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刚推开门,一股幽香伴随着香吻,就铺天盖地的压了过来。
沈欢没有虚心接受王芙小姐的服务,而是推开了她,淡淡的说:“如果我想帮你,你用不着做这些。”
“可我不做这些,又怎么放心?”
王芙再次凑了上来,黑暗中根本看不清她的样子,但无论是触感还是拥抱时和衣服摩擦的声音,都证明:她没穿衣服。
她等着沈欢大驾光临,就是为了把自己给他。
沈欢幽幽叹了口气,缓缓说:“你以为,你把自己交给了我,我就会因为责任感尽心尽力的帮你?”
“我不知道。”
王芙红唇贴着沈欢的耳根,娇哼:“但我需要安全感。”
沈欢不是木头人。
昨晚和叶朝歌那种极品妞睡在一张床上,他还要克制着已经很痛苦了。
现在还克制,还是人家投怀送抱……
那他干脆把自己个阉了,蹲着拉尿得了。
于是,在王芙灵巧的撬开他嘴唇时,他开始回应,然后一触即发。
凉城南郊的夜,黑的好像把星星都吞进了肚子里,这里是一大片荒山野岭,休说人家了,就连路灯也看不见半盏。
只有远远的主干道尽头,竖着一个闪着黄色灯光的警示灯。
而远离警示灯的树林中,就只有纯粹的黑暗。
主干道的北面,就是大片开阔的荒地,远远就能看到凉城城区的霓虹灯。
而主干道南面,则是大片的荒林。
这其实很奇怪,因为凉城周围多山,所以人们就把仅有不多的平原地带,利用的很充实。这片树林就是平原地带,却没有村落。甚至也没有野狗,只能偶尔听到乌鸦咕咕的叫声。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主干道下近百亩的洋槐林中,坐落着一大片坟地。
准确的说,是乱坟岗。
根据当地的传说,在上个世纪的战争年代,凉城的民兵队伍曾和侵略者进行过一场厮杀。
战况惨烈,四百八十一名民兵,在这里壮烈牺牲。
他们的尸体,就地埋在了这里,远远守护者远方的凉城,这儿也被当地人叫做英雄坡。
英雄归英雄,人们心中还是对埋死人的地方心存敬畏的,所以多年过去,这片地方始终没有人愿意居住。后来政府也觉得这样闲置不是办法,就栽种了成片的杨树和槐树。xǐυmь.℃òm
其实当年按照打算,是要在这种植檀木、红木等价值更高的经济作物的,但在栽种树苗时,却总能挖到森森白骨。
据说,这就是那些英雄的骨。
为了安息他们灵魂,栽种的树木就变成了杨树和槐树。
因为按照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说法,这两种树更适合种植在墓地,能起到镇墓的作用。
当然了,这些都只是凉城当地的传说,几十年过去了,凉城的主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传说的真假早就不可考证。
但在杨树下,已经潜伏了几个晚上的楚汉,却由衷感受到了这里的阴森。
尤其是晚上冷风吹来时,枯叶哗哗掉落的生意,像极了鬼拍手。
树林深处,更幽黑的地方,甚至给楚汉一种他一回头,就会有无数灵魂把他脱下地狱的感觉。
英雄坡的阴气,太重了。
可再重,他也得守在这儿,每个晚上。
因为根据董队的推测,接连制造两次劫船案的危险分子,不会轻易放过逃走的叶朝歌。
他们的人很可能会再次混入凉城。
最近的暗杀俱乐部名单上出现叶朝歌的悬赏,很可能就是他们干的。
山海组要做的,就是排除进入龙国的威胁。
十点钟到了。
楚汉手上腕表的小灯,发出一阵低沉的红光。
楚汉立马把身子从落叶堆里抬起,对着领口的麦克风低声说:“十点钟,没有任何异常。”
这是例行每半个小时一次的汇报工作,而耳麦中立马传来反馈声:“收到。”
听到这俩字,楚汉再次把身子埋进落叶堆,正要设置半个小时后腕表再次闪光提醒呢,后面树林中却突兀的响起了引擎声。
引擎声很低,要不是楚汉此时正趴在地上,耳朵和地面贴的很近,不然绝对听不见。
这也证明,引擎声正在很远的地方。
楚汉俯下耳朵,紧贴地面,仔细判断引擎声来临的方向。
引擎声更近了,他们在提速,而且后面黑漆漆的密林中,也倏地窜出了一道车灯。如同光明的刀刃割破了黑暗,灯后面跟着的迷彩越野车,也猛地驶上了主干道。
接着,就戛然停下。
车灯关闭,一个女人从副驾驶上下来,举起望远镜遥望主干道北面。
女人身材很好,即使只有黑夜的剪影,也看的楚汉心里一动。
楚汉和她距离太近了,几乎只有十步之远,他们从树林冲上主干道的车辙,就在他左侧两米不到的地方。
这时,楚汉的心已经吊了起来,紧紧盯着那个女人的背影,因为她的背上,竟然扛着一把枪。
楚汉很清楚,在严格的国内要搞到枪是多么难的一件事。
所以他立马就想从地上爬起来,制伏他。
但接着,女人拿出了手机,手机屏幕照亮了女人的脸,也让楚汉认出了她是谁:拉丝忒!
两周前,劫船案的罪魁祸首!
她可是把董队长耍了的元凶,山海组早就把她列为了特级危险对象,并且下了绝对命令:一旦见到拉丝忒,不得随意出手。
因为拉丝忒的身手很厉害,连董队长都自认不敌。
而且拉丝忒对龙国的态度也很爱昧,不能轻易招惹。
所以现在楚汉最应该做的,就是忍着,然后把这件事报告上去。
这样想着,楚汉声音压得更低。
在这片阴森的黑暗中,拉丝忒也没想到会有人在暗中看着她,她只是在拿出手机发送了什么后,就举起望远镜看着远远的凉城。
良久后,她才突然嗤笑一声,用鹰语冲车上说:“古里特,把我送到这就ok了,剩下的路,我自己走。枪也给你,天知道为什么这个国家法制这么好,有把枪也会引起大惊小怪。”
车里也传来一个男人的疑问:“拉丝忒,这距离凉城城区可还有几十公里呢。等你走过去,非得出一身臭汗。”
“我就是再臭,也没有男人会不喜欢的。”
拉丝忒走到车前,把背上的枪丢进车窗里,没好气的说:“可如果再让你继续前进,我们就该被龙国战部发现了。好了,你走吧,等任务完成,我会去花魁会找你的。”
“ok。”
车里的古里特应和了一声,调头再次开车进了树林。
这次,车辙几乎是擦着楚汉肩膀驶过的,把他的皮都蹭破了。
这点小伤,还不被楚汉看在眼里,生怕暴露的他大气都没有喘一口,眼睛充血的藏在枯叶堆里,死死盯着拉丝忒。
越野车消失后,拉丝忒放下望远镜就朝北边走去,好看腿子的黑影刚刚迈动,却又突然一顿。
在借着,拉丝忒猛地转头看向楚汉所在的方向,耸着鼻尖自言自语:“哪来的血腥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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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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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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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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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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