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酒店房间里,沈欢皱眉问斯萝丝。
两个小时前,他们就在这个房间里吃过了晚餐,那时起,斯萝丝就在对着笔记本电脑忙活。
可直到现在,她也没攻克巨蝰组织的情报网络。
“他们网络的保护伞很复杂,就算达不到国家的标准,也相差不多。”
斯萝丝端起手边的烈酒,仰头喝了一口,赞叹:“沈欢,我太喜欢你们国家的酒了,这叫什么?”
“自己酿的高粱酒,知道你喜欢,特地带给你的。”
沈欢随口说着,尽量让语气很平静。
但斯萝丝却能听出他的焦急,承诺到:“再给我三个小时。”
“好。”
沈欢点点头,看向房间里的其他人。
帕瓦不在房间里,估计是除去泡那位美女服务生了。莱薇在和伊丽莎白闲谈,赤那则靠在沙发上,独自打着盹。
啪啪。
沈欢拍了两下手掌,对众人说:“大家先去各自的房间休息吧,我在这等消息,如果情况真的很危机,我们可能要连夜动身。”
赤那和伊丽莎白都点了点头,站起来要各自回房。
倒是莱薇还坐在那。
沈欢皱眉说:“莱薇,如果对方已经去往弗雷姆绿洲,那你把我们送去通往绿洲的路上后,就可以回去了。报酬,给你翻倍。”
莱薇却沉默了会后,反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探险家?赏金猎人?还是哪个国家的特工?”
“都不是。”
沈欢耸耸肩说:“他们都是刺客。”
“你呢?”
“哥们已经金盆洗手了。”
沈欢淡淡的说:“我现在,只是个普通人。”
“你不会是的。”
盯着沈欢的眼睛,莱薇一字一顿:“你的心已经留在战场上了。”
沈欢愣了下时,莱薇已经转头走向门口了,一边还快速说:“这次行动我不要酬劳,但我要跟你们一块行动。”
“什么?”
沈欢真没想到莱薇会要求一起行动,忍不住皱眉说:“我们这次行动可能会深入危险分子的大本营,很危险。”
“我最喜欢的就是危险了。”
莱薇缓缓的说:“而且我也自信,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
莱薇身手不错,应该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从昨晚的突发情况就能看出。
沈欢叹了口气,还想劝什么,莱薇又说:“我之所以从故乡阿尔泰草原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我丈夫的故乡,但我嫁过来才八个月,他就失踪在了大漠中。”
走到门口的伊丽莎白和赤那停住脚步,转头看来。
莱薇继续说:“快十年来,我已经把附近的沙漠找了个遍,始终没有找到任何踪迹,如果非要说还有一个地方没找,那就是巨蝰组织。我怀疑,他可能进了那个危险组织。
她会这么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早在她丈夫失踪前,她就几次夜里见到丈夫和某些人秘密见面。
“靠,你脑洞倒是很大。”
沈欢无语的骂了声:“就不能往好处想想,也可能你丈夫是死了呢?”
“他没死。”
莱薇摇摇头:“我能感觉到,他就在某处秘密看着我。”
这妞一定是魔怔了。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你跟着可以,但一定要听指挥,不能随意行动。即使真的看到你的丈夫,也不能因为激动破坏我们的行动。”
“我保证。”
莱薇点头,这次站起来走到伊丽莎白旁边:“而且我也觉得你们需要一个对沙漠熟悉的向导,我一定能胜任这个工作。”
说完,她才跟在伊丽莎白后面离开房间。
砰。
不太严丝合缝的房门关上后,沈欢点上根烟坐在了沙发上。
戴着蓝光眼镜的斯萝丝,一直在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头也不抬。
俩人谁也不说话,直到沈欢抽完最后一根烟,斯萝丝才忽的抬手摘下眼镜,往桌面上一拍,随即疲怠的揉搓着眼眶。
外面,已经繁星大作。
“还不到三小时,你成功了?”
沈欢走过去问,就见黑漆漆的屏幕上闪烁着一根进度条,进度提示百分之一。
斯萝丝懒洋洋的搂住沈欢的腰,脑袋埋在他肚子上,含糊的说:“进度条读完,就ok了。沈欢,我好累,陪我睡。”
青龙刺客小队最初的这几人中,沈欢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斯萝丝。
这家伙就是个小孩心性,喜欢对沈欢撒娇,放在普通环境里那就是个邻家女孩。
可亲眼见识过她一人一刀,干掉一整只雇佣兵队的沈欢,却知道这丫头除了黑客技术出众,杀人也是好手。
最难能可贵的时,几年前身患认识她的时候,斯萝丝就长了一张少女的脸蛋。
几年过去了,她一点变老的痕迹都没有。
沈欢捏了把她的脸蛋,问:“进度条多久能读完?”
“估计得一个半小时。”
斯萝丝含糊的说到这时,忽然好想想起了什么,咯咯笑着说:“沈欢,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知道弗雷姆绿洲,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弗雷姆在鹰语里是火焰的意思吧。”
反正也急不得,沈欢冷静下来思考了会说:“意思是不是绿洲像火焰一样?”
“狗屁不通。”m.xiumb.com
斯萝丝哼哼两声。
沙漠炙热,还能和火焰有点关系,绿洲可是沙漠中罕见的清凉,跟火焰八竿子打不着边才对。
沈欢耸耸肩:“那你说为什么?”
“因为在南米洲的某些古老语言中,弗雷姆的发音近似于神话中的圣灵殿堂。”
斯萝丝笑呵呵的说:“北州巨蝰组织选择在这里祭祀,可能其中别有深意哦。”
“哼,装神弄鬼而已。”
沈欢抬手抚摸了下眼皮:“没有叶家,我已经死了。所以叶朝歌,我一定会救出来。”
“如果她已经死了呢?”
斯萝丝反问。
沈欢眼角一抽。
其实按照逻辑,体内已经有亚巴顿病毒的叶朝歌,大概率已经死在病毒中了。
沈欢唯一能期望的,就是拉丝忒在逃亡途中没来得及给叶朝歌服用亚巴顿病度。或者干脆她就没带,只能回弗雷姆绿洲后再服用。
那样,沈欢才有机会就回活的叶朝歌,如果她已经死了——
“那就带回她的尸体。”
沈欢眸中杀机闪烁:“然后要整个巨蝰组织,给她陪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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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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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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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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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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