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开车,景色是相当乏味的,不过这相比之后还要穿过的沙漠景观,就已经算安全了。
再往前走,就是一个荒废的小镇。
远远地看去,就有不少高楼耸立在路的两侧。
可这些楼房早就年久失修,一眼就能看出没啥人住了。
“以前,这里有一口油井。”
莱薇解释说,开了一天的车,她也不嫌累:“上世纪三十年代,英兰来了不少商人,想在沙漠开采油田。毕竟你知道,油田是世界上最赚钱的资源。”
“不,房地产才是,油好歹是能量,房产完全是炒上去的。”
沈欢懒洋洋的吐槽了句。
莱薇没理他,继续说:“这座小镇,就是当年建的,最繁荣的时候这里有快一万人,资本家在这里建立了工厂,并以此为中心盖了楼房,建了学校和医院。不过后来才发现,那位老板开采的油井,又小又贫瘠,短短十五年,就开采光了。”
之后发生的事,就很好猜测了。
一个凭借矿物资源建立的城市,在资源小时候就被资本家无情抛弃了。
于是整个城镇的系统开始崩坏,大量人员出走。
“八十年代,这里就已经没有常住居民了。学校塌了,医院倒了,楼房也空了,不过也有没消失的。”
说着,莱薇一打方向盘,把车开下公路,来到一条小路上,昂起好看的下巴,朝前面点了点:“集市还在。”
前面,破旧的房屋中出现了商户。
有地摊,也有门店。
隔着老远,都能看到有人支着破旧的遮阳伞,躺在藤椅上嘴里叼着烟卷,懒洋洋的睡觉。
霍的,沈欢有种看到了世界末日后的感觉了。
集市附近,也还有其他车辆停着,大都是越野车。
沈欢若有所思的吐出一口烟雾时,车子终于来到了集市前。莱薇减缓车速,着远方一个屋子淡淡的说:“我们到了。”
随着车缓缓前行,沈欢也切实感受到了世界末日是啥感觉。
废墟上,这些人为了生存开始摆摊交易。
来往的,不用问就是在撒哈拉沙漠中讨生活的商人,以及周遭数百公里的村落中人。
沈欢甚至不难猜到,这些人中有很多都是罪犯,都是因为犯了罪,才选择逃避进撒哈拉的,毕竟在这种笛梵,任何国家战队都懒得过来围剿他们。
巨蝰组织的人,或许也在呢?
沈欢冷笑的想着,突然察觉到了一股视线,侧目看去,就见左边的一栋商铺房,二楼没有窗户的窗口,一个东洲男人正眼神犀利的看着他。m.xiumb.com
四目相对,东洲男人躲开了视线。
沈欢却愣了会,随即冷笑:这个东洲男人他认识,叫郑初,是个连环杀人犯,数年前他还是战士时,曾照命令追击过他。
郑初很滑头,制造大量烟雾弹,最后逃出了国。
没想到会在这见到他。
沈欢打了个哈欠,没理郑初,他来这的目的可不是找他的麻烦。
车继续开,直到一家破餐厅前才停下。
莱薇开门下车时,特意把步枪跨在背上,用侵略性的目光环视四周,把那些看她的人吓退后,才说:“下来吧,到了。”
沈欢点头下车。
此时,夕阳西下,大漠忒长的街道尽头,红色的太阳仍发挥着最后的光。
餐厅里,几个人也走了出来,莱薇见他们笔直走来,眯起眼握住步枪枪把时,沈欢抬手拦住了她:“他们是我的人。”
话音落下,那几人中体型最彪悍,足有快两米高的男人最先冲了过来,对着沈欢脸就是一拳:砰!
拳头被沈欢挡住了。
但借着,这个那人就发挥了和这个体型不相符的灵活性,一个扫堂腿逼沈欢跳起后,狠狠抱住了沈欢。
就好像老鹰抓小鸡一样,箍着沈欢的胳膊,想把他活活挤死。
“放开他!”
莱薇大惊,猛地提起步枪,刚对准大块头男人,旁边咻的飞出一颗石子。
噗!
石子速度极快,直接钻进了步枪枪管里,卡住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开枪,很可能炸膛。
莱薇脸色巨变下,赶紧丢掉步枪转身开车门,要拿她亲爱的猎枪时,一只手按在了她肩膀上。
懒散到不能再懒散的声音传来,一个女人笑嘻嘻的:“别担心,沈欢没事的。”
她说的轻巧,莱薇却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人上一秒还在十几米的远处,怎么下一秒,就到她身旁了?
她猛地推开女人,紧紧靠在了车门上看向对方。
女人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睡醒的表情,冲她笑了一声时,沈欢低喝声传来。莱薇再次看去,就见他猛地挣开了大块头男人。
大块头男人又一次一拳砸去,却被沈欢一记肘击怼在了关节上,接着一个拧身,抓着对方的胳膊把壮汉狠狠按在了地上。
大块头男人挣扎了两下,没挣脱开,骂道:“擦,你小子还是这么能打!”
“你也不差。”
沈欢松开他,看向其他人:“你们都来了。”
“对啊,都来了。”
又一个背着枪的女人走了过来,她后面慢悠悠的跟着个穿着短衣长裤的东洲男人,也不说话,只是冲沈欢挥了下手。
沈欢跟他们分别拥抱后才看向莱薇,介绍道:“他们,都是我最好的兄弟。大块头叫……”
几分钟后,沈欢分别给莱薇介绍了这几位。
大块头当然就是帕瓦了,力量最大,体型最彪悍。
可惜他的格斗技巧和沈欢相比还差不少,不然刚刚挨揍的就是后者了。
懒散的女人是斯萝丝,她穿了一身宽大的袍服,好像随时都能睡着,沈欢介绍她时,她已经懒洋洋的趴在了他肩膀上,声音勾魂:“沈欢,好久不见,我们先去睡一觉怎么样?”
莱薇这才注意,这个懒散女人相当漂亮,绝对比她高出一个等级。
不过因为穿着袍服,也看不出身材如何。
另外一男一女,背着枪的叫伊丽莎白,石子就是她丢的,她身手在几人中不算好的,但对枪械非常精通。
她背后不爱说话的就是赤那了,和莱薇一样,他也来自草原。
至此,最初的青龙刺客小队九人,已经凑齐了五人。
当年一起并肩作战的日子,一下涌上沈欢心头时,帕瓦泼了一盆冷水:“沈欢,以前的罪,我都算在顾凌霄和将南依两个煞笔头上了,希望你不要再次让我们心寒。”
沈欢没有对他做保证,只是转身从车里拿出一瓶烈酒,仰头灌了一口后,递了出去。
“我先来,我可不想喝别人脏兮兮的口水。”
斯萝丝笑咯咯的说着抢过,仰头咕嘟喝了好几口,再次递出。
五人,每人喝了几口,一瓶足有六十度的烈酒,竟然就见底了。
莱薇眨了眨眼,有些茫然的喃喃道:“这些,都是什么人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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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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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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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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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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