总本该是叶家备受宠爱的大小姐,可家里没有顶梁柱,她不得不上位当总裁,却还遭到了亲戚的反对。
过去几年,叶总都生活亲戚们的白眼中。
最近半年,在经过一系列的变故后,叶总终于有了名副其实的名望,而且公司也越做越大时,却又接连遭到了绑架。
这才多久啊,就经历了数次。
尤其是今晚,先是爆炸又是跳楼,要不是神秘人出现,她现在已经——
也难怪叶总会在睡梦中做噩梦了,这种打击实在太大了。
在心中低低叹口气,田小雅帮叶总往上拉了拉被子,转头说:“菲尔斯,我照顾叶总就行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没事,我不累,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一个男人也能派上用场。”
菲尔斯冲她笑了声,再次看向窗外,一动不动。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菲尔斯来的还要早一点,在田小雅看来,他在这其实也没啥用,他一个男人,很多事情上也不便照顾叶朝歌。
可能,他希望叶朝歌醒来第一眼,就能见到他,凭此好刷一下好感吧?
田小雅很清楚,不,应该说整个江岭科技,只要不瞎都能看出菲尔斯对叶朝歌有意思。
而且大部分员工,也都觉得俩人特般配。
叶总是商界冉冉升起的新星,而菲尔斯是放弃演艺生涯,来异国他乡求爱的深情郎。
最重要的是,俩人男才女貌,站在一起就特别般配。
田小雅在听同事们提起的时候,总能听到“可惜叶总嫁人了”这种话。
但田小雅却觉得并非如此。
或许是和沈欢接触多了吧,她反而觉得沈欢比菲尔斯更适合叶总。
而且面对菲尔斯时,田小雅总有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菲尔斯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绅士,他很虚伪。
尽管菲尔斯绅士到挑不出任何毛病。
简单来说,就是田小雅认为菲尔斯很虚伪。
并且正因这种心态,在两人相处的这两个多小时里,田小雅基本没有开口和他说过话,而是静静的陪在叶朝歌身边。
时间已过凌晨,田小雅作为江岭科技附属辅导机构的负责人,白天是很忙的。
所以到了这个时间,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菲尔斯突然笑呵呵的提议到:“田副总,你要是累了,可以先回去休息,我会在这照看叶总的。”
“没关系。”
田小雅笑了声,心想你和叶总算啥关系呢?孤男寡女的照顾她,趁人之危占便宜怎么办?我身为叶总的好姐妹,怎么能放心呢?
想到这时,田小雅倏忽眼前一亮,拿出了手机:还有沈欢呢。
作为叶总的心腹,她也听说过两人离婚的事情了。
不过沈欢总比菲尔斯靠谱得多,毕竟两人夫妻一场了都。
想到就做,拿出手机后,田小雅给沈欢发了条短信:“叶总住院了,就在市立医院,你能不能来一趟?”
没人回复。
大晚上的,沈欢应该睡下了吧?
田小雅也没觉得失望,只是又打了哈欠后,忍不住说:“菲尔斯,你还是先回去吧,明天还要工作呢?你现在可是叶总的左膀右臂,她明天上不了班,你还要给员工们做榜样呢。”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田小雅心里想的却是:如果这个虚伪的男人不走,我也不敢趴在床边小憩一会。
倒不是怕他对自己动手动脚,而是怕趁她睡着,对叶总怎么着了。
叶总的美貌有目共睹,而他又摆明了对叶总有意思。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菲尔斯也从田小雅的一再劝阻中明白了什么,点头苦笑:“好吧,那我明天再来看朝歌。”
说完,菲尔斯才推门离开。
为了让叶朝歌好好休息,病房里是关着灯,所以菲尔斯关上房门的瞬间,房间里的黑暗和寂静,一下就笼罩了整个房间。
窗外透进来的灯光昏黄,更给病房增添了一丝诡异。琇書蛧
“我怎么有种很不安的感觉呢?
田小雅心里叹了口,站起来走到窗边看向楼下。
楼下一直有警察守着,此时正在巡逻。
毕竟叶朝歌是刚遭了歹徒,警方很担心她还会有危险。
“我肯定是想多了,这儿这么多警察守着呢。”
这样想着,田小雅扭头看了一下病床上的叶朝歌。
但就是他扭头的这一下,忽然感觉有道影子从后面的窗口闪过。田小雅心里一跳,赶忙回头看去,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一切都安静如常,只有她心里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也就是这时,她听到叶朝歌喃喃的说:“我不是、我不是钥匙——”
田小雅蓦地一惊,朝床上看去。
就见叶朝歌秀眉紧紧拧着,长长的睫毛正剧烈颤抖,她凑近看,更能看到她的眼珠在眼皮下慌乱的颤动着。
看来是又做噩梦了。
田小雅抿着嘴唇,坐在叶朝歌身边,抚摸着她的手背,企图安抚她。
而叶朝歌也似乎真的被安抚了一样,眼皮下的抖动减弱了很多,田小雅想抽回手时,还发现手已经被牢牢握住了。
睡梦中的叶朝歌,也紧紧抓着一只手,好像抓住了最后的依靠。
她在被送到医院后,就开始发高烧。
短短几个小时,她就感觉自己做了很多的梦。
她梦到自己回到了沙漠,被绑架在水牢里。
又梦到自己倒吊在天台行,随时会坠下去。
还梦到她在爆炸中死亡,变成了灰烬。
可无论那个噩梦,在她掉下去、爆炸死后,都会进入一个共同的黑暗房间。
这个房间,充满了古典的龙国风。
红木的太师椅上,做着一个枯瘦,手持拐杖的老人。
拐杖是蛇头的,上面镶嵌的宝石闪烁着红光,渗人无比。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干瘦老人,叶朝歌就害怕的要命,拼死了想要逃离,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没法逃出那个房间。
只能眼睁睁看着老人抬起蛇杖,然后一条巨蟒从他身下的太师椅中爬出,绕着房间盘旋,最后要把她挤压致死。
而且老人还在不断地重复一句话:你是我的一部分,你就是第七把钥匙!
无限的恐惧,让叶朝歌几乎要崩溃时,身边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救世主。
他的模样叶朝歌根本看不清,但叶朝歌知道他就是龙首,他是来救她的。
叶朝歌牢牢握住他的手,如同握着救命稻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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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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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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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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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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