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把骰盅往桌上一拍,笑着看向安谷。
安谷已经喝了不少了,身边丢了俩酒瓶子,但还是梗着脖子,脸涨红的把一杯高度白酒一饮而尽后,重重一摔酒杯,骂道:“擦,你小子肯定是作弊了,不然怎么又赢了?”
“哥们赢你还用得着作弊?”
沈欢嘿嘿笑着,把骰盅推了过去。
安谷却没接,而是不耐烦的说:“不玩了,哥们陪你喝的也不少了,不就是离个婚吗,至于么?”
“且,哥们才不在意这段婚姻呢。”
沈欢骂了句:“就是他么的,有些不爽。”
“你不爽,我还不爽呢!”
安谷撇撇嘴,转头看向了窗外,有些伤感的说:“凉城距离安城,多远?”
“坐飞机,四个小时吧。”
沈欢收起嘻嘻哈哈的笑脸:“怎么,你想家了?”
“想,又不敢想。”
“要不要回去看看?哥们陪你去一趟,现在东北应该已经下雪了吧?”
沈欢缓缓的说。
安谷喉头滚动几下,很想点头,但最后还是说:“不用了,反正哥们在安城的亲人朋友,都死干净了。”
“那就喝酒?”
“喝酒!”
秋天的星星,像亮片一样一片片的挂在天上。
叶朝歌回家后,还是正常的换洗衣服、做饭吃饭,躺在床上。
可一直到快凌晨,她都没睡着。
倒不是因为在医院呆够了,而是一闭上眼,她就会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接着,又会想起沈欢。
沈欢在叶家当了两年废物,别说废物了,就算是个宠物,在身边待两年突然离开,都会觉得不习惯。
少了个人,家里还真空落落的,心里也空落落的。
因为她觉得,两年来她对沈欢的误解、谩骂,都是无理由的。
就因为他不上进?
人家不也在积极摆地摊谋生吗?
还是因为不满他总闯祸?
可实事求是的来说,他闯祸,都是为了帮她。
“好烦啊。”
叶朝歌翻身下床,开门走下楼梯。
沈欢居住的那间小仓库门微微开着,里面很多东西都已经搬走了,但一些衣服、行李却都还在。
坐在沙发上,叶朝歌关上客厅的灯,打开电视消解烦闷。
综艺节目,一集又一集的看下去,不知道过了多久,靠在沙发上的叶朝歌眼皮终于越来越沉,最后重重睡去。
仍旧不知道睡了多久,随着滴答滴答的水声不断落下,也叶朝歌睁开了眼睛。
电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关了,别墅里黑漆漆的,没有半个人影,也一片寂静,只有滴答滴答……
叶朝歌从沙发上爬起来,试探去摸索开关。
往日即使客厅关了灯,也该有外面的光线才对。
可今天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客厅,好像变成了一片黑色的空白。
一股从未有过的心慌,让叶朝歌加快了脚步。
距离她最近的灯,就在厨房。叶朝歌对客厅里的布置很熟悉,很快就摸进入了厨房,又凭着感觉摸到了冰凉的墙壁。
太黑了,叶朝歌只好顺着墙壁摸过去,就在要打开开关时,却猛地一颤。
她突然摸到了些不一样的东西。
像是皮肤,却没有温度,还湿湿黏黏的。
那触感,就好像……血。xǐυmь.℃òm
叶朝歌刚想到这,四周的灯呼的亮了,昏黄中透露着红色和绿色,像极了小时候看电视里的恐怖画面。
也就是借着这些灯光,叶朝歌发现厨房中滴滴答答滴落的不是水滴。
是血。
慢慢的鲜血,从洗碗的池子里溢出,里面还浸泡着两具尸体。
一具没有脑袋,另一具脑袋跟烂了似,诡异扭曲着耷拉下来。
可不就是黑人索克吗?
叶朝歌的大脑嗡的一响时,眼角余光扫到了她扶着墙壁的地方:是另一具人头,谢恩的。
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就冒了出来。
这两个刺客,是即使死后也不甘心,要来杀她的恶鬼!
叶朝歌吓坏了,猛地尖叫一声,不顾一切的朝外冲去。
可两具尸体的手却无限延长,抓住了她的手臂,不停的往里拖拽她。
而黑暗中,两个人头也开始沙哑的笑。
“不要!”
叶朝歌心儿都要跳出来,尖叫一声,猛地睁开了眼,刚刚恐怖的一切,都消失了。
她还是坐在沙发上,面前的电视机里还在演着综艺。
“原来,只、只是一场梦。”
叶朝歌大口喘息着时,眼角余光却又扫到了一个人影,她吓得浑身就猛的一僵:“谁?!”
她真怕,噩梦还没有醒来,一切还会继续。
可并非如此。
答应她的是个熟悉的声音:“我。”
沈欢打了个哈欠说:“我想来拿那点衣服来着,顺便把钥匙给你。”
叶朝歌这才注意到,沈欢身前大包小包的摆在地上,鼓鼓囊囊的应该就是衣服。
沈欢走过来,把一串别墅钥匙拍在茶几上:“都在这了哈,以后别墅丢东西,可别诬陷我。”
“谁会诬陷你。”
叶朝歌下意识反驳了一嘴。
兴许是看到她的一身冷汗了,沈欢笑嘻嘻的问:“咋,做噩梦了?”
“对啊,昨晚那两个刺客,死状太吓人了。”
叶朝歌叹了口气:“你、你之后怎么跟警察说的?”
“就如实说呗。”
沈欢无所谓的耸耸肩时,就听外面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催促声:“沈欢,还没好啊?”
这个声音很熟悉,叶朝歌一听就知道是谁了:韩小雪。
果然,接着韩小雪就出现在了门口,殷勤的帮沈欢提包出门。
对天发誓,韩小雪的热情只是因为沈欢是“山海组的前辈”。
可看在叶朝歌眼里味道就不一样了:一个女人,什么时候对男人最殷勤?
这还用问?
当然是热恋,起码是对对方抱有爱意的时候!
“马上。”
沈欢搭了句话,干咳一声解释说:“那啥,我搬到韩特勤楼下了,她不是有车吗,帮我来拉行李。”
叶朝歌张了张嘴,突然想明白了些什么。
比如为什么韩小雪会知道沈欢当过兵的事?
不用问,当然是因为两人已经“好上了”,所以,沈欢才跟她提出了离婚。
莫名其妙的,一股醋意涌上了叶朝歌心头。
“呵呵,刚搬出去就找到了美女同居,你艳福不浅嘛。”
叶朝歌语气不善:“恭喜你,和警方的人在一起,以后肯定会安全很多,不像我,麻烦多多。”
“是啊,咱俩一拍两散,你情我愿,以后你不用嫌我烦,我以后也少点麻烦。”
沈欢没反驳,摆摆手转头离开,却没注意叶朝歌的脸色猛地一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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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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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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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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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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