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雅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俏脸有点儿发红。
误打误撞碰到沈某人上厕所,其实也不是啥大事。
但看到他的那家伙什,田小雅再怎么厚脸皮也尴尬的不行。
沈欢就不一样了,冲完厕所洗完手,大大方方的走了出来,懒洋洋的说:“也没啥事,就是听说好像发现了死人,都去围观了。”
“啊,死人了还叫没啥事啊!”
田小雅吓了一跳,赶紧也往外跑:“我去看看叶总有没有事!”
她要是有事,我岂不是白杀人了?
沈欢心中冷笑,可没打算跟上去,吹着口哨懒洋洋的走向门口呢,田小雅却不耐烦了,回头来拽他的胳膊:“你快点呀,你就一点也不担心叶总吗?”
“担心她干嘛。”
沈欢没好气的翻白眼。
田小雅急的跺了跺脚:“沈欢!就算你和叶总离、离了,难道就一点夫妻之情都没有吗?叶总刚从绑架犯哪里被救回来,现在公司里出现了死人,很可能是那些人回来报复呀!”
唉,天生善良的姑娘。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时,没有再倔强,被拽着冲了出去。
总裁办公室里当然是没人的,田小雅问了一个匆匆的员工后,得知叶总在顶楼,就赶紧要上去。
电梯里倒是人不少,很意外的,穿着特勤制服,英姿飒爽的韩小雪也站在其中。
后面还跟着两个特勤小兄弟,不用问,他们是接到报警电话后赶来的。
现在的警方效率很高嘛,我才刚处理好摄影证据,他们就已经赶来了——沈欢心里想着,脸上却笑嘻嘻的:“韩特勤,好久不见啊。”
看到沈欢,韩小雪就忍不住想起此前在她卧室里发生的事,俏脸罕见的红了下,赶紧干咳着掩饰:“咳,你不是出国旅游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话音落下时,她脸上的飞霞已经掩饰的很好了,但田小雅还是捕捉到了这一细节。
顿时,心里警铃大作:看来我猜的没错,沈欢才跟叶总分手,立马就找到新欢了!
身为叶总的心腹,她再看向韩下雪时,目光中就难免多了丝敌视。
韩小雪被她盯得有些莫名其妙时,电梯叮的一声,顶楼到了,接着,一声尖叫传来:“啊!”
“是叶总!”
田小雅最先反映过来,吓的叫了声时,沈欢已经从刚打开的电梯缝隙中,飞燕般钻了出去。
他很确认,罗丝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那叶朝歌是发生什么了?
韩小雪也猛地从腰间拔出了手枪,快步冲出电梯。
走廊,站了不少人。
基本都是在看热闹的。
人群前,保安正在拦人,走廊尽头,破碎的玻璃窗下,躺着一具尸体。
而在尸体旁蹲着的就是叶朝歌,身材火爆的曲秘书正要搀扶她站起来。
沈欢也刚冲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叶朝歌一会,啧了声:“没事你怪叫什么?”
“你、你管我!”
叶朝歌还有心思跟沈欢怄气呢,接着就哆嗦着说:“她、她是……”
“罗丝小姐!”
后面焦急跑来的田小雅,接上了叶朝歌的话茬,她声音颤抖,脸色惨白:“怎么会这样?!”
地上的女人金发凌乱,碧眼大瞪,脖子里围着方巾,不是罗丝小姐又是谁?
她肩膀上还差着一根尖锐的冰锥,整个人趴在地上,但脑袋却诡异的瞥向后面。
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她的喉骨完全碎了。
在场的人,谁不是自幼生活在和平环境中?也就叶朝歌见识过几次死人,所以此时还能冷静下来,她尖叫是因为没想到罗丝小姐会遇害。
其他人,脸色就很不好看了。
曲秘书紧紧抿着嘴唇,脸色发白。
崔雪儿更是忍不住,弯着腰干呕一声:呕!
她实在想不到,明明十几分钟前,还和她有说有笑的罗丝小姐怎么转眼间就……
生意伙伴死在自家办公楼,让叶朝歌一下有种回到上周的感觉。
那种随时笼罩在危险中的感觉,让她浑身颤抖,不过还是强忍着恶心,上前安慰田小雅:“小雅,你先下去吧。”
根本不用爷爷朝歌说,田小雅就觉得待不下去了,点点头捂着最跑开时,韩小雪也走了过来。
她还懂些法医的知识,所以率先走来检查尸体。
至于她的两个小跟班,一个在拍照保留现场,一个则在询问目击者。
“叶总,麻烦您请先回避一下。”
韩小雪从沈欢和叶朝歌两人之间插过去,走到尸体面前,弯腰检查尸体。
叶朝歌乖乖让开前,提醒说:“韩特勤,尸体体内,可能含毒,您一定要小心。”
含毒?
韩小雪皱眉抬头。
叶朝歌指了指她皮肤上的红色半点似的脓疱:“您应该没忘吧?”
一看那些脓疱的形状,韩小雪就眼角一抽,认出来了,猛地转头看沈欢。
当初沈欢住院时,韩小雪和叶朝歌都亲眼从他身上看到过这种东西。
沈欢翻了个白眼:“看我干吗?你不会以为是我杀了人吧?”
“不可能!”
叶朝歌和韩小雪几乎是同时说,接着俩人就惊诧的相互看了眼。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没再说什么。
她断定不是沈欢干的,是因为在她心里沈欢一直就是个怂包:在家被骂都不敢还口的上门女婿,哪来杀人的胆量?
可韩小雪为什么也这么肯定?
他们才同居了多久,就这么快了解沈欢了?
有种很古怪,叶朝歌从没体验过的情绪,从心里升起。
她可不知道,韩小雪之所以这样肯定,是因为在她心里沈欢一直是山海组的人。
检查过尸体后,韩小雪也立马派人去监控室调取录像。
可杀人犯明显早有预谋,在一刻钟前删除了所有的监控录像。
至于监控室外看门的大爷,正因为吃过午饭,昏沉沉的打瞌睡呢,也没听到一刻钟前监控室里有啥动静。
而根据调查后,韩小雪也确认最后和罗丝接触的工作人员,就是沈欢和田小雅。
田小雅明显不是。
且不说她有没有杀人动静,她压根也没有徒手捏碎一个成年人喉骨的能力。
难道是沈欢?
因为找不到其他目标了,韩小雪也怀疑过沈欢,但根据田小雅的证词,沈欢那时候在十几层的高层秘书处洗手间开大号呢。
沈欢是如何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干掉罗丝,下到一楼监控室删除证据,再上楼上厕所的呢?
电梯口有人出入,大厅里人都是能看到的。
而没谁见过沈欢从电梯里走出来。
韩小雪叹了口气,十分钟后,来到了叶朝歌的办公室。
叶朝歌正抱着一杯热水,坐在大班椅上心神不宁。
人家罗丝是来谈合作的,结果却死在了这里,而且死相还如此恐怖。
她能不担心吗?
无论罗丝是怎么死的,只要她死在江岭科技,那这件事就和叶朝歌脱不了干系。一旦消息传开,还有谁敢和她谈生意?
怎么倒霉的事,一件一件都被我遇上了呀!
叶朝歌委屈的不行时,韩小雪敲门走了进来:“叶总,能不能聊聊?”
叶朝歌也没法拒绝,邀请她进来后,就听韩小雪认真的说:“叶总,这个罗丝,根本不是什么奥洲公司的经理,而是一名国际通缉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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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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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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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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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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