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不久之后,就会有一场沙暴席卷此地。
厢货车中的秦轩,脸色难看无比,他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指,都断掉了。
包扎着绷带的手只有三根手指,连秦轩自己看了,都觉得滑稽。
更愤恨。
踹翻桌子后,他还不解气,拿起望远镜看着越追越紧的摩托车,脸色无比阴沉的说:“这个阴沉不散的家伙!索斯卡,停车布枪阵,干掉他,我要他死无葬身之地!”
索斯卡却很为难:“秦少,我们没法组织枪阵。我们加上您,一共才九人,武装也只有六套……”
“什么?!其他的呢?”
秦轩眼角一抽。
索斯卡解释说:“其他人都抢先一步去绿洲了,因为各方来使都已经到了。还有……”
“还有什么?”
秦轩追问。
索斯卡叹了口气:“还有部分,都留给您在戈悍沙地伏击了。”
秦轩眼角狠狠一抽。
昨晚,自作聪明的他认定沈欢会追杀到戈悍沙地,所以特意留了二十多精锐,还留下了远超二十套的武装,目的就是为了对付追来的人。
谁想到精锐们被沈欢一个人全歼,他也只能狼狈逃窜。
现在好了,“大队”里人更少。
谁也没预料到这一点。
砰!
秦轩狠狠踹下了车厢,后再旁边的一个手下,吓得猛地缩了下脖子。
厢货空间并不大,满打满算也就十来平,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地毯有沙发,也有酒柜啊,电视啥的。
就在刚才,索斯卡还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品酒。
可现在,车厢里每个人脸色都不好看。
“就没有玩枪的好手?”
秦轩大口呼吸,问:“他也受伤了,六套武装,足够干掉他了!”
一旁的古里特,干咳了声。
秦轩脸色更加难看。
他知道古里特这是在提醒他冷静下来,二十多个精锐,在伏击的情况下都干不掉对方,何况六个?
秦轩真想拽着索斯卡问,为什么要让其他成员先一步去弗雷姆绿洲。
可谁能想到沈欢能突破伏击呢?
冷静,我得冷静!
秦轩搓着铁青的脸蛋,再次拿起望远镜看时,沈欢已经把距离缩短了一半,对方甚至还在笑。
他笑什么?
一定是因为马上就能追上,干掉我!
秦轩眼角剧烈抽搐着,他出生就身份显赫,做什么事都称心如意。
而沈欢,却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着他的自信。
尤其是今早伏击后,他对沈欢的态度已经从仇视,变成了恐惧。
而为了缓和这种恐惧,他必须彻底干掉沈欢,让他永远留在这片沙漠。可是,要怎么办?
没人出声,一时间车厢里只有车轮摩擦的声音。
所有人都能看得出秦轩现在情绪很不稳定,所以就连索斯卡也不敢站出来说句什么。
古里特倒是不怕,淡淡的分析道:“现在想摆脱追杀,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丢掉厢货,全员转移到越野车上,加速逃走。联系本部,让他们派人接应,干掉龙首。”
“也只能这样了。”
秦轩擦了把汗,看向沙发。
昏迷不醒的叶朝歌,就躺在上面。
她脸色很红,这证明她体内的亚巴顿病毒正在发挥作用。
“麻的,她最好能熬过病毒,成为真正的祭品,不然我一定折磨死她!”
秦轩恶狠狠的说出这句话后,拿出卫星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那边,很快就传来了一个中年人的声音:“谁?”
秦轩快速道:“是我。”
“秦轩啊,怎么了,有事?”
“我们需要支援,龙首追上来了——”
几句话,秦轩快速把事情说了一遍。
电话那头听说龙首连杀二十多个精锐,马上要追上祭品时,也是半响没说话,良久后才缓缓的说:“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
秦轩忙问着时,再次看向窗外。
这次都不用借助望远镜,就能看到沈欢的车摩托了。
距离他们,最多一千多米。
秦轩更加心惊时,就听那边说:“搬开电视屏幕。”
电视屏幕?
秦轩皱眉,给索斯卡使了个眼色。
索斯卡很听话的搬开屏幕后,就见后面墙上竟然贴着个小盒子。
打开小盒子,里面赫然是个遥控器。
纯白色,只有一个按钮。
遥控的是电视?
显然不是,秦轩额头冒汗时,就听电话那头说:“按下那个按钮,就能引爆厢货。抛弃货车,在对方追到附近时,引爆。”
厢货车上,有炸弹!
他们站着的地方,其实随时都可能被引爆。换句话说,厢货是可以随时被牺牲的。
鸡皮疙瘩,爬上秦轩的皮肤,他也顾不得揣测对方为什么要在厢货上安装炸弹了,快速只会索斯卡停车,搬运叶朝歌,离开厢货。
为了减轻负担,其他人也全都集中在了四辆越野车里。
而他们换车,必然是要停车的。
停车,就给了沈欢拉近距离的机会。
已经能肉眼看到,几个危险分子正在转移阵地,集中进了四辆车里。
其中还有几人,正在搬运一个女人。
女人处在昏迷中,远远的看去只能看到她一动不动,好像脸色还很红。
毫无疑问,她就是叶朝歌。
叶朝歌果然没死!
拉丝忒说的对,叶朝歌就算不是祭品,也可以成为和龙国交涉、交换祭品的筹码,巨蝰组织咋可能让她死呢?
精神大震的沈欢,只觉得连伤口都不怎么痛了,再次加速。
根据他的目测,所谓大队其实也没多少人。
就算四辆越野车都坐满,也不过二十多人。
很麻烦,但面对越来越近的叶朝歌,沈欢也有自信干掉所有人,把她救回。
嘴角翘起笑容时,其他越野车已经启动,沈欢也来到了那辆废弃的厢货前,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拉的很近了,最多再追几分钟,就能追上。
而他们弃掉厢货换越野的行为,要让沈欢确定:四辆越野车,恐怕都凑不出能对付他的精锐战队。
不然他们早就布下枪阵,射杀沈欢了。
终于,沈欢越过了车厢,再次看到了前面的越野车,其中一辆竟然没走,而是停在前面不远处。
断了手指的秦轩站在车旁,手里还拿着个东西。
那是什么?
沈欢愣了下时,一股极度危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不对劲!
他们有埋伏!
心中升起这个念头的瞬间,沈欢也做出了最迅速的反应:猛地调转车头,背对向了厢货车驶远。
轰!
爆炸声响起,厢货炸烂,热浪伴随着冲基本,将沈欢和越野车直接掀飞。
轰!
轰轰!
爆炸还没结束,天知道巨蝰组织的人在车里安装了多少炸药!
连续的爆炸掀起了无数沙尘和硝烟,似乎惊醒了远在天边的沙尘暴,也黑压压的卷了过来。
看着远处的一片狼藉,秦轩心里也在震撼时,索斯卡催促说:“秦先生,前方有沙暴,我们必须抓紧赶往下个休息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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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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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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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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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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