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摆摊开始逆袭成神>第400章:我找到他了
  一切故事的开端,还得从九十年代说起。

  当时年仅十八岁的岳初容,爱上了刚进入大学工作的沈长虹。

  沈长虹当年也是奔三的年纪,早就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和某个名流女人结婚。但他作为联姻式婚姻,他对妻子没有任何爱情可言。

  结婚三年没有同床,最后也没有孩子。

  而这时,沈长虹去往某大学执教,遇到了懵懂女孩岳初容。

  岳初容姿容靓丽,却又是个刚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懵懂女孩。

  当时她生活中也是遇到了很多困难,作为导师的沈长虹出于对学生的怜爱,帮了她很多。

  就是在这种师生互动间,两人的关系逐渐发生了改变。

  他们相爱了。

  爱的那样不讲道理。

  接着一次大雨后,岳初容发高烧躺进医院,沈长虹照顾她时,前者告白了。

  前面就说过了,九十年代是个很疯狂的年代。

  每个人的心理,都藏着一颗要迈入新世纪的躁动心灵。xǐυmь.℃òm

  从当时蓬勃发展的摇滚乐就能看出,当时年轻男女对“爱情”、“自由”等东西,追捧的很高。

  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沈长虹没有顾忌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恶劣影响,毅然决然的和岳初容开始了交往。

  但,沈长虹可以任性,沈家却不行。

  沈家也算有名望的世家了,一旦沈长虹这个有妇之夫,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跟学生交往,肯定会对沈家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

  所以沈长虹刚和岳初容的交往有了苗头,就被沈家老爷子严厉警告了。

  沈长虹却没有放弃,仍旧秘密和岳初容交往,并且开始筹划和名门妻子的离婚事宜。

  本来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但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件事再也隐瞒不住了:岳初容怀孕了。

  沈长虹傻了。

  他想到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带着岳初容离开,躲到天涯海角。

  可两人还没动身,沈老爷子就知晓了一切。

  听说自家儿子竟然让女学生怀了孕后,老爷子差点没把心脏病气出来,把沈长虹叫回家后,足足扇了他十几个耳光。

  沈长虹虽然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但性格却和老爷子很像,倔得像头驴。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干脆直接提出,要离欢重新把岳初容娶进门。

  这对沈家和女方家庭之间的合作关系,是致命的打击。沈老头当然不会答应了,毕竟老一辈的,最看重的就是伦理规矩和脸面。

  沈长虹发了疯,誓死要和岳初容同进退。

  沈老爷子再要脸面,也看得出儿子的决心。只好做缓兵之计,告诉沈长虹这件事他要再考虑考虑,而且要亲自见见岳初容,看看她到底是什么目的。

  毕竟那个年代商场斗争毫无底线,沈老爷子也怕岳初容是敌方派出,打入我方内部的恶势力。

  沈长虹对此也很不满,但也知道这已经是老爷子能做出的最大妥协了。

  他只好点头同意,同时准备动身去接岳初容。

  可沈长虹不知道,沈老爷子早就先一步派人远下某大学,找到了岳初容。给了她一笔巨额封口费后,又严令警告岳初容立马滚回老家,再也不准去见沈长虹。

  如果沈长虹找她,她也要改口说:接近沈长虹,都是为了破坏沈家声誉,她本人对沈长虹,没有半点爱情可言。

  岳初容热泪滚滚,怎么可能答应?

  但不答应,沈老爷子派出的人又威胁她:小心家人的安危。

  以沈家的能量,要搞死一两个农村人口,完全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岳初容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才乖乖回了老家,再也没去见沈长虹。

  但沈长虹也是个倔脾气,千方百计走访一年,硬是在岳初容的老家,淮河旁的寨沟镇上找到了她。

  那时候岳初容已经把孩子生下,取名惊弦,其中之意不言自明:受到过弓箭伤害的鸟儿,再听到弓弦的声音也会惊惶。

  抱着孩子,岳初容脑海中全是沈家的威胁,自然更不可能说实话,而是把沈家安排她说的那些,说了一遍。

  沈长虹傻了。

  岳初容也心如死灰,在送沈长虹坐上回都的火车后,抱着孩子走到了淮河边,打算跳河自杀。

  只是,不幸的人往往会相互吸引。

  在淮河边,她遇到了同样想自杀的王雪曼。

  之后的故事,就是自杀未遂,被救起后的岳初容更因为失去了孩子陷入了无比的绝望。绝望催生的后果,就是岳初容咬牙切齿的,追上了沈长虹,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哪怕被沈家报复,她也要替失去的儿子说出那句不公。

  而沈长虹知道一切后,也是立马翻了脸,吵着闹着要离开沈家。

  他这么一折腾,和原配的婚姻也维持不下去了。

  沈老爷子呢,也被逼的没了法。

  实际上,沈老爷子在得知孩子失踪后,也很后悔。

  岳初容虽然是野地里的麻雀,没资格成为他儿媳妇,但孩子,毕竟流着沈家的血。

  所以时候老爷子也是拼了命的寻找孩子的下落,但始终没有结果。

  茫茫淮河,如同通往无底的地狱,沈家,就这样永远失去了一个后代。

  对此,沈老爷子表面上不会说什么,但心里的愧疚是免不了的。所以才在沈长虹大闹的时候,无奈做出了让步。

  沈长虹和原配离婚,并且三个月后就和岳初容结了婚。

  两人恩爱,在结婚那年新年转春之际,生下了第二个孩子:沈燕来。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沈长虹和岳初容,是把找回孩子的希望,寄托在了沈燕来这个名字上。并且因为失去过一个孩子的原因,他们两口子特别宠爱沈燕来。

  不过话也说回来了,这么多年来,沈长虹和岳初容都没有放低寻找失去的儿子。

  只是眨眼二十多年过去,始终没有一点线索。

  渐渐的,只和大儿子见过一面的沈长虹,心里已经默认找不到大儿子这件事了。

  所以今晚岳初容突然提起,沈长虹一下就懵了,浑身颤了下,问:“初容,你、你说这话是——”

  “没错,长虹,我找到他了。”

  岳初容声音颤抖的更厉害,不停哽咽着说:“我十分确定,他就是惊弦,就是他、绝对没错!”

  “你先别激动,初容,你把事情具体跟我说说呢?”

  沈长虹声音里的激动其实一点不比岳初容少,只是他毕竟是男人,要更冷静些。

  岳初容擦了擦泪水,就把沈欢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岳初容十分笃定的说:“长虹,我现在已经完全能确认,他一定是我们的孩子了。不只是他因为他出身地、年纪和样貌,更因为面对他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就是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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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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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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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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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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